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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這種貨色 [列印本頁]

作者: t174819    時間: 2010-11-08 21:03     標題: 這種貨色

軍人性侵落單女 騎車尾隨持刀脅迫
  台南縣警方逮捕一名海軍志願役下士,才24歲的石姓嫌犯,入伍2年多,他趁放假時,騎機車在台南縣市流竄,鎖定落單婦女,持刀搶劫性侵,從今年9月以來,至少有5名婦女受害,光是這個月初6天假期,他就犯案3次,其中一次性侵得逞。
  黑夜中,監視器底下一閃而過的機車,就是這陣子在台南橫行的性侵之狼石姓嫌犯,警方查出,他竟然是名現役軍人,利用部隊放假的時間,騎機車尾隨落單婦女,先洗劫財物再加以性侵。台南縣佳里分局副分局長林郁誌:「最近做的案子,連續6天的假期,從11/4到11/10。」
  員警說,嫌犯騎著贓車,深夜在路上尋找犯案目標,再拿刀子威脅被害人,光是這個月初6天的假期,嫌犯就犯案3次,得逞一次,警方估計從今年9月到現在,台南縣市至少有5名婦女受害。林郁誌:「嫌犯尾隨被害人進入我們轄區,專案小組從後頭追趕,我們當街將他逮捕。」
  犯案的石姓嫌犯,是海軍志願役的下士,已經入伍2年多,他供稱是因為在軍中的生活苦悶,才會在休假時犯案,消除壓力,但錯誤的舒壓方式,卻讓他得接受軍法審判。
~~~~~~~~~~~~~
~~原來我們的志願役的水準...那麼好...
~~專門性侵找刺激??
~~如何保家衛國...
~~如果讓他進特戰或是海陸.蛙人...豈不是變成人間兇器?變態殺手?
作者: 台灣牛    時間: 2010-11-08 21:38

這個兵真該打、這下子自願當不完了
作者: 青岐老兵    時間: 2010-11-08 21:58

每個階層都有不良份子,並不是只有"志願役"
所以,刻意強調他的身分,也是偏差~
只是此人犯案理由,說壓力大,是刻意迴避
他本性惡劣,推給部隊太超過~
作者: 塵世小書僮    時間: 2010-11-08 21:59

麻煩請針對個人..
不是每個志願役都是這樣的人好嗎
作者: 師經理士    時間: 2010-11-08 22:08

引用:
原文由 塵世小書僮 於 2010-11-08 21:59 發表
麻煩請針對個人..
不是每個志願役都是這樣的人好嗎
是沒錯啦~真的是有好有壞, 不能一言以蔽之啦!

不過~以前的軍法審判加重刑責的部分, 應該再檢討保留, 要不然軍紀渙散, 國家給你時間還發你薪水, 讓你鍛鍊了堅強的體魄, 結果你拿這本錢來犯罪, 這不該死嗎?

以前軍人犯了這罪~還用審嗎?  一定抓去請吃花生米啦!!! 養這貨色~吃了米!
作者: 雷霆    時間: 2010-11-08 22:14

引用:
原文由 t174819 於 2010-11-08 21:03 發表
軍人性侵落單女 騎車尾隨持刀脅迫
  台南縣警方逮捕一名海軍志願役下士,才24歲的石姓嫌犯,入伍2年多,他趁放假時,騎機車在台南縣市流竄,鎖定落單婦女,持刀搶劫性侵,從今年9月以來,至少有5名婦女受害,光是這 ...
回小小膽
這是精蟲上腦了
已到無法自拔階段
不會克制自己的性慾嗎
五兄弟VS五姐妹
不會用嗎我才不信
兵當不完軍法伺候
面對周遭人士指指點點
吃力不討好丟臉啊
作者: 訓練士    時間: 2010-11-08 22:16

請教雷霆大大:
何謂五兄弟VS五姐妹?
請說明!
作者: 雷霆    時間: 2010-11-08 22:22

引用:
原文由 訓練士 於 2010-11-08 22:16 發表
請教雷霆大大:
何謂五兄弟VS五姐妹?
請說明!
