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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討債小弟外銷 星判鞭2台灣人 [列印本頁]

作者: 大膽炮兵    時間: 2010-10-16 23:29     標題: 討債小弟外銷 星判鞭2台灣人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16/5/2f2zv.html


小弟相信,只有台灣實施鞭刑,那些強哥者流才會乖一點,甚至實施回教律法小弟都不反對

台灣的法律和執法者都太愛護及縱容罪犯了
作者: 阿布    時間: 2010-10-17 11:08

活該
以為新加坡向台灣那樣好講話.3下你就快暈了 還15下 這下讓想要過去暴力討債的輸出勞工
這下可不敢作.但是在台灣勒 搖頭
台灣很民主事事講人權與自由
結果勒
言論自由就是罵人祖宗18代隻後被告 就反控對方打壓言論自由
事事講民主就是造成這些罪犯.黑道 有侍無恐反正明的他有錢可以請律師 暗的叫人去弄
就連最簡單的死刑都有人要廢除.還能說怎麼
我重申一次
不論多嚴苛的法 只要你不犯法 這些對你來說 都構不了傷害
看看新加坡就好.台灣要學的地方 還很多勒
作者: nanja    時間: 2010-10-17 12:08

到時一堆人權團體又會假人權之名
要政府出面營救
希望新加坡政府至少先鞭完15下才放他們回來
作者: 阿丸    時間: 2010-10-17 15:38

被抽15大板打爆屁股後後, 再放媒體去問這幾王八蛋心得報告,倒是不錯的作法
講真的...還真希望這些人直接被打死掉算了,
台灣法律太軟弱了根本達不到判罰效果
作者: 威武士官隊    時間: 2010-10-17 15:40

只能說大快人心
還真希望台灣也能有這類鞭刑
先用在那個施暴小強的屁屁如何?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0-17 19:36

引用:
原文由 nanja 於 2010-10-17 12:08 發表
到時一堆人權團體又會假人權之名
要政府出面營救
希望新加坡政府至少先鞭完15下才放他們回來
這點你放心新加坡政府很有當擔的,之前一個美國少年搞破壞罰打6下,美國總統柯林頓來說情改4下,
而一個英國女子只是帶了一百多克海洛因入境而判死刑,以前宗主國的英女皇來說情還不是一樣被吊死
,除非我們的馬先生的面子有他們2位來的大?
作者: 凱咕咕    時間: 2010-10-17 20:01

內文友一段.....聘工條件除一個月可以有新台幣 6 萬元收入,被捕坐牢期間每月還可領約新台幣 2 萬元,甚至如果遭到判鞭刑也可獲得新台幣6 萬元補償....

被關被鞭的是小弟,甘願做甘願受啦!那主事者咧?
作者: 序列    時間: 2010-10-17 20:10

台灣真的需要嚴法,太寬鬆了,現在還要來個特殊無期徒刑,還包吃包住,生活作息正常,搞不好活的比籠外的還久咧,這樣誰都敢殺人了,反正不會被打掉還可以被國家養。新加坡這好,用在台灣上面,那些囂張的黑道還不乖乖嗎,現在黑道都比警察兇了,還敢直接嗆警察。
作者: ttt0920    時間: 2010-10-17 20:54

生不如死的鞭刑執行過程 [屁屁開花~慎入~慎入]

馬來西亞警方施行... 真可怕!!皮開肉綻

http://www.liveleak.com/view?i=5ab_1172940415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0-17 21:08

引用:
原文由 序列 於 2010-10-17 20:10 發表
台灣真的需要嚴法,太寬鬆了,現在還要來個特殊無期徒刑,還包吃包住,生活作息正常,搞不好活的比籠外的還久咧,這樣誰都敢殺人了,反正不會被打掉還可以被國家養。新加坡這好,用在台灣上面,那些囂張的黑道還不乖 ...
沒法子,現在台灣的無期徒刑 = 有期徒刑,怕的是在特殊無期徒刑之後又會跑出個什麼〔絕對無期徒刑〕之類的
東西出來,反正現在台灣的男人只求三餐溫飽,家中妻小顧好就已經阿彌陀佛了
作者: 60砲長    時間: 2010-10-17 22:00

引用:
原文由 nanja 於 2010-10-17 12:08 發表
到時一堆人權團體又會假人權之名
要政府出面營救
希望新加坡政府至少先鞭完15下才放他們回來
更慘的是...15鞭不會一次打,一次抽完大概出人命.

