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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那有這種人 [列印本頁]

作者: 無線報務    時間: 2011-07-22 09:58     標題: 那有這種人

桃園縣一名黃姓女子去年一整年至少50次打電話到桃園縣消防局,主要是請求救護送醫,復興鄉及新屋鄉兩地消防分隊隊員幾乎都知道這號人物。消防人員表示,這名女子以酒後身體不適等理由,打電話請求協助送醫院,其實她的狀況不是很緊急,有點把救護車當專車使用,浪費醫療資源。 一名桃園縣黃姓女子,分住復興鄉及新屋鄉兩地,消防局復興分隊跟 永安 分隊隊員幾乎都知道這號人物,只要她喝酒之後,經常打電話報案,以身體不適等為由請求送醫,復興分隊表示,一年下來兩地大約救護五十次左右,尤其她根本不是很緊急,有點浪費醫療資源。 消防局長謝景旭表示,這名民眾曾經跟消防人員聲稱要戒酒,不過他還是持續撥打119,同仁擔心真的發生意外,盡量還是送醫診療,同仁也希望她不要把救護車當成專車在使用,以免浪費資源。 消防人員曾經透過當地村長、鄉公所人員出面,勸導這名女子,可是只要一段時間,女子還是會打電話請求救護送醫,真的非常困擾。
簡直是浪費國家資源! 喝酒裝瘋!直接送去精神病院

[ 本文章最後由 無線報務 於 2011-07-22 15:05 編輯 ]
作者: 輪保下士    時間: 2011-07-22 10:15

引用:
原文由 無線報務 於 2011-07-22 09:58 發表
桃園縣一名黃姓女子去年一整年至少50次打電話到桃園縣消防局,主要是請求救護送醫,復興鄉及新屋鄉兩地消防分隊隊員幾乎都知道這號人物。消防人員表示,這名女子以酒後身體不適等理由,打電話請求協助送醫院,其實她 ...
我的看法比較直接,
關起來比較快啦!
讓其他的收容人來幫她戒酒,此其一!
〝內離仔〞的生活也比較正常且碰酒不易,此其二!
〝同學間〞相互督促比較不會胡思亂想,起碼也會像軍中的學長學弟制那樣,先來後到有順序。
菜鳥的話雜事通通讓她承包,這樣一來就沒有時間有想喝酒的慾望了。此其三!
作者: 無線報務    時間: 2011-07-22 10:21

引用:
原文由 輪保下士 於 2011-07-22 10:15 發表

我的看法比較直接,
關起來比較快啦!
讓其他的收容人來幫她戒酒,此其一!
〝內離仔〞的生活也比較正常且碰酒不易,此其二!
〝同學間〞相互督促比較不會胡思亂想,起碼也會像軍中的學長學弟制那樣,先 ...
大大所言甚是!關起來後生活有了規律、比較不會胡思亂想。
作者: 輪保下士    時間: 2011-07-22 10:42

引用:
原文由 無線報務 於 2011-07-22 10:21 發表


大大所言甚是!關起來後生活有了規律、比較不會胡思亂想。
學長:
     是啊是啊!
     這樣一來不僅消防人員可以專心面對其他勤務,
     二來也免受她時常打電話來不接又不行的窘境。

     那位大姊一天到晚打電話到消防隊報案讓消防人員不勝其擾,且公器私用!
    我個人認為,先將她送交勒戒。再不行就強制送醫,
     再不行的話,唯有關起來一途了!因為我也想不出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來
作者: 陸一特    時間: 2011-07-22 11:16

上面兩位小老弟!
我己過慣戒嚴的時期,扣一頂大帽子給她
直接就抓去就槍斃。
不知現在可以不可以?

[ 本文章最後由 陸一特 於 2011-07-22 13:44 編輯 ]
作者: kbvincent    時間: 2011-07-22 11:27

這種把救護車當計程車的行為不可取
浪費國家資源
請他的家人送他去戒酒
不然哪天就發生無法挽回的遺憾
作者: 貓哥    時間: 2011-07-22 11:27

要先了解瘋女十八年姿色如何?