回訓練士大大
五兄弟姐妹
乃是雙手
一支手握拳套入槍管
開始上下活賽運動
亦可稱左右護法
作者: 阿布    時間: 2010-11-08 23:05

我們這裡附近前一陣子傳出夜歸女子被性侵 巡守隊也盡量加強巡邏
我不知道是不是這一個王巴蛋

但是已經被逮捕 算也是一件好事
作者: rickliu7    時間: 2010-11-08 23:08

剛下部隊那一年,就發生軍史館女學生姦殺案,女學生陳富貞被軍史館的士兵姦殺後棄屍
那時我連穿軍服騎機車在路上都覺得丟臉,一出了營區只想趕快換成便服
之後那個士兵被槍決了,雖然殘酷,但我覺得正義終究是得到伸張,也為受害者家屬出了一口氣
陸海空軍刑法的那一條不該修改的,強姦婦女者本來就應該唯一死刑!
軍人應該是保家衛國,而不是欺負、侮辱自己的百姓!
作者: Atenza    時間: 2010-11-09 00:10

這種說法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一點都不厚道。

會發生這種事是這個人的道德良知有問題。
作者: 鴨頭    時間: 2010-11-09 00:22

當初現役軍人犯強姦罪不是唯一死刑嗎???
現在還是嗎~~
作者: tstsung    時間: 2010-11-09 04:55

更糟糕的是這種事通常會再犯,

以後放出來不知道誰家女兒要倒大楣.


唉唉唉.....

[ 本文章最後由 tstsung 於 2010-11-09 04:57 編輯 ]
作者: 射擊士官長    時間: 2010-11-09 06:06

引用:
原文由 t174819 於 2010/11/08 21:03 發表
軍人性侵落單女 騎車尾隨持刀脅迫
  台南縣警方逮捕一名海軍志願役下士,才24歲的石姓嫌犯,入伍2年多,他趁放假時,騎機車在台南縣市流竄,鎖定落單婦女,持刀搶劫性侵,從今年9月以來,至少有5名婦女受害,光是這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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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四火箭砲長 威望 -2 偶也是志願役哩...罵到偶喔..扣分...金...拍謝~~~ 2010-11-08 21:09
學長: 他是海軍的啦....咱們是陸軍....不一樣...不一樣
引用:
~~如果讓他進特戰或是海陸.蛙人...豈不是變成人間兇器?變態殺手?
這樣敵人才會聞風喪膽....正所謂 "不戰而驅人之兵"  

羅馬軍團能戰無不敗 攻無不克

也是利用 "禁慾" 來使士兵的雄性激數大增

俺贊成  俺贊成 不過還是要管制好才行...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1-09 08:33

志願不志願役無妨
不過既然幹下這種事,我記得已前不是軍法教育這課上提到
軍人搶劫或強姦,直接斃了這種法條 還有這一條嗎?
還是只是判20年這樣
許久沒朗讀軍法條文了,請大大賜教
作者: grizzle_13579    時間: 2010-11-09 09:30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211.23.22.x 於 2010-11-09 08:33 發表
志願不志願役無妨
不過既然幹下這種事,我記得已前不是軍法教育這課上提到
軍人搶劫或強姦,直接斃了這種法條 還有這一條嗎?
還是只是判20年這樣
許久沒朗讀軍法條文了,請大大賜教
改很久了啦.
我當兵時還有這種軍法(85年)
以前是軍人殺人.結夥搶劫.強奸婦女------------------------一旦確定軍人犯上述三件案子之一.


就是直接賞你一粒土豆.回蘇州賣鴨蛋..............................................




作者: 小瓜呆    時間: 2010-11-09 09:36

我想大家雖然都當過兵,但卻都被老蔣騙了。

各位,古今中外的軍隊一定都有軍法,而且軍法的執行者並非軍法官,而是指揮官,所以是連長排長都能槍斃部屬與百姓,為什麼?因為打仗就是要求勝,設置軍法的目的是為了戰爭,不是為了維持治安。

老蔣把在台灣用軍事統治鞏固政權,連續戒嚴40年的國際笑話,對內解釋成是為了要「維護治安」。所以1970年代,搶劫的送軍法槍斃(但也不是每一件都送,隨他高興);甚至到了1980年,李師科搶銀行還在用軍法(李師科都除役了)。他把他要獨裁世襲的心願,化為軍法是為了保障人民的幼稚笑話。

軍人打仗時若藉著有武器,趁機來搶劫強姦,會暴露部隊行蹤、遲滯軍事行動;古今中外無論軍隊用的是什麼武器,打仗是為了什麼,軍法對這些行為都是死刑,沒有什麼有期無期的。不然在前面衝鋒的同志們是笨蛋,你去拚命,我來搶劫強姦享樂子。

所以,一個軍人涉及搶劫或強姦,也不一定就要送軍法;相反的,在戰爭時(戒嚴地區)即使民眾趁亂打劫,指揮官也能依軍法直接處置。

老蔣把軍法用在不相干的維繫政權,冷凍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以致很多人搞不清軍法是用來做什麼的,國家還要廣設軍法官(連開名車嫖妓的也當軍法官),這也真的是台灣奇蹟。軍法要能救治安,美國治安好嗎?老美怎麼這麼笨,不來跟我們台灣學習?

