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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老軍友求助(感激不盡) [列印本頁]

作者: 北竿老政戰士    時間: 2010-09-17 08:52     標題: 老軍友求助(感激不盡)

車子停自家騎樓硬被檢舉違停
被拖吊要花2000元

扯的是搭小黃去領車途中
另一台停騎樓又被拖

真是#$%^@^&*
不知招惹誰了

以後停車看怎麼停?
敵暗我明 真的很生氣很無耐

(有人認識高雄市左營拖吊場的朋友嗎?有些事想請教?)
作者: Walker629    時間: 2010-09-17 09:00

引用:
原文由 北竿老政戰士 於 2010-09-17 08:52 發表
車子停自家騎樓硬被檢舉違停
被拖吊要花2000元

扯的是搭小黃去領車途中
另一台停騎樓又被拖

真是#$%^@^&*
不知招惹誰了

以後停車看怎麼停?
敵暗我明 真的很生氣很無耐 ...
好久沒看到您上線了,沒想到一上來就不是好消息
學長的遭遇真慘呀,不過據我所知,我們這附近不大會被拖的呀!
會不會是競爭的同業所為呢?
真沒辦法的話就要到附近租車位了!
作者: 浪花    時間: 2010-09-1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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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排長兼軍醫官    時間: 2010-09-17 09:20

引用:
原文由 北竿老政戰士 於 2010-09-17 08:52 發表
車子停自家騎樓硬被檢舉違停
被拖吊要花2000元
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第3款之定義:

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所以,無論騎樓是被歸類為道路或人行道,都不是可以停車的地方;不過,除非有人檢舉,交通隊應該不會刻意去拖騎樓的車輛。
作者: 北竿老政戰士    時間: 2010-09-17 09:22

找了呀

沒用  (他們說違規停車警方接到舉報也不能不處理)

我現在只能找辦法告知檢舉者
他真的找錯對象

但又不知訊息如何給他
作者: 浪花    時間: 2010-09-1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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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esrtv    時間: 2010-09-17 09:24

引用:
原文由 北竿老政戰士 於 2010-09-17 08:52 發表
車子停自家騎樓硬被檢舉違停
被拖吊要花2000元

扯的是搭小黃去領車途中
另一台停騎樓又被拖

真是#$%^@^&*
不知招惹誰了

以後停車看怎麼停?
敵暗我明 真的很生氣很無耐 ...
買兩個人形模特兒.放在前座..給他穿上衣服..戴帽子.戴墨鏡
作者: Walker629    時間: 2010-09-17 09:28

引用:
原文由 北竿老政戰士 於 2010-09-17 09:22 發表
找了呀

沒用  (他們說違規停車警方接到舉報也不能不處理)

我現在只能找辦法告知檢舉者
他真的找錯對象

但又不知訊息如何給他
學長:
  觀察看看附近的店家,有車停騎樓的是不是一樣也被拖?怪的事是,紅車是幾點來拖的?您那邊一樓不是都有人在嗎?
作者: 酒色夫    時間: 2010-09-17 09:31

引用:
原文由 北竿老政戰士 於 2010-09-17 09:22 發表
找了呀
沒用  (他們說違規停車警方接到舉報也不能不處理)
我現在只能找辦法告知檢舉者
他真的找錯對象
但又不知訊息如何給他
如果您府上前面的馬路是劃上紅線或黃線禁停的話,那被拖是正常的.
只是這種通常是鄰居在檢舉的啦
不過說回來把車停在騎樓下被拖也是正常的
作者: 浪花    時間: 2010-09-1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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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竿老政戰士    時間: 2010-09-17 09:35

