
陸戰隊的兩棲突擊車深入住宅區救人,卻壓壞沉在水底的泡水車,有車主要求賠新車,還有受災戶勞力士金錶遺失,冤枉幫忙剷泥的士兵偷竊等等,讓軍方非常無奈。







原文由 Guest from 118.168.141.x 於 2011-08-29 11:27 發表
國軍雖將救災納為中心任務,但災區(變)現場狀況複雜與潛存危險因素,仍須專業投入才屬正確,台灣天災不斷,主管災害防救業務之內政部不應坐視消極應付,在未周全裝備器材之前,比照陸軍UH-60直昇機採購調撥空勤總隊案 ...
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8-30 18:46 發表
國軍救災,87水災時也有;但國軍還是應以國防戰備為主。
軍隊如果警察化,非國家之福!
如海X鼠?
原文由 a4816705 於 2011-08-30 21:31 發表
以前國軍救災畫面只會在莒光園地看到新聞剪影,因為921催生災害防治法之後,國軍上鏡頭的次數就越來越多了,其實這是不正常的。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總統說不待命令,超前救援,或者預置兵力,主動救災這類的話 ...

原文由 老梗 於 2011-08-31 01:40 發表
先就樓上a4816705學長提到的「總統說不待命令,超前救援,或者預置兵力,主動救災這類的話其實很不負責任」這句話,提出個人不同看法。![]()
(就事論事,可不是因為這句話是馬英九說的)。
| 國防部得依前項災害防救需要,運用應召之後備軍人支援災害防救。 |
| 第四項有關申請國軍支援或國軍主動協助救災之程序、預置兵力及派遣、指揮調度、協調聯絡、教育訓練、救災出勤時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


:原文由 老梗 於 2011-08-31 13:29 發表
個人很贊同第25則鐵男學長的說法「要給他們適合的裝備以及訓練」,
這也是我在第20則第2行提到的「救災機具裝備更需大量增購」的意思。
另外我也想與a4816705學長在21則的說法抬抬槓:
感謝a4816705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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