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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你贊成設立紅燈區嗎?? [列印本頁]

作者: 彈補兵    時間: 2011-07-15 16:11     標題: 你贊成設立紅燈區嗎??

依據大法官會議釋字666號解釋-罰娼不罰嫖違反平等原則!
不知道各位軍友對設立紅燈區有何意見??
(此與政治無關請盡量別發表政黨有關言論/單就紅燈區或是治安問題/管理問題發表個人看法)
以下為引述中時電子報-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15/4/2v3ek.html
違法交易 娼嫖皆罰 紅燈區設不設 由縣市長決定
更新日期:2011/07/15 02:58 管婺媛、李明賢卅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管婺媛、李明賢卅台北報導】


針對日前引發爭議的「紅燈區」設置問題,行政院院會昨天終於拍板定案,確定讓地方政府本於自治原則,規畫性交易特定區;在「紅燈區」外從事性交易者,則採娼、嫖皆罰。至於,現有的六縣市合法十一家「妓女戶」,則就地合法經營,但不得再擴張規模。


內政部法規會參事劉文仕指出,未來性交易專區僅能在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的遊憩用地範圍內,且非都市土地也得排除兒童或青少年遊憩場所。而為避免影響民眾,性工作場所必須距離文教、宗教設施適當距離。至於,現有已存在合法性交易場所,基於歷史因素,採就地合法經營模式,但不得擴張規模。


根據內政部資料,目前全台合法的「妓女戶」分別分布在宜蘭縣、桃園縣、台中縣、台中市、台南市與澎湖縣六個縣市中,共計十一家、四十九位性交易服務者。


依據一般「行情價」,目前性交易價格是每十五分鐘八百元、過夜則是兩千元。其中,全台規模最大的合法妓女戶,則是桃園縣的「天天樂妓女戶」,共有十一位持照的性交易服務者,平均年齡從卅歲到四、五十歲都有,每月平均有兩百人次的交易量。


此外,由於院版草案中未強制要求地方畫設性交易專區,過去也有部分縣市長表明不會畫設,未來一旦地方政府不設置專區,恐怕造成「春城無處不飛花」的情況。對此,劉文仕則說,地方政府必定會依照民情需要考量專區畫設,內政部對地方政府畫設專區的態度「樂觀」,「外界就拭目以待吧!」


劉文仕表示,政府未來將積極提供性工作者相關協助,使其擁有其他工作技能,無須再以性交易作為謀生手段。對於生活確有困難且具就業意願者,政府將依其申請,輔導轉業或推介參加職業訓練。草案中也規定,性交易服務者需要定期接受健康檢查;若發現服務者有傳染性疾病卻仍從事交易行為,主管機關將暫時撤銷服務者執照,待病癒後再發還。

[ 本文章最後由 化學士 於 2011-07-15 16:12 編輯 ]
作者: 貓哥    時間: 2011-07-15 16:24

引用:
原文由 化學士 於 2011-07-15 16:11 發表
依據大法官會議釋字666號解釋-罰娼不罰嫖違反平等原則!
不知道各位軍友對設立紅燈區有何意見??
(此與政治無關請盡量別發表政黨有關言論/單就紅燈區或是治安問題/管理問題發表個人看法)
以下為引述中時電子報-http ...
偶贊成.有些沒有老婆的人也有性的需求.設定一個區塊也比較好管理

性交易服務者需要定期接受健康檢查;若發現服務者有傳染性疾病卻仍從事交易行為,這樣才不會得到性病比較乾淨
作者: grizzle_13579    時間: 2011-07-15 16:35

引用:
原文由 貓哥 於 2011-07-15 16:24 發表

偶贊成.有些沒有老婆的人也有性的需求.設定一個區塊也比較好管理

性交易服務者需要定期接受健康檢查;若發現服務者有傳染性疾病卻仍從事交易行為,這樣才不會得到性病比較乾淨
我也支持.
自古色情跟黑道或白道都有一腿.
政府合法開放紅燈區.
便可減少那些人渣的紅包收入.
是件好事.
那些人渣缺乏收入.
搞不好會因此而從良也說不定.

當然我也承認.就算政府開放紅燈區.
還是會有地下色情業的存在.