這確定是衝著我來的

因08:30時左右鄰居都停在騎樓

拖吊車指明我的車號拖吊

還好我埋伏在內
否則又是2000

什麼要做這種下流事
作者: 北竿老政戰士    時間: 2010-09-17 09:38

酒色夫大應該不住高雄


在高雄 騎樓被拖吊才屬不正常  唉
作者: Walker629    時間: 2010-09-17 09:39

引用:
原文由 北竿老政戰士 於 2010-09-17 09:35 發表
這確定是衝著我來的

因08:30時左右鄰居都停在騎樓

拖吊車指明我的車號拖吊

還好我埋伏在內
否則又是2000

幹什麼要做這種下流事
學長:
我看過一種車架,不知道是不是為了避免淹水還是可以在比較高一點的騎樓裡停兩部車(上下兩層)的設備,把車停在上層,看他們要怎樣拖!
作者: 北竿老政戰士    時間: 2010-09-17 09:41

他是不會拖

但他會拍照

一張900大元(可連續罰)
作者: 北竿老政戰士    時間: 2010-09-17 09:43

引用:
原文由 浪花 於 2010-09-17 09:32 發表
如果是附近居民耍賤,那就一起來賤,把事情弄大、變成民怨!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大家都來當「好市民」、一起來檢舉!
能不能請大家幫我...

恐怖平衡也是平衡

[ 本文章最後由 北竿老政戰士 於 2010-09-17 09:52 編輯 ]
作者: 浪花    時間: 2010-09-1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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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酒色夫    時間: 2010-09-17 09:54

引用:
原文由 北竿老政戰士 於 2010-09-17 09:38 發表
酒色夫大應該不住高雄

在高雄 騎樓被拖吊才屬不正常  唉
老大
您誤會了..我確定人是在高雄10多年了
按規定是不能停在騎樓下的,這是既定的,只是在南部很少有人會拖
上週我週末來公司加班
車子也是停在公司旁空置的住家騎樓下,也是差一點被拖走(還好有在樓下多抽一根煙)
問了車上的員警..答案也是有人檢舉(屁啦..我才剛停不到五分鐘),騎樓不能停車...
作者: 酒色夫    時間: 2010-09-17 09:56

引用:
原文由 浪花 於 2010-09-17 09:32 發表
如果是附近居民耍賤,那就一起來賤,把事情弄大、變成民怨!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大家都來當「好市民」、一起來檢舉!
高雄市請打1999專線
這電話一打就必須在20分鐘內轄區要查辦而且有紀錄要回報.
作者: 75山砲    時間: 2010-09-17 10:10

報告北竿學長:

按規定騎樓是不能停車,但一般來說除非有人刻意檢舉或是真的妨礙到行人出入那才會通報交通隊來進行拖吊

不然就是學長 "雖小" 遇到有業績壓力的拖吊場(在馬路上找不到可拖吊的車,他們也是會轉進巷弄內拖吊)

建議學長可請議員助理去電交通隊了解一下狀況(看看學長是否與鄰居有嫌隙而舉報)順便看看附近鄰居是否也是如此情形

若是拖吊交通隊員隨意進入巷弄拖吊可是會引起民怨
作者: 浪花    時間: 2010-09-1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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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彈補兵    時間: 2010-09-17 10:42

引用:
原文由 北竿老政戰士 於 2010-09-17 08:52 發表
車子停自家騎樓硬被檢舉違停
被拖吊要花2000元

扯的是搭小黃去領車途中
另一台停騎樓又被拖

真是#$%^@^&*
不知招惹誰了

以後停車看怎麼停?
敵暗我明 真的很生氣很無耐 ...
北竿老學長好
警察單位是代監理站單位執行違規汽機車拖吊.
建議您先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請監理單位說明執行理由.如理由或是拖吊過程執行單位或是
公權力受託者(拖吊業者)有瑕疵.監理單位是可以自行撤銷的!!!
又或是你可以檢附理由(照片也可以)說明(口頭也可以)您自用車停車並無違規之處
如果監理單位理由您不服還可以像交通裁決法庭聲明異議~!!
照您的情形來看.比較不建議您檢舉住家附近其他人.這只是惡性循環到後來會兩敗俱傷
會變成-你住家附近天天上演拖吊
您應該看你有無違規地方.就無違規之處據理力爭
版上有軍友在監理單位工作您可以私底下向他請教

[ 本文章最後由 sam 於 2010-09-17 10:51 編輯 ]
作者: 41denis    時間: 2010-09-17 11:00

在台北國 不需要檢舉,駕駛手腳再快也快不過拖吊業者....
我有次在公司樓下抽菸,有車停好打雙黃燈,車主抱著東西上樓,轉角的拖吊車(停在巷內,我也嚇1跳)
迅速巴古, 下來3個人,警察開單拍照的同時,業著1人1邊貼標籤,上架,警察寫字在地上的時候 車子已經拖離開好幾米了.前後不知道有沒有10秒,我也沒有算,只覺的迅速確實 勇猛頑強是真的可以訓練出來的.