[ 本文章最後由 小瓜呆 於 2010-11-09 09:38 編輯 ]
作者: 大山    時間: 2010-11-09 10:11

七十六月四月在金之保防教育月。
就把當年一位金門士兵性侵六十歲婦女之犯行,以很快的速度軍法審判後槍決。
上級單位即把該員之單位、級職、姓名一個一個傳給阿兵哥看,以示警愓!
七十八年二月我退伍後,284師三營被精實,士官兵改分配至別單位據點,(哎…我爽不到)
一位1550T的弟兄,守那個"勿忘在莒"的據點 可能茫過頭了…也老兵了! 酒後"勿忘再舉"亂性而性侵婦女…
還好先是和解收場,花了不少錢!
作者: 大牛    時間: 2010-11-09 10:52

把這名阿兵
嚴加訓練九陽神功及帝王神功

然後特派前去敵陣營

姦淫敵軍女軍士官及其他敵軍之眷屬
造成敵軍軍心恐慌
讓敵軍不戰而敗
其實這名阿兵若嚴加訓練會是一名人才啊!!

[ 本文章最後由 大牛 於 2010-11-09 10:53 編輯 ]
作者: 酒色夫    時間: 2010-11-09 12:21

重點是現在那小子的罪會不會被判死刑呢???

作者: 阿桂    時間: 2010-11-09 12:37

引用:
原文由 青岐老兵 於 2010-11-08 21:58 發表
每個階層都有不良份子,並不是只有"志願役"
所以,刻意強調他的身分,也是偏差~
只是此人犯案理由,說壓力大,是刻意迴避
他本性惡劣,推給部隊太超過~
幹! 懶叫壓力大啦

真正操得兇 ... 那是到馬祖10個月老2都好像不是自己的
沒抬起過頭來. 幾乎忘了小弟的存在

這個鳥兵 ... 過太爽. 進監屁眼有得爽了
作者: grizzle_13579    時間: 2010-11-09 12:37

引用:
原文由 大山 於 2010-11-09 10:11 發表
七十六月四月在金之保防教育月。
就把當年一位金門士兵性侵六十歲婦女之犯行,以很快的速度軍法審判後槍決。
上級單位即把該員之單位、級職、姓名一個一個傳給阿兵哥看,以示警愓!
七十八年二月我退伍後,284師三 ...
學長說到這點.反而引起我的好奇了.
在以前的法律.
強暴罪是屬於告訴及論的.而軍人強暴呢?
也是告訴乃論的嗎?
要是當時軍人犯了強暴婦女罪.沒錢和解.那不就死定了嗎?
那不變成有錢者生.沒錢者死.
有學長聽過軍人犯下強奸罪而被害人因事後和解.
而撤回告訴.而該名軍人就因此沒事的嗎?
還是雖和解了.不過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呢?
作者: 阿桂    時間: 2010-11-09 12:38

引用:
原文由 大山 於 2010-11-09 10:11 發表
七十六月四月在金之保防教育月。
就把當年一位金門士兵性侵六十歲婦女之犯行,以很快的速度軍法審判後槍決。
上級單位即把該員之單位、級職、姓名一個一個傳給阿兵哥看,以示警愓!
七十八年二月我退伍後,284師三 ...
真的 ... 前線~ 無望再舉  
作者: 凱咕咕    時間: 2010-11-09 13:16

引用:
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0-11-09 09:36 發表我想大家雖然都當過兵,但卻都被老蔣騙了。各位,古今中外的軍隊一定都有軍法,而且軍法的執行者並非軍法官,而是指揮官,所以是連長排長都能槍斃部屬與百姓,為什麼?因為打仗就是要求勝,設置軍法的目的是為了 ...