3鞭..5鞭..分期付款打.待前次傷口痊癒後再安排打下一次.

這兩個打手有罪受了.

台灣地下金融發達,上焉者借錢給聞人,下焉者借錢給市井小民.連計程車都有日仔會.

跟錢莊往來,像是吃毒品,一但沾上就永世難超生.

這行業,是台灣政府鼓勵推廣的,不信把報紙打開,密密麻麻一堆.只要沒搞出人命是沒人管的.
作者: 671    時間: 2010-10-17 22:46

上次有報導說 那藤鞭有浸過馬尿 韌性十足 而持鞭行刑之人也是武術高手 今天有報說他們兩個一個月至少領8萬5 但如果是我 我寧可不賺 因為這種皮肉痛非同小可
作者: 阿丸    時間: 2010-10-17 23:45

很希望新加坡鞭這兩個討債鱉三大力一點!
最好能鞭鞭見血,亂想看這兩個鱉三在那屁股抖動呼天喊地叫阿娘噢的
希望在沒多久的將來能在YtoB上面,看見這兩個鱉三被鞭的畫面
我會倒杯冰可樂配寶卡卡慢慢欣賞

對於這種人渣沒必要同情
作者: grizzle_13579    時間: 2010-10-17 23:55

引用:
原文由 阿丸 於 2010-10-17 23:45 發表
很希望新加坡鞭這兩個討債鱉三大力一點!
最好能鞭鞭見血,亂想看這兩個鱉三在那屁股抖動呼天喊地叫阿娘噢的
希望在沒多久的將來能在YtoB上面,看見這兩個鱉三被鞭的畫面
我會倒杯冰可樂配寶卡卡慢慢欣賞

對於這 ...
報告學長:
它們那種鞭刑必定鞭鞭見血的(那照片我看過.十分血腥.凡打過必留下見血的傷口(痕))
而且打完保證幾星期內要趴著才能睡覺.(當然坐椅子這事.更是想都別想)
如上面學長所言.這十五鞭應不是一次打完.而是分段行刑.
現在那二個王八蛋.
就要求老天保佑它們身體檢查有問題.
因為新加坡的鞭刑行刑前.受刑者都需經過基本的健康檢查.
要確定身體狀況許可.
才會施以鞭刑的.


這鞭刑要是一口氣十五下打完.真的會出人命丫.所以應會分段行刑.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0-18 00:29

別擔心的啦!這些台灣同胞們是非常耐打的啦!鞭刑便什麼咧!還有人權團體會替這些勇士們出聲的啦!真期待到時候會有Live Show,看看有沒有人會將影片丟上Youtube,看看這些好手好腳不學好的年輕人到時候唉爸叫母的鳥樣子。哇哈哈!讚啦
作者: 大膽炮兵    時間: 2010-10-18 11:00

引用:
原文由 凱咕咕 於 2010-10-17 20:01 發表
內文友一段.....聘工條件除一個月可以有新台幣 6 萬元收入,被捕坐牢期間每月還可領約新台幣 2 萬元,甚至如果遭到判鞭刑也可獲得新台幣6 萬元補償....

被關被鞭的是小弟,甘願做甘願受啦!那主事者咧?
主事者會死得更難看
作者: 電台報務    時間: 2010-10-18 13:51

馬來西亞一次打那麼多下呀!
皮開肉綻的,真的會脫肛哦!
那位受刑人還真能忍....沒
作者: 惡烈    時間: 2010-10-18 14:07

台灣應該跟進才對,鞭過一次,相信可以他終身難忘,這些詐騙集團的,真的太xxxxxxx
作者: 天兵石頭    時間: 2010-10-18 22:19

新加坡政府很強悍
幾年前有一名美國罪犯
出動柯林頓說情
也是少幾下而已
作者: melodyaudio    時間: 2010-10-18 23:24

引用:
原文由 nanja 於 2010-10-17 12:08 發表
希望新加坡政府至少先鞭完15下才放他們回來
忍耐!  
忍耐!
忍耐! 好好享用

不要再丟台灣人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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