車主衝出來的時候,還不知道被拖走,我趕快蘭花指指向前方50公尺處,車主開口了,e04~~~
作者: 北竿老政戰士    時間: 2010-09-17 11:16



我承認我違停不對

但不平的是 我未曾舉報他人
卻必需為他人擔罪受報復...

且只拖我的車其他都沒事才令人生氣...(拖吊執法不公有得反映嗎?)

我現在只想找到對方跟他說明一下
請他高抬貴手

我就很慶幸了!!
作者: 酒色夫    時間: 2010-09-17 11:24

引用:
原文由 北竿老政戰士 於 2010-09-17 11:16 發表


我承認我違停不對

但不平的是 我未曾舉報他人
卻必需為他人擔罪受報復...

且只拖我的車其他都沒事才令人生氣...(拖吊執法不公有得反映嗎?)

我現在只想找到對方跟他說明一下
請他高抬 ...
學長
這種事很難說的啦
可能您有得罪了哪為左右鄰居??
或是哪位路人走過覺得妨礙到他了或是絲襪被車邊勾破了??
也有可能是您的女兒的男朋友或是兒子的女朋友挾怨報復???
還是您家的狗對著路邊吠嚇到路人呢
這些都有可能的....
作者: 浪花    時間: 2010-09-1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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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c990    時間: 2010-09-17 11:33

您應該被人賴上了.專找您的麻煩.
我家(北投)大馬路兩邊一樣做生意.但是不同里.
騎樓寬3米.擺商品會被開單.超出1m都不行.對面的2米寬.剩不到1m讓人過.沒事.
連續釘了幾天.老闆找人去分局問.說有人眼紅整條街就他生意好.
後來找地下管區去喬.就口頭告誡一番.沒事了.至於是誰檢舉.不知道.但這樣一搞.大家知道我們這也是有山可靠的.

話說回來.我們也常將車停進騎樓.尤其放假日.大家都回來.騎樓常擺上2台車.但還是要留一條通路給人走.
警察也不太找麻煩.
不然就是找人去擺平.不然就大家一塊和.全部開單拖吊..要不就花錢租位子囉
作者: 師經理士    時間: 2010-09-17 11:47

引用:
原文由 浪花 於 2010-09-17 09:13 發表

北竿︰
先去找里長、再去找到市議員申訴;優先找綠黨﹙執政黨﹚市議員,若無綠黨議員可找,則找藍黨!
認同~老實說拖吊這種事情, 只要多數同意, 警察機關還是會放寬處理的啦!  因此還是先拜託里長協助跟警政機關反映, 如無效~後再循序逐層加大民意大表層級與壓力協助即可!
作者: 浪花    時間: 2010-09-17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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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浪花    時間: 2010-09-17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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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酒色夫    時間: 2010-09-17 13:14

引用:
原文由 浪花 於 2010-09-17 13:08 發表
這位重量級人士,特愛找我;我不敢跟他連絡,否則、是換成我要喝死!
去高雄、沒找他,我會挨K;若找了他、我則有跑不完的攤……
幾年沒找他了,剛剛Call他,他還在「夯眠中」;等會酒醒了,我會蓋慘……
在南部現在中午開始喝酒的話是剛剛好而已啦...
作者: 北竿老政戰士    時間: 2010-09-17 14:56

謝謝大家(尤其是對浪花兄不好意思)

中午找到了檢舉者
懇談後應沒問題了!!!!!

