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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拾金不昧-昨日黃花? [列印本頁]

作者: cwu    時間: 2010-12-14 12:25     標題: 拾金不昧-昨日黃花?

剛看到這則新聞,不禁感到拾金不昧已是昨日黃花. 大概經濟太差,有錢最重要. 禮義廉恥,那是古時候的事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6033136.shtml

還有另一則新聞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5847582.shtml
作者: 貓哥    時間: 2010-12-14 12:59

現今社會是怎麼了,難道書讀得愈高,就愈沒人性[只針對那幾人]嗎?
真不知他的師長.父母有何感想,江西
作者: 小輝    時間: 2010-12-14 13:12

現今教育體制對於"道德"越來越不重視,父母只求"成績"其他一概不管。
只能說[唉~~~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作者: 中央軍    時間: 2010-12-14 13:18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知法-------->玩法
作者: 貓哥    時間: 2010-12-14 13:19

引用:
原文由 游坤祥 於 2010-12-14 12:59 發表
現今社會是怎麼了,難道書讀得愈高,就愈沒人性[只針對那幾人]嗎?
真不知他的師長.父母有何感想,江西
再看新聞又在辬了,難道警察要嫁禍你嗎?
還用[堅持]這字言,問候他師長.父母
作者: t174819    時間: 2010-12-14 13:27

~~我有一次在過年前2天的雨天在路邊撿到2張小朋友..自己收起來..
~~一次是在人來人往的台積電廠區大門口撿到3張小朋友..收進口袋
~~最多的是遇到一台小貨車~~從車內飄出20多張小朋友.因司機停下車往回跑要撿回去.我當然是雙手奉還..
~~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2-14 13:39

可能是要買LV的包包.剛好缺錢.死也要收取這6000多.那麼缺錢是不會去賣喔.
回去問老師?很好!順便讓大家知道教出妳這個爛貨的是哪位極道鮮師.
還誇口自己是念法律的.丟人現眼.跟周X春一樣爛!
那念化學的不就煉毒品.做炸彈.為非做歹?
念機械的做改造槍來賣?
作者: 小輝    時間: 2010-12-14 13:49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的聲明:
http://www2.nuk.edu.tw/fl/01_news/attach/1214.pdf

-------------------------------------------------------------
心得:
1.聲明第二點[學校社團算慈善團體?]
2.聲明第三點[法學教育跟去災區掃地有何關係?]
3.果然是法律系的聲明......[後面小弟不敢說,怕被告]

[ 本文章最後由 小輝 於 2010-12-14 14:47 編輯 ]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2-14 14:06

引用:
原文由 小輝 於 2010-12-14 13:49 發表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的聲明:
http://www2.nuk.edu.tw/fl/01_news/attach/1214.pdf
這聲明內容跟報載的落差太大了吧?
要說誤會....可能嗎?
所以說有一方說謊囉??
作者: 大丁    時間: 2010-12-14 14:08

引用:
原文由 小輝 於 2010-12-14 13:49 發表
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的聲明:
http://www2.nuk.edu.tw/fl/01_news/attach/1214.pdf
看了這種聲明更火大.....
拾金不昧本該全數奉還,索討報酬是何用意,管它是中飽私囊還是捐出去....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2-14 14:46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23.110.138.x 於 2010-12-14 13:39 發表
可能是要買LV的包包.剛好缺錢.死也要收取這6000多.那麼缺錢是不會去賣喔.
回去問老師?很好!順便讓大家知道教出妳這個爛貨的是哪位極道鮮師.
還誇口自己是念法律的.丟人現眼.跟周X春一樣爛!
那念化學的不就煉毒品. ...
跟1020比,這種小咖,大家就別生那麼大的氣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2-14 15:49

幾年前吧!外出午餐在路上撿到錢包,趕忙送到附近的派出所(三公里外)警員清點結果有現金8千餘元,一串鑰匙無證件,警員說他會處理,也沒要我填資料我就匆匆離去,然後我餓著度肚回公司開會,後來跟同事聊起,同事說我是頭豬,那錢可能成為警察的私房錢了,唉!我真是豬啊!!!
作者: 671    時間: 2010-12-14 19:24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60.245.29.x 於 2010-12-14 15:49 發表
幾年前吧!外出午餐在路上撿到錢包,趕忙送到附近的派出所(三公里外)警員清點結果有現金8千餘元,一串鑰匙無證件,警員說他會處理,也沒要我填資料我就匆匆離去,然後我餓著度肚回公司開會,後來跟同事聊起,同事說我是頭豬, ...
我也有撿到錢的經驗裡面有信用卡和現金還有一堆證件 但是我送到派出所後 值班警員有叫我填寫資料 他說半年後如果沒人來認領 錢就是我的 已經一年多了 那錢應該被認領走了吧
作者: 貓哥    時間: 2010-12-14 19:53

引用:
原文由 671 於 2010-12-14 19:24 發表

我也有撿到錢的經驗裡面有信用卡和現金還有一堆證件 但是我送到派出所後 值班警員有叫我填寫資料 他說半年後如果沒人來認領 錢就是我的 已經一年多了 那錢應該被認領走了吧
他應該要開張單子給你,這樣半年後才於法有據,不然沒人領就進去?公.私庫
作者: 白目東    時間: 2010-12-14 21:40

我在市公所前揀過一個皮包,內有存摺跟現金29萬多近30萬,我拿進去公所交(其實旁邊就有派出所 只是因為有證件我想說應該是來洽公的),裡面小姐馬上叫政風主任出來準備登記,不久失主即慌慌張張跑進來詢問有無撿到皮包!