優的帶回家.慢慢疏通姓生活美滿.萬事自然正常

不優的活埋算了.浪費食物人力.丫送去某外島作軍紀.那裡沒有么么久可亂
作者: 無線報務    時間: 2011-07-22 12:15

引用:
原文由 貓哥 於 2011-07-22 11:27 發表
要先了解瘋女十八年姿色如何?

優的帶回家.慢慢疏通姓生活美滿.萬事自然正常

不優的活埋算了.浪費食物人力.丫送去某外島作軍紀.那裡沒有么么久可亂
優的帶回家.這個可行嘞!不優的賣去酒店陪酒(有免費的酒喝)!賺扣扣。。
作者: 兵器連觀測兵    時間: 2011-07-22 12:18

引用:
原文由 無線報務 於 2011-07-22 12:15 發表

優的帶回家.這個可行嘞!不優的賣去酒店陪酒(有免費的酒喝)!賺扣扣。。
樓上各位大大,想想也知道;如果優的話不用打119叫救護車了,一定有人幫她XX.
我這樣推理,應沒錯吧?
作者: 雄獅1590    時間: 2011-07-22 12:21

下回請消防局借一台靈車去接她嚇嚇她,再問看看她想送去哪?
作者: 無線報務    時間: 2011-07-22 12:25

引用:
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7-22 12:18 發表

樓上各位大大,想想也知道;如果優的話不用打119叫救護車了,一定有人幫她XX.
我這樣推理,應沒錯吧?
人家説醜女多作怪!引人注目~一定是這樣的咩!
作者: 無線報務    時間: 2011-07-22 12:30

引用:
原文由 kbvincent 於 2011-07-22 11:27 發表
這種把救護車當計程車的行為不可取
浪費國家資源
請他的家人送他去戒酒
不然哪天就發生無法挽回的遺憾
狼來了~~狼來了~喊久了.有一天有事情,看有人會去幫助他嗎?小命休也、嗚乎哀裁!
作者: a4816705    時間: 2011-07-22 12:36

台灣真的很多這款人


記得前陣子新聞也報高雄有一名男子每次喝酒醉就打119
作者: 金東師班長    時間: 2011-07-22 12:47

真正是:怪事年年有!

為了避免浪費國家資源,對付這種無聊人士,建議消防單位每次採計公哩車資.夜間加成方式來計算,一年下來看他還敢不敢亂來!
作者: 無線報務    時間: 2011-07-22 13:17

桃園縣消防人員相當熟悉的一名黃姓女子,被送到醫院看完診之後就離開,積欠醫院一筆費用沒有支付。醫院人員表示,醫院不能拒看患者,雖然積欠費用,但還是必須診療,之後再透過其他程序請對方支付。  經常被救護送往醫院的一名黃姓女子,每次被送往醫院,這名女子疑似沒有繳交健保費而鎖卡,被女子積欠醫療費用的署立桃園醫新屋分院,透過總院人員表示,這名患者被送到新屋分院急診室治療,院方經過相關治療之後,這名女子聲稱隔天友人會來支付費用,就自行離開,但是並沒有人來付 費相關費用,因此還積欠一些醫療費用,只是醫院不能拒看患者,她如果送到醫院還是會治療。 消防人員示,他們也是聽說女子如果住在新屋時,會請 永安 分隊送到署立桃園醫院新屋分院,回到復興鄉則要求送到桃園國軍總醫院,看完病之後再自行離開,至於是不是這兩地較為偏僻,搭車不易女子才用這種方法就不知道,只是希望女子不要用這種方法,以免影響需要求助民眾的權益。 消防人員表示這名女子大約每兩個星期時間,就會請求救護一次,真的感到困擾不已。
不會吧!這位黄姓女子跟上面的黄姓女子是同一個人。

[ 本文章最後由 無線報務 於 2011-07-22 13: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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