作者: 甲車駕駛    時間: 2011-07-15 16:44

花壇大溝邊那一條街...歷史悠久經過那邊發現好多年輕的妹....
作者: 楊進利    時間: 2011-07-15 18:39

我也贊成.讓一些須要者.有地方發洩.順便輝復831.但要做好.防護措施

必免感染不必要的病毒
作者: 無線報務    時間: 2011-07-15 18:52

引用:
原文由 甲車駕駛 於 2011-07-15 16:44 發表
花壇大溝邊那一條街...歷史悠久經過那邊發現好多年輕的妹....
不曉得基隆鐵枝路.三重豆干厝,崗山香蕉下還在嗎?
作者: 凱咕咕    時間: 2011-07-15 20:00

香港一樓一鳳的政策 ... 讓香港的強姦案,似乎很少,因為那邊有需要的人,都有"消透 "的地方

經實地考察發現,事實上,一棟樓有很多隻鳳
尤其是,香港整年都有不同的展覽,
在展期中,每隻鳳的房外,都有排隊人群,這是不誇張的考察敘述

港府發展展覽政策,帶動了整體行業的發展 ...
我司每年都要參展這個年度大展,招待國外客戶
作者: 陸一特    時間: 2011-07-15 20:31

引用:
原文由 無線報務 於 2011-07-15 18:52 發表

不曉得基隆鐵枝路.三重豆干厝,崗山香蕉下還在嗎?
無線報務你好!
臺南新町卡早是牛車間,屏東也自由路邊,恆春也烏樹林
臺北也江山樓,嘉義也番那溝,新營印菜掘啦,高雄後車頭
約就行.駛牛車........這是老歌爽歌
作者: 老楊    時間: 2011-07-15 20:45

桃園市景福宮後方的永樂街一帶,有很多"小巷子",
我小時候那裡就一堆,現在也是,
時有年輕辣妹會對你說:"要叫嗎?"
作者: t174819    時間: 2011-07-15 20:50

四要~~食衣住行~先吃飽再說..是生理需求列第一位...不吃會餓死..
三害~~黃賭毒~色字當頭..也是生理需求排第一...可以不賭~戒毒..要男人戒慾?會憋死..
新竹三角公園...

[ 本文章最後由 t174819 於 2011-07-15 20:52 編輯 ]
作者: 彈補兵    時間: 2011-07-15 20:52

這件大法官解釋案.據小弟了解是一位法官聲請解釋的~!
這位法官應該是簡易庭法官.
相關新聞在這~!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20/today-so10-2.htm
憲法平等原則 賣淫婦免罰
〔記者陳賢義、吳岳修卅綜合報導〕台東一名42歲張姓婦人在今年6月間賣淫被查獲,警方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全案經台東地院簡易庭審理,法官按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釋義,認為相同事物應給予相同處理,「罰娼不罰嫖」在法律上已形成差別待遇,日前裁決張婦免罰,創台東首例。

稱罰娼不罰嫖違背公平

張婦原欲前往旅館謀求清潔工作,但因需錢孔急,加上家計困窘,下海從事性交易,首次應召就被逮個正著。全案經東檢聲請簡易法庭裁決,承審法官認為社維法第80條1項1款「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規定,與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相悖。

台東地院表示,大法官於98年11月6日公布「釋字第666號」解釋理由書中詳載,「按憲法第7條所揭示平等原則非指絕對、機械之形式上平等,而係保障人民在法律地位之實質平等,要求本質上相同事物應為相同處理,不得恣意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

台東地院說,依上述社維法規定,對於從事性交易行為人,僅以意圖得利一方為處罰對象,而不責罰支付對價的嫖客,並以主觀上有無圖利作為是否處罰的標準,在法律上已形成差別待遇。

法官認為張婦迫於社經弱勢從事應召,若再依社維法究處,可能導致其窘困處境更趨不利,並違反國家保護扶助弱勢的意旨。另全案均在旅館套房內完成,非當街攬客或公然為之,也未影響第三者權益,採處罰方式加以限制,恐有疑慮。

另台北市萬華區堪稱流鶯集散地,九成以上流鶯都在這裡拉客賣淫,台北市警方表示,雖然大法官對「罰娼不罰嫖」做出解釋,但現今查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流鶯,移送法院簡易庭後,法官仍如過去,只要認定違法即裁罰,與過去沒有太大落差。
作者: 陸一特    時間: 2011-07-15 21:16