再觀察幾天
希望事情真的結束了
作者: 白目東    時間: 2010-09-17 15:03

讓我猜猜

因為補習班上下課 常造成交通問題 或是用東西佔門前位置 導致鄰居不爽 是嗎

所以一直被檢舉

說實話 我幹過類似的事 出去辦事 店家用東西霸佔停車位 不給停 我不屌他 把東西移開 照樣給他停

他出來靠背靠母 我跟他講 好幹我車壞了沒關係 車會跑 但是你房子不會跑

今天你弄我 明天我一定弄回來

後來我就照三餐檢舉他~~~~~~~~~
作者: 浪花    時間: 2010-09-1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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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竿老政戰士    時間: 2010-09-17 15:16

第一次有人說我老實(謝謝抬舉)

說真的,當壞人很爽(至少不用顧忌太多)
照三餐檢舉人家也沒罪惡感

白目東;你要不要開個壞蛋補習班....
作者: 白目東    時間: 2010-09-17 16:13

引用:
原文由 北竿老政戰士 於 2010-09-17 15:16 發表
第一次有人說我老實(謝謝抬舉)

說真的,當壞人很爽(至少不用顧忌太多)
照三餐檢舉人家也沒罪惡感

白目東;你要不要開個壞蛋補習班....
我去銀行辦個事不到10分鐘,那邊是公所畫的收費停車格,我照規矩停阿!

問題就是一堆店家把店門前的停車格當成私有的,還拿東西佔起來!

要是眾位軍友遇到怎麼辦?給出外人方便,也是給自己方便,難道你都不會當出外人嗎?

遇上這種機八店,我一定卯起來跟他玩的!
作者: 政二    時間: 2010-09-17 17:49

建議各位軍友,想要打檢舉電話,最好是找個沒有監視器的公用電話(以免被人抓包).
而且一定要打110,因為110有錄音存證,他們接聽後一定要處理,被吃案的可能性不高.
如果打到轄區派出所,比較有可能被吃案.
以上給各位參考..........
作者: 精誠連大帥    時間: 2010-09-19 20:07

左鄰右舍都停祗有你拖吊
我想這個人應該有點來頭
最不好方法
打(公用電話)
有停在騎樓的車車號
通通打拖吊(110)
統統拖吊
最後有人不得以(忍不住)
會找人來關說(有長官關說)
不然車子停一樓室內
作者: 0935825505    時間: 2010-09-20 07:11

不然,把車牌拆下來,就不拖又沒紅單 別罵我
作者: 慢壘裁判    時間: 2010-09-20 07:56

引用:
原文由 北竿老政戰士 於 2010-09-17 08:52 發表
車子停自家騎樓硬被檢舉違停
被拖吊要花2000元

扯的是搭小黃去領車途中
另一台停騎樓又被拖

真是#$%^@^&*
不知招惹誰了

以後停車看怎麼停?
敵暗我明 真的很生氣很無耐 ...
樓下騎樓看是不是你家的 啊..還是有畫紅線區...高雄路這麼 大..還會被檢舉啊....可能是惡鄰居搞得 鬼喔...
作者: Walker629    時間: 2010-09-25 15:44

http://forum.u-car.com.tw/forumd ... &forumid=160300

北竿,如果您是他的話車子就不會被拖走
作者: 番路王    時間: 2010-09-26 01:34

引用:
原文由 北竿老政戰士 於 2010-09-17 14:56 發表
謝謝大家(尤其是對浪花兄不好意思)

中午找到了檢舉者
懇談後應沒問題了!!!!!

再觀察幾天
希望事情真的結束了
其實樓下店面的騎樓應屬權利,在我們國家是有爭議的
為什麼土地所有權狀也有包括騎樓呢?
難道要百姓花錢還作冤大頭嗎?
自己的土地為什麼要讓大家用!
公用道路.人行道規劃,是政府應該要作的啊!
騎樓土地所有權是屬於樓下的
並不是公用的
像百貨公司.大飯店騎樓它停車有哪個單位敢去拖
只會袒護大財團,欺負小老百姓,想了就生氣

[ 本文章最後由 細摳銘 於 2010-09-26 08: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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