現場發現失而復得高興的要死,正待詢問我的資料要好好謝我時候,小弟飄然而去

沒想到隔天那個阿姨從我去公所辦公所留資料殺到我家來,機車載了滿滿一車禮盒(沒豪小 真的堆到幾乎跟把手一樣高)跟一個紅包給我

一番推托之後 後來我收了他一盒水果就是
作者: chefandychang    時間: 2010-12-14 21:49

引用:
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0-12-14 21:40 發表
我在市公所前揀過一個皮包,內有存摺跟現金29萬多近30萬,我拿進去公所交(其實旁邊就有派出所 只是因為有證件我想說應該是來洽公的),裡面小姐馬上叫政風主任出來準備登記,不久失主即慌慌張張跑進來詢問有無撿到皮包!
...
阿東說的這種狀況,大概只有民風純樸的鄉下地方才會看得到

都市人並不一定就是百分之百人心險惡,而是大城裡生活環境複雜,什麼樣的人都有,拾物者要求應得報酬乃是於法有據,旁觀者與警察也只能道德勸說,並不能強制拾物者放棄其權利,至於她拿了應得報酬要捐給誰或是留為己有,也是看她個人的意願,旁人難以置喙
作者: sjim007    時間: 2010-12-14 21:58

早上看到新聞...
只有一個感想...
就是...
這法條(可向失主索取報酬)....
根本就是...
當了婊子又想立牌坊(要錢也要名聲??)...
作者: cccyt    時間: 2010-12-14 22:19

讀書的時候 有一次學校大門口警衛隊打電話給我
說有人揀到一個皮夾子  上面有我的電話和一張女生的證件
問了一下證件上的姓名 原來是實驗室的助理 同鄉的學妹
趕緊打電話給學妹要她去認領
幾個月後 我到警衛室報到  為"民"服務的工作
換成我來做!
作者: 南洞捌    時間: 2010-12-15 18:04

如羅生門一般的事件 :

自稱是當事人同學的說法:
http://paste.plurk.com/show/338010/

大和解?!
http://www.nownews.com/2010/12/15/91-2673532.htm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2-16 10:27

另類30趴,這怎麼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16/2/2j3na.html
作者: cccyt    時間: 2010-12-17 16:16

拾荒撿到30萬全送還 失主哭謝
更新日期:2010/12/17 15:25 記者楊德宜/平鎮報導  聯合報
桃園縣平鎮市袁姓男子靠拾荒維生,一天收入不到200元,他今天上午賣完拾荒物返家途中,在路上撿到裝有30萬元現金及彩券的皮包,送到派出所招領,失主趕來認領時,得知袁姓男子生活困頓卻拾金不昧,哭紅眼硬塞6000元紅包,對袁姓男子既感謝又感動。


袁姓男子說,看到皮包有這麼多錢,知道失主一定很著急,所以趕快送交警方;記者問他是否知道依法可以拿遺失金額三成當報酬,他不以為然地說:「什麼三成不三成,又不是我的錢,我怎麼可以拿。」不過由於失主堅持,他最後還是收下6000元紅包。


46歲的袁姓男子今午騎單車賣完拾荒物返家,行經中壢市龍東路466巷騎樓時,發現地上有1只咖啡色皮包,打開一看是數疊彩卷及大把鈔票。他在原地等了5分鐘等不到失主,便把皮包送到平鎮警分局龍岡派出所。


失主中壢市財運旺彩券投注站負責人唐台輝,正好到中壢警分局報案,接到通知立刻趕到龍岡派出所認領,確認皮包內15萬元現金及價值15萬元彩券完全沒少,感激得緊握袁姓男子的手頻頻道謝。


唐台輝當場表示要給酬謝金,袁姓男子揮手說「不用啦」,唐台輝得知袁拾荒維生,堅持給6000元紅包,袁姓男子才接受。


唐台輝說,妻子一早送小孩去幼稚園途中掉了皮包,「這麼多錢,沒想到我才去報案,就找到錢了」,當警方告知袁姓男子平日拾荒維生,他眼睛泛淚說「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好的人?」


唐台輝說,最近看新聞有法律系畢業生跟貧婦討6000元謝金,讓他有感而發,所以堅持包6000元紅包給對方。


袁姓男子說,他拾荒每天收入約100元至200元,「生活過得去就好」,他還拜託記者不要把他報導成大好人,「把我寫太好,我還敢去拾荒嗎?一定會被別人笑笨蛋!」
-------------------------
同樣是6000元   故事的結局差很多耶
如果被上一個主角揀到的話  有沒有可能是2萬7?
作者: cccyt    時間: 2010-12-17 17:02

----Sunny 威望 +2 現金十五萬元,三成就有四萬五啦!! --
排ㄟ:
我寫2萬7就是怕被告啦   所以寫少一點  本來是要寫X萬X的
你寫4萬5  叫小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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