非常贊成馬上設立紅燈區,
有櫥窗女郎•騷首弄姿,令人口水直流,可明目張膽的看,也不會被拖進去。
沒事可去逛一逛,沒法度,也可洗目睭。
我這裡可能會馬上升格為紅燈社區
午後的一場大雨
進出的交通號誌故障;永遠亮紅燈。
作者: 兵器連觀測兵    時間: 2011-07-15 21:18

立意很好,不易達成!
到現在己經授權給地方政府權力了,但沒有一個縣市政府願意成立.
如今想要真正管理,會有些問題在的;性工作者需去登記,讓縣市政府發証照.
你想現今的時空背景,怎麼達成?
想到以前不知為何到台北市政府(還在長安西路時),好像是市警局吧?年代久遠忘了正式單位!
辦良民証旁邊就是辦妓女証的,真的很諷剌!
但現在性工作者,應該是男女都有.
至於贊不贊成....當然贊成!
作者: Jen    時間: 2011-07-15 21:33

個人是基本上贊成成立特定風化區、娼妓除罪化的,但是前提是從事該行業必須出於自願,不得有任何脅迫人為操控逼良為猖。這檔事也是項古老行業有需求當然也要有供給;才不會失衡。不是有句話說:『飯飽思淫慾』那不也就是說只要有飯吃飽後;總會想到那回事。如果這是天性,那何不放到台面有效管理?
作者: 工四火箭砲長    時間: 2011-07-15 21:34

當然贊成...趕快設立合法的紅燈區...

廢話就不多囉唆囉....



[ 本文章最後由 工四火箭砲長 於 2011-07-15 21:35 編輯 ]
作者: grizzle_13579    時間: 2011-07-15 22:02

引用:
原文由 化學士 於 2011-07-15 16:11 發表
依據大法官會議釋字666號解釋-罰娼不罰嫖違反平等原則!
不知道各位軍友對設立紅燈區有何意見??
(此與政治無關請盡量別發表政黨有關言論/單就紅燈區或是治安問題/管理問題發表個人看法)
以下為引述中時電子報-http ...
我覺的台北市是全台灣最有資格設置紅燈區的地方.

長那麼大了.

我在台灣還沒發現那一縣市的紅燈有比台北市多的.

記得有一回搭公車經過西門町中華路.

三.四個紅燈變綠燈.綠燈變紅燈.

我搭的公車還是原地不動.......................苦笑.
作者: 老楊    時間: 2011-07-15 22:24

引用:
原文由 老楊 於 2011-07-15 20:45 發表
桃園市景福宮後方的永樂街一帶,有很多"小巷子",
我小時候那裡就一堆,現在也是,
時有年輕辣妹會對你說:"要叫嗎?"
我所知道桃園還有幾個"據點":

1.中壢市遠東百貨後面那裡.很久以前被損友拖去過一次 ..

2.中壢市內壢地區成功路有一條巷子,裡面有幾間.

3.八德市桃園榮民之家斜對面.但是這裡的小姐都太老了 ..
作者: 白目東    時間: 2011-07-16 00:25

引用:
原文由 甲車駕駛 於 2011-07-15 16:44 發表
花壇大溝邊那一條街...歷史悠久經過那邊發現好多年輕的妹....
師經理士一直力邀我,說要帶我去溝阿邊轉大郎!經理士算是溝阿邊的溝長了!

但是小弟非常義正嚴詞的拒絕此種不正當性關係邀約!
作者: 志仔    時間: 2011-07-16 06:36

引用:
原文由 老楊 於 2011-07-15 22:24 發表


我所知道桃園還有幾個"據點":

1.中壢市遠東百貨後面那裡.很久以前被損友拖去過一次 ..

2.中壢市內壢地區成功路有一條巷子,裡面有幾間.

3.八德市桃園榮民之家斜對面.但是這裡的小姐都太老了 ...
港梯ㄟ!你也太熟門熟路了吧? 不要害我授精,不!是受驚!!

小弟甘拜下風!不過對你所發表的西洋經選老歌,小弟倒是相當認同你的看法!
作者: 志仔    時間: 2011-07-16 06:48

我也贊成設立紅燈區,不過最好由政府公營,這對娼妓&嫖客都有保障,

一來政府可為尋芳客把關性工作者的健康狀況,例如有無性病禍傳染病等等之類狀況,

二來也可杜絕黑道掛勾&小姐受虐或是被剝削酬勞等情事,

再者可請警察“杯杯”站崗,以免有人茲事,PS:警察可不是三七仔,了不起算圍事的!