時代的演進,各有其治理模式,尤其在戰亂時期,無法以現在生活的模式去評論之。
一個國家的良好發展,必先健其體質,除去害蟲,而能讓百姓安居而樂業。
以當時的時代背景,蔣軍被匪滲透嚴重,連他身邊的秘書都是匪諜,大陸淪陷不是沒道理的。
爾後撤退來台,必有匪黨滲入,當然會有所戒嚴管制,得以清剿殘餘,台灣發展遂得以逐步民主化。

常到國外的我,發現最有活力且人民善良的國家,還是台灣
許多所謂旅外台灣人士,還都拿他國護照,甚至是第二代,回台灣工作賺錢
作者: 小瓜呆    時間: 2010-11-09 13:45

引用:
原文由 凱咕咕 於 2010-11-09 13:16 發表
時代的演進,各有其治理模式,尤其在戰亂時期,無法以現在生活的模式去評論之。
一個國家的良好發展,必先健其體質,除去害蟲,而能讓百姓安居而樂業。
以當時的時代背景,蔣軍被匪滲透嚴重,連他身邊的秘書都是匪 ...
凱咕咕大說的就不合理了。

兩蔣戒嚴那不是一天兩天,一年兩年,是父死子繼的搞了40年。我前面已提過,軍法是用於前線指揮官的戰爭需要,不是給某一家族當皇帝用的。

軍法要用於治安,那光頭佬的寶貝孫子在陸軍官校裡打教官,在舞廳裡開槍示威,玩手槍擊傷警衛,逼死福利社女雇員。要照軍法判,三個皇太孫都該玩完了。除非是把外面那兩個私生子接回來,否則不就絕後了。

兩蔣的問題就是,該用軍法的人他不用,那幾個皇孫在陸官,絕對該用軍法,果用了沒?沒有,沒有,沒有。抱歉,筆掉了,撿起來再罵。

軍法對匪諜也沒用的,大陸時代國軍就沒軍法嗎?照樣有啊!

你要說倚天劍很利,屠龍刀很利,這個我都能接受。但你要拿倚天劍來切西瓜,拿屠龍刀來刮腳皮,我覺得這就是在惡搞了。

所以,軍法是用來維繫軍紀,不是選擇性的拿來鞏固治安,甚至用來迫害人民的。
作者: t174819    時間: 2010-11-09 14:16

SORRY!剛看完鄭XX的新聞...情緒還很亢奮...胡亂發文引起公憤...
~~的確是他個人下體腫脹無法解決一時失控...
~~跟其他"正常"志願役不相干...
~~還好只是一個遜咖...
~~如果是受過嚴格訓練的特種部隊或是蛙人...
~~事情就很大條了...
~~真的是嚴重打擊國軍形象!!
作者: 小瓜呆    時間: 2010-11-09 16:36

這種案子太多了啦!請看我這裡記載的,連軍史館裡的兵,姦殺景美女中學生,館長與軍方高層,都拖拖拉拉的企圖「吃案」,還發生在軍史館的館長辦公室,夠諷刺的吧!
http://mypaper.pchome.com.tw/kuan0416/post/1299043424

1988年的第一代士林之狼禹建忠(不是後來的華岡之狼),仗著父親是警界高官,在后里第20軍服役時,在士林與豐原以棍棒毆打婦女劫財劫色,先後殺害六名婦女(重傷成植物人的還不算)
作者: 大山    時間: 2010-11-09 18:30

引用:
原文由 grizzle_13579 於 2010-11-09 12:37 發表



學長說到這點.反而引起我的好奇了.
在以前的法律.
強暴罪是屬於告訴及論的.而軍人強暴呢?
也是告訴乃論的嗎?
要是當時軍人犯了強暴婦女罪.沒錢和解.那不就死定了嗎?
那不變成有錢者生.沒錢者死.
有學長聽 ...
恩那位1550T的爽兵,沒有準時隨同同t的退伍回台!但是因為台灣己解嚴了,金門前線尚未解嚴!
而被羈押幾個月後,花了"粉多錢"而和解(應該說事後當事人更改筆錄)而沒事!
有錢萬能,沒錢萬萬不能吧!十多年後我讀法研究還真是不了這件事怎了的?

我當兵最有名的的案例是空軍防砲兵,酒後性侵中年婦女(當時用語是強姦婦女),七天後就槍決!
