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nanja 於 2010-10-17 12:08 發表
到時一堆人權團體又會假人權之名
要政府出面營救
希望新加坡政府至少先鞭完15下才放他們回來
原文由 序列 於 2010-10-17 20:10 發表
台灣真的需要嚴法,太寬鬆了,現在還要來個特殊無期徒刑,還包吃包住,生活作息正常,搞不好活的比籠外的還久咧,這樣誰都敢殺人了,反正不會被打掉還可以被國家養。新加坡這好,用在台灣上面,那些囂張的黑道還不乖 ...
原文由 nanja 於 2010-10-17 12:08 發表
到時一堆人權團體又會假人權之名
要政府出面營救
希望新加坡政府至少先鞭完15下才放他們回來
原文由 阿丸 於 2010-10-17 23:45 發表
很希望新加坡鞭這兩個討債鱉三大力一點!
最好能鞭鞭見血,亂想看這兩個鱉三在那屁股抖動呼天喊地叫阿娘噢的
希望在沒多久的將來能在YtoB上面,看見這兩個鱉三被鞭的畫面
我會倒杯冰可樂配寶卡卡慢慢欣賞
對於這 ...
原文由 凱咕咕 於 2010-10-17 20:01 發表
內文友一段.....聘工條件除一個月可以有新台幣 6 萬元收入,被捕坐牢期間每月還可領約新台幣 2 萬元,甚至如果遭到判鞭刑也可獲得新台幣6 萬元補償....
被關被鞭的是小弟,甘願做甘願受啦!那主事者咧?
原文由 nanja 於 2010-10-17 12:08 發表
希望新加坡政府至少先鞭完15下才放他們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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