以上是小弟愚見!!
作者: 楊進利    時間: 2011-07-16 07:05

引用:
原文由 t174819 於 2011-07-15 20:50 發表
四要~~食衣住行~先吃飽再說..是生理需求列第一位...不吃會餓死..
三害~~黃賭毒~色字當頭..也是生理需求排第一...可以不賭~戒毒..要男人戒慾?會憋死..
新竹三角公園...
食色性也是人的本能.一段時間不消透.一柱擎天會抓狂.難怪強姦犯.變態犯特別多


談到紅燈區.有的小姐草草了事.幾分鐘就解決.倒不如3溫暖小姐慢工出細活.精通18般武藝讓你服服貼貼...............爽................................................

[ 本文章最後由 楊進利 於 2011-07-16 07:07 編輯 ]
作者: 龍哥    時間: 2011-07-16 07:14

專區 是因為要統一管理嗎?
我贊成 但直覺在台灣不太可能實現

忘了是不是澳大利亞 有股票上市的妓院
你可以投資他 去消費 成為從業人員....
最重要的 人家自動自發願意受規範管理 守法繳稅

黃賭毒是三大暴利產業 世界各地有之
哪些背景的人開的 大家心知肚明
給他們專區 沒啥用處吧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1-07-16 08:21

引用:
原文由 老楊 於 2011-07-15 22:24 發表
我所知道桃園還有幾個"據點":
...3.八德市桃園榮民之家斜對面.但是這裡的小姐都太老了 ...
老楊學長
還有 桃園市文昌公園一帶  
以及 桃園火車站附近的八大行業群

至於 八德市桃園榮民之家斜對面 , 因為主要客戶就是 榮民 , 對他們來說這些 "媽媽桑" 還算年輕勒.

[天冰]
作者: 無線報務    時間: 2011-07-16 09:29

[quote]原文由 Guest from 117.19.208.x 於 2011-07-16 08:21 發表

老楊學長
還有 桃園市文昌公園一帶  
以及 桃園火車站附近的八大行業群

至於 八德市桃園榮民之家斜對面 , 因為主要客戶就是 榮民 , 對他們來說這些 "媽媽桑" 還算年輕勒.
桃園文昌路附近、永安路.民族路.大廟旁跟後面也很多“站壁”的
少年仔!裹面坐
作者: goldChen    時間: 2011-07-16 11:20

我大大支持,有權位者及一些偽道者,自己三四個小老婆,當然無力往外發展,一些羅漢腳仔,怎麼辦,打手槍或強姦.
作者: 歐貝泰    時間: 2011-07-16 11:36

假議題,虛偽
每次只會75這些弱小的團體,
個人不贊成設紅燈區,但要除罪化
每次新聞都報彰化溝仔邊怎樣怎樣,三重豆干怎樣怎樣
接著政要與條子就生氣的說我們要剷除她們 斷水斷電
從來沒說要把林森北路的酒店斷水斷電 剷除?
台中的七期,台南靠近安平那邊的路上?
高雄的7賢路上的呢?
不要每次只會75弱小
作者: 兵器連觀測兵    時間: 2011-07-16 11:53

台中的七期,台南靠近安平那邊的路上?
高雄的7賢路上的呢?
不要每次只會75弱小
NO!NO!
樹大招風,每每有槍擊及重大冶安事件時.......
這些大間的,比如台中有名的金X豹,就素條伯伯站崗的地方!
但是風聲一過就,回到燈紅酒綠!
強烈支持台中市長,爭取紅燈區設立左台中七期,反正那裡的房價,地價一般人都碰不起.
贊成雖贊成,但離我家遠一點!
作者: 甲車駕駛    時間: 2011-07-16 16:50

引用:
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1-07-16 00:25 發表


師經理士一直力邀我,說要帶我去溝阿邊轉大郎!經理士算是溝阿邊的溝長了!