還要政戰士在莒光日全連傳閱宣導,告戒不可和金門百姓有糾紛! 仙人跳、欠債糾紛、感情事件…一堆!
強姦婦女是當時金門前線罪不可恕之事!馬上宣判執行!我那時當輔仔政戰文書(黑牌)而看到公報…
本營支援8500旅部連大門的待命班,上兵打罵欺壓一名二兵,二兵怒而開槍殺上兵…
都能以"槍枝走火"而結案!而強姦婦女一事是大事,會速判的!
作者: t174819    時間: 2010-11-09 20:11

引用:
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0-11-09 09:36 發表
我想大家雖然都當過兵,但卻都被老蔣騙了。

各位,古今中外的軍隊一定都有軍法,而且軍法的執行者並非軍法官,而是指揮官,所以是連長排長都能槍斃部屬與百姓,為什麼?因為打仗就是要求勝,設置軍法的目的是為了 ...
~~
宋朝岳飛的岳家軍就是紀律甚嚴..能夠大軍過境而居民一無所知..厲害!
二次大戰的蘇聯人就是第一線部隊是戰士...後面跟上來的就是豬狗部隊...強姦德國人..看到什麼都拿走..
盟軍除了不強姦女人..也是能拿就拿..
作者: 精誠連大帥    時間: 2010-11-09 21:55

時代不同
訓練不同
素質不同
以前軍人少有作姦犯科
現在小孩
當兵跟不當兵
沒什麼差別
有訓練跟沒訓練一樣
三行四進
沒了
時代不同
現在那可稱呼
為軍人
作者: 凱咕咕    時間: 2010-11-10 01:00

引用:
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0-11-09 13:45 發表

凱咕咕大說的就不合理了。

兩蔣戒嚴那不是一天兩天,一年兩年,是父死子繼的搞了40年。我前面已提過,軍法是用於前線指揮官的戰爭需要,不是給某一家族當皇帝用的。

軍法要用於治安,那光頭佬的寶貝孫子在陸 ...
你信基督我信佛,對於大時代的事件釋義,各自解讀罷了,就不說誰合不合理...
像是鄭某某事件,就是有人要對他獻花,我們就在旁邊繼續看著
作者: 凱咕咕    時間: 2010-11-10 01:02

引用:
原文由 阿桂 於 2010-11-09 12:37 發表


幹! 懶叫壓力大啦

真正操得兇 ... 那是到馬祖10個月老2都好像不是自己的,沒抬起過頭來. 幾乎忘了小弟的存在
這個鳥兵 ... 過太爽. 進監屁眼有得爽了
你才到馬祖10個月喔,那我們當年在那21個月,怎麼辦阿
作者: 19740914    時間: 2010-11-10 01:17

真的很無言 又是一個不會想的弟兄 想當初在苦再累 還不是咬緊牙根 撐過去了 希望以後不要在發生這種事了
作者: 胤禛    時間: 2010-11-10 12:11

軍紀煥散不是一天二天的事了
這位犯人雖是現役軍人~~但也還是與一般犯人相同~~"他犯了法"
由政爭到軍隊的動向~~再回過頭看看那群~~退役將官
到對岸打高爾夫..喝酒找女人..投資等等
最近又爆發的間諜案...這樣的環境..這樣的部隊
說真的..還不如將一般部隊發包出去還比較省錢
作者: 凱咕咕    時間: 2010-11-10 13:21

引用:
原文由 胤禛 於 2010-11-10 12:11 發表軍紀煥散不是一天二天的事了這位犯人雖是現役軍人~~但也還是與一般犯人相同~~"他犯了法"由政爭到軍隊的動向~~再回過頭看看那群~~退役將官到對岸打高爾夫..喝酒找女人..投資等等最近又爆發的間諜案...這樣的環 ...
發包給美國好了,他們有黑水公司,狠度夠,船堅砲也利
作者: 老楊    時間: 2010-11-10 22:26

引用:
原文由 凱咕咕 於 2010-11-10 01:00 發表

你信基督我信佛,對於大時代的事件釋義,各自解讀罷了,就不說誰合不合理...
像是鄭某某事件,就是有人要對他獻花,我們就在旁邊繼續看著
最近我特別喜歡拜福德正神(土地公),有時出去亂晃晃,
不論山邊.水湄.田邊.路旁...皆有斯神廟宇,
不論老廟.新廟.大廟.小廟...皆有斯神護佑.