但是小弟非常義正嚴詞的拒絕此種不正當性關係邀約!
東哥確定沒被邀請進去....................
作者: t174819    時間: 2011-07-17 12:05

空軍性醜聞 上士猥褻7兵        自由時報
[img][/img]
有「假想敵中隊」稱譽的空軍花蓮401聯隊第17作戰隊,周姓上士涉嫌長期猥褻7名義務役阿兵哥,被害人深怕反映會遭報復,敢怒不敢言,好不容易熬到退伍,才在離營座談抖出辛酸內幕,周上士已被記大過調職,並移送東部軍檢署偵辦。
第17作戰隊是空軍花蓮聯隊第一個換裝F-16戰機的「作戰隊」,目前擔任所有F-16機隊單位的假想敵單位,是空軍主力部隊中的菁英,空軍高層得知醜聞後很震驚,完成行政調查及行政懲處的同時,隨即移送軍檢偵辦。但「軍中人權促進會」會長陳碧娥(黃媽媽)認為,軍法應對此案進行嚴懲,否則不知還會有多少人受害,她質疑周姓上士長期對阿兵哥動手,難道其他幹部會不知情?是否有幹部縱容?以前的阿兵哥是否也受害?空軍應該一併追查。
空軍官員表示,第17作戰隊6月底依例為屆退義務役官兵進行離營座談,沒有想到有7名阿兵哥挺身放砲,舉發周上士的惡行。                                   脫褲自秀生殖器
阿兵哥們指證,他們長期遭周上士騷擾及猥褻,有三、四個月之久,他若心情好,會把阿兵哥叫來親臉,反之,就用力捶打士兵的手臂,往往打到瘀血,「更可怕的是,他常常突襲我們的下體,還發出咯咯的笑聲」;「周上士很變態,還脫褲叫我們看他的生殖器,更會拔下自己的陰毛,要我們欣賞」,一名受害者說,周上士有時還會以半恐嚇口吻,要求阿兵哥含住他的下體,「這不就是口交嗎?我們都不願意,但周上士就不高興,用拳頭打...
~~最需要設紅燈區的就是國軍..是否又要說是躁鬱症發作?是否?是否?

[ 本文章最後由 t174819 於 2011-07-17 12:08 編輯 ]
作者: 小周周    時間: 2011-07-17 17:06

小周周看到這議題,不禁覺得得生在台灣的異男(異性戀),真是可憐.因為一堆假道學的人充斥著.真不知道那些假道學的人是如何生小孩的...
食色性也,只要是成年人就一定會有性欲,這是天生的.但是未婚的人怎麼辦??這問題就要問那些假道學的人囉..
大家都是成年人.自己做的事自己負責.雙方各出一樣.男的出錢.女的出肉.你情我願啊.我真的很受不了台灣的這些
虛偉的人士..天知道他們有幾個性伴侶..性是一件美好的事.但是就是有人把它看做是毒蛇猛獸.如果思想那麼純潔.那應該不要結婚才對呀.繼續保持那純潔之身..

11月聽說嫖妓雙方都要罰..哀.可憐的異男在台灣!

設立紅燈區是一定要的啦...

[ 本文章最後由 小周周 於 2011-07-17 17:17 編輯 ]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1-10-25 10:24

W 身為男人是一定贊成設立紅燈區=因為安全性高=但=如果是站在女性的角度=隱私曝露=萬一被家人看到===只有無奈無力與無助=失婚的女人經濟的壓力=破碎的家庭獨力扛起家庭經計=社會上的問題很多很多=這個議題是針對那弱勢的人=女與男都有=請大家多為弱勢同情與鼓力=讓他们能早日看到春天=若成立紅燈區=那些怕隱私權曝光的人=有些一定會轉而跑道去賣毒品或槍械=那豈不是更讓那弱勢的人更變為邊緣人呢=社會豈不是更亂=請各位長官们能夠支持全面合法化=只要不拉客人=不亂廣告=不設立櫥窗=讓那些最受傷最弱勢的人還有條路可走====走的有點尊嚴
作者: 鐵男    時間: 2011-10-25 14:58

每每碰到這種話題.走到最後一定會被政府擋住
通常都以"社會觀感不佳"這種老梗搪塞
但實際上呢?
我就以美國發佈'禁酒令"那段時期為例子大家就應該知道了
一但開放了.那些撈家就沒搞頭了
撈家沒搞頭."上面的"要怎麼生活阿??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1-10-25 19:52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4.39.230.x 於 2011-10-25 10:24 發表
...如果是站在女性的角度=隱私曝露=萬一被家人看到...
夜店 酒店 站壁的 小吃店 ... 早就一堆女性在鶯鶯燕燕了.  早曝露了!
作者: 陸一特    時間: 2011-11-13 21:43