詩經有云:"率土之濱,莫非王土".土地公是最小的神,卻有帝王氣派.
享盡人間最多的香火,不知高高在上的玉皇大帝做何感想?

敬神如神在,管他基督.佛祖,土地公又何妨? ..
作者: 凱咕咕    時間: 2010-11-10 23:36

引用:
原文由 老楊 於 2010-11-10 22:26 發表


最近我特別喜歡拜福德正神(土地公),有時出去亂晃晃,
不論山邊.水湄.田邊.路旁...皆有斯神廟宇,
不論老廟.新廟.大廟.小廟...皆有斯神護佑.

詩經有云:"率土之濱,莫非王土".土地公是最小的神,卻有帝王氣派.
享 ...
我的比喻,只是述說各有信仰的意思而已
土地公,是最貼近我們生活的神祇,當然是最好的啦
作者: 工四火箭砲長    時間: 2010-11-11 07:46

引用:
原文由 凱咕咕 於 2010-11-10 23:36 發表

我的比喻,只是述說各有信仰的意思而已
土地公,是最貼近我們生活的神祇,當然是最好的啦
~~~~~~~~~~~~~~~~~~~~~~~~~~~~~~~~~~~~~~~~~
頗有同感!!!
尤其是對[偉大領袖][民族救星][世界偉人]...的解讀...各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

對神祇的信仰漠拜亦同哩....


作者: 白目東    時間: 2010-11-11 13:21

引用:
原文由 工四火箭砲長 於 2010-11-11 07:46 發表

~~~~~~~~~~~~~~~~~~~~~~~~~~~~~~~~~~~~~~~~~
頗有同感!!!
尤其是對[偉大領袖][民族救星][世界偉人]...的解讀...各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

對神祇的信仰漠拜亦同哩....

http://img832.imageshack.us/img8 ...
蔣中正表示:躺著也中槍!這樣也有我的 餃喔!

鵝姐表示:氣到攬叫彈出來!
作者: 老楊    時間: 2010-11-11 20:16

引用:
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0-11-11 13:21 發表



蔣中正表示:躺著也中槍!這樣也有我的 餃喔!

鵝姐表示:氣到攬叫彈出來!
轉貼~~

真正的"中正廟"

蔣介石化身“中華禪師”進城隍廟 綠營要拆

2007-03-01 17:26:11 中華統一黨黨報     

    正當民進黨要全面“去蔣化”,視蔣介石為仇雔之際,卻發現,彰化縣花壇鄉有家城隍廟,把蔣介石當作神來供奉,神名叫做“中華禪師”。不過,民進黨還是不想放過神化了的蔣介石,要求廟方將“中華禪師”拆掉,但遭信眾強烈反對。
  這尊蔣介石銅像,身披長袍,腳穿皮鞋,臉帶微笑,不過這不是公園裡的銅像,而是供奉在神龕上的神明,叫做“中華禪師”。這是彰化縣花壇鄉的一間城隍廟,東廂房內就供奉著蔣介石。
  蔣介石怎麼會變成了神明,廟方說,1975年蔣介石過世之後,城隍爺就降下指示,要在這裡讓蔣介石繼續修行,起初只有照片和一個香爐,1979年塑好金身,當時的縣長黃石城,還親自前來祭拜。
  廟方又稱,當時城隍爺指示,蔣介石前世是“龍德星君”,後來投胎當上“蔣總統”,死後靈魂雲遊至此,懇求城隍讓他在此繼續修行,期待能夠修成正果名列仙班,就這樣成為台灣第一家供奉蔣介石的廟宇,鄉親父老大多虔誠祭拜,不過也曾有偏綠色彩的民眾要求拆除。
  附近信徒說:“民進黨的啦,說要拆啊,我說憑什麼拆,要不然你向城隍爺擲筊請示啊。”
  城隍爺的指示沒人敢違逆,就這樣將近30年來相安無事,香火終年不輟,不過廟方說,“中華禪師”還不算正式名列仙班,因此信眾前來城隍廟祭拜的時候,插香的順序蔣介石總是最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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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看待此事不必過於嚴肅,聽說新竹也有一間廟是拜蔣中正.
台灣人是很可愛的啦!什麼都可以拜,有一次我去泰山鄉,發現有間廟竟是拜包公(包拯).
至於靈不靈?...歷史人物應該還是關公(關雲長)最靈吧!他的廟最多
..
作者: 工四火箭砲長    時間: 2010-11-11 22:19

引用:
原文由 老楊 於 2010-11-11 20:16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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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中正廟"

蔣介石化身“中華禪師”進城隍廟 綠營要拆

2007-03-01 17:26:11 中華統一黨黨報     

    正當民進黨要全面“去蔣化”,視蔣介石為仇雔之際,卻發現,彰化縣花壇鄉有家城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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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經營的廟堂...要拜蔣介石...有人要干涉...就不對了....

至於...公共場所....編列預算...如台北市的[中正廟]...紀念過世的總統...好像太超過囉!!!

要嘛...凡當過中華民國總統的都拜....包括:[袁世凱][黎元洪][馮國璋][徐世昌][嚴家淦].......

通通蓋一座廟來拜啊~~~逝者為大啊...一樣都是過世的總統勒...怎可厚此薄彼呢!!!
作者: 雷霆    時間: 2010-11-11 22:24

引用:
原文由 老楊 於 2010-11-11 20:16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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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中正廟"

蔣介石化身“中華禪師”進城隍廟 綠營要拆

2007-03-01 17:26:11 中華統一黨黨報     

    正當民進黨要全面“去蔣化”,視蔣介石為仇雔之際,卻發現,彰化縣花壇鄉有家城隍 ...
新竹拜蔣中正的廟
位於清華大學夜市內
日進斗金XX機械起重公司
老闆還會跳蔣公舞
我家附近還有間包拯廟
香火還算普通啦
擇日拍給大家看
作者: 782    時間: 2010-11-11 22:29

引用:
原文由 老楊 於 2010-11-11 20:16 發表
我個人認為看待此事不必過於嚴肅,聽說新竹也有一間廟是拜蔣中正.
台灣人是很可愛的啦!什麼都可以拜,有一次我去泰山鄉,發現有間廟竟是拜包公(包拯).
至於靈不靈?...歷史人物應該還是關公(關雲長)最靈吧!他的廟最多 ..
報告長官:關公廟的興盛起於清代,此{政治掛帥}的原因.
昔日{文武廟}中供俸的神明為{孔子\岳飛}
因岳飛為抗金名將\而金為清之遠祖
於是將{關羽}神格化\以取代岳飛
如果您有興趣:請試聽一段相聲{魏龍豪老師的~~~戲說關公}
僅供參考~~~~~~有空的{弟兄們}也請別來罵我
作者: 阿布    時間: 2010-11-11 23:10

引用:
原文由 雷霆砲兵 於 2010-11-11 22:24 發表

新竹拜蔣中正的廟
位於清華大學夜市內
日進斗金XX機械起重公司
老闆還會跳蔣公舞
我家附近還有間包拯廟
香火還算普通啦
擇日拍給大家看
那不是啟德的老闆嗎?
作者: grizzle_13579    時間: 2010-11-12 10:44

引用:
原文由 凱咕咕 於 2010-11-10 01:02 發表

你才到馬祖10個月喔,那我們當年在那21個月,怎麼辦阿
學長.您誤會了啦.
阿桂學長是到馬祖十個月才有女朋友來馬祖探親.
小雞雞....才雞有用武之地.唉.....幸好阿桂學長的女朋友趕來.
不然某人的小菊花.
又成了無辜受害者了.....................
作者: 雷霆    時間: 2010-11-12 14:05

引用:
原文由 阿布 於 2010-11-11 23:10 發表


那不是啟德的老闆嗎?
阿布
你內行喔
怎麼知道是啟德老闆
他的機私多的嚇人
基地在我家附近
在新竹屬前三名的業者
回小小膽
不是啟昇喔
上面有說明了
至於蔣公舞
這要請附近的老伯伯
來說明會更好更清楚
作者: 貓哥    時間: 2011-01-02 00:00

引用:
原文由 t174819 於 2010-11-08 21:03 發表
軍人性侵落單女 騎車尾隨持刀脅迫
  台南縣警方逮捕一名海軍志願役下士,才24歲的石姓嫌犯,入伍2年多,他趁放假時,騎機車在台南縣市流竄,鎖定落單婦女,持刀搶劫性侵,從今年9月以來,至少有5名婦女受害,光是這 ...
抓到如事實確定
直接碰碰
還要全國直播
咬伊拍拍手
咬伊鼔鼔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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