[quote]原文由 工四火箭砲長 於 2011-07-15 21:34 發表
當然贊成...趕快設立合法的紅燈區...
廢話就不多囉唆囉....
工四火箭砲長 ..... 潔身自愛.....小弟沒得爽.....((((((淚奔....
.
工四火箭炮長你好!這個古代的風花雪月幣可以拿去"腳騷間仔"開


兵器連觀測兵 威望 +1 鞋長您那是假的,山寨版
這個你說的假幣是民國54年在鄰居拆古厝時撿的,這樣以前就有"開查某"免錢的假幣了

[ 本文章最後由 陸一特 於 2011-11-13 22:03 編輯 ]
作者: 南27    時間: 2011-11-14 11:09

本人非但贊成設立紅燈區   還有一個更大的夢想專區   裡面設有 " 男女區(男人搞女人) " "女男區(女人搞男人)" "男男區"   "女女區"的彩虹區   以及"雜交區"   中間再設一" 賭博區 " 與"格鬥區(讓看不對眼的人 有地方解決恩怨)" 區內日日遊行  夜夜煙火  時時辦活動  政府只要收門票抽稅就好   區外如有違反社會道德 國家法令者  一律重罰  各位大大您認同嗎               回jen大的話   這麼好康的事 政府責無旁貸  更不能bot(台灣沒有成功的案例)   民間又反對設在我家附近   我覺得各縣市警察局 是最佳場所(君不見 每一警察局門上吊的是啥顏色的燈)  就進看管  嚴防犯罪(反正台灣的警察 每天幹的也就是這種事)

[ 本文章最後由 南27 於 2011-11-15 09:21 編輯 ]
作者: 番路王    時間: 2011-11-14 12:35

引用:
原文由 陸一特 於 2011-11-13 21:43 發表
[quote]原文由 工四火箭砲長 於 2011-07-15 21:34 發表
當然贊成...趕快設立合法的紅燈區...
廢話就不多囉唆囉....
工四火箭砲長 ..... 潔身自愛.....小弟沒得爽.....((((((淚奔....
.
工四火箭炮長你好 ...

威望 +1 次 兵器連觀測兵 2011-11-13 21:50 鞋長您那是假的,山寨版。
金錢 +1 元 兵器連觀測兵 2011-11-13 21:50 鞋長您那是假的,山寨版。

小兵兵您怎麼知道那是假的,有圖有真相,可否提供正版

A幣讓偶們瞧瞧,或您有使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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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章最後由 細摳銘 於 2011-11-14 13:02 編輯 ]
作者: 兵器連觀測兵    時間: 2011-11-14 19:17

引用:
原文由 細摳銘 於 2011-11-14 12:35 發表


威望 +1 次 兵器連觀測兵 2011-11-13 21:50 鞋長您那是假的,山寨版。
金錢 +1 元 兵器連觀測兵 2011-11-13 21:50 鞋長您那是假的,山寨版。
http://cdn1.fotopu.com ...
偶沒有正品,這東西是民間自己造的,不能流通,叫花幣或花錢;所以我說都是假的!
有歷史學家說這種幣是在妓院用的,怕妓女偷跑所以造這幣,就像賭場的摳理啊.
但是經很多考証,不一定是如此,這幣像大富翁的鈔票,應是玩具幣!
但是大多是用銅作的,陸一特老學長那看起來不是銅色,倒像銀造的?
我個人認為,那是大戶人家嫁女兒時,縫在肚兜上的教戰準則?
http://price.findart.com.cn/734-baike.html

[ 本文章最後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11-14 19:19 編輯 ]
作者: skizzikex    時間: 2011-11-14 21:38

說真的...紅燈區早就有了...

只不過...不是合法的而已....

我覺得這件事情要看配套...

為什麼要設立紅燈區?

1.有處發洩...減少性犯罪...以及性病傳染..

2.以合法打擊非法...啊..不是啦...是打擊非法性交易...

3.政府覺得這一行不錯賺...反正以前也不是沒搞過831或公娼...乾脆再寥落去...(極大誤)

4.族繁不及備載....


在滿街都是聖人的台灣社會....光是要搞出一個能讓多數人信服的理由....

我已經覺得很難了...

更何況...

相關的管理問題...競爭問題...待遇福利問題...


難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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