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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關於國旗蓋棺 [列印本頁]

作者: 呂ㄚ家    時間: 2010-07-20 21:02     標題: 關於國旗蓋棺

這是這個月12日在苗栗竹南車禍身亡的林姓新兵得新聞
[新聞網址在此http://twy.zhreader.com/2010/07/blog-post_8665.html]
今天看到新聞,這個月12日在國道喪生的林姓新兵在今天進行告別式
http://www.nownews.com/2010/07/20/91-2627711.htm
後備司令部不但請來空軍儀隊致敬還準備一套儀隊衣服化給這位新兵同志
而且還給予國旗覆棺的隆重禮遇...
對於往生的同志,給於儀隊致敬和燒制服我個人沒什麼大意見
但是國旗覆棺...這玩笑開大了吧
依據民治司76年的內部會議回覆當時一個記者有關國旗覆棺的核准問題時,民政司表示,除了中華民國軍人禮節中,對軍人[為國捐軀]有靈柩覆蓋國旗的規定之外,相關規範國徽、國旗的「中華民國徽國旗法」並沒有就國民逝世靈柩覆蓋國旗有明確規定,所以在意外車禍終身亡卻能國旗覆棺這不但罕見,恐怕還違法,真的很奇怪
我小查一下這個國旗覆棺的相關規定這種對功在國家人士的靈柩覆蓋國旗、表彰其對國家貢獻的「尊崇」動作,迄今仍然沒有法源。目前只有內政部新近通過的「國旗覆蓋靈柩實施要點」草案,不僅對現任或卸任國家元首逝世以國旗覆蓋靈柩的作法,賦予法源依據,捨身取義、殉職救人的消防人員、警察人員也可以享有同樣的榮譽,表彰其盡忠報國的精神。不過因為是[草案],所以在以往,除了總統和真的很大尾的軍方將領之外,民間人士除非總統明令褒揚[如王永慶跟嚴凱泰的老父..]連警察跟消防員因公殉職都只有覆蓋署旗跟職旗,根本沒人蓋過國旗,但是車禍身亡的新兵同志卻覆蓋國旗...不是我不尊敬死者,而是茲事體大,此風一開,國旗覆棺得尊榮地位將一落千丈
國防部真的吼..雖然我之前一直用護送錢斯這片子要國防部比照一下美國跟我國軍葬禮得尊崇感落差,但是這一下也變的太狗腿了吧..乾脆追贈他少尉好了..[他研究所有考取]
各位軍友歡迎大家一起討論,但請考慮死者家屬心情我們依法論事,別放入太多私人意見,謝謝。
作者: 白目東    時間: 2010-07-20 21:11

引用:
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0-07-20 21:02 發表
這是這個月12日在苗栗竹南車禍身亡的林姓新兵得新聞
[新聞網址在此http://twy.zhreader.com/2010/07/blog-post_8665.html]
今天看到新聞,這個月12日在國道喪生的林姓新兵在今天進行告別式
http://www.nownews.co ...
上下班途中,且是搭乘軍方聘用車輛,算是因公死亡,如果今天是軍車我想疑問會更小!
雖非因公殉職或是急難救助,其實覆旗只是給家屬一點安慰,畢竟家屬日後也就這一面旗可以懷念了!
況且林某已經以第一名考上研究所,仍選擇先服役為國家盡義務,其行為遠比一堆藉機逃兵的鳥蛋好上幾百幾千倍
這一點就夠了!

個人認為覆旗並無不可,就算排場再大再倍極哀榮,也只有那一天,榮耀只有一天
家屬的哀痛卻是一輩子,好喪禮是死者得到安息,生者得到安慰,人都不在了太過講究規章,便失去其意義!

[ 本文章最後由 白目東 於 2010-07-20 21:13 編輯 ]
作者: cccyt    時間: 2010-07-20 21:14

引用:
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0-07-20 21:11 發表


上下班途中,且是搭乘軍方聘用車輛,算是因公死亡,如果今天是軍車我想疑問會更小!
雖非因公殉職或是急難救助,其實覆旗只是給家屬一點安慰,畢竟家屬日後也就這一面旗可以懷念了!
況且林某已經以第一名考上研 ...
要是以前在軍中死亡的阿兵哥們 都有如此的待遇 那就好了!
作者: 政二    時間: 2010-07-20 21:23

這裡也有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100720100026

其中有一段:
雖然頒給因公殉職的林其正,象徵最高榮譽國旗,但因為林其正沒有戰功,所以軍方沒有核發覆旗證書,不過軍方為嚮往軍旅生涯的林其正做的一切,他的父親滿是感恩。

我認為軍方這次想的還滿周全的
作者: TRTC    時間: 2010-07-20 21:36

這次處理的算不錯了~~~

83年間~~我在金門820軍醫院~~送走了許多位因公殉職的弟兄~~

家屬得到的也只有忠靈罈和旌忠狀吧~~~~~~~

作者: 精誠連大帥    時間: 2010-07-20 21:38

引用:
原文由 政二 於 2010-07-20 21:23 發表
這裡也有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100720100026

其中有一段:
雖然頒給因公殉職的林其正,象徵最高榮譽國旗,但因為林其正沒有戰功,所以軍方沒有核發覆旗證書,不過軍方為嚮往 ...
國旗黨旗
都需要申請
核發覆旗證書
作者: 鐵男    時間: 2010-07-20 23:42

死者已矣
也不好說些甚麼
只希望軍方往後能從善如流
為因公殉職者做最後的致敬
作者: 師經理士    時間: 2010-07-21 00:02

引用:
原文由 TRTC 於 2010-07-20 21:36 發表
這次處理的算不錯了~~~

83年間~~我在金門820軍醫院~~送走了許多位因公殉職的弟兄~~

家屬得到的也只有忠靈罈和旌忠狀吧~~~~~~~
正確的品名叫?忠靈罐, 還有料號!

國軍所屬經理裝備裡,  就屬 忠骸袋  忠骸箱  忠靈罐  這三種東西, 最讓我?不舒服!
作者: 輕鬆    時間: 2010-07-21 00:08

引用:
原文由 師經理士 於 2010-07-21 00:02 發表


正確的品名叫?忠靈罐, 還有料號!

國軍所屬經理裝備裡,  就屬 忠骸袋  忠骸箱  忠靈罐  這三種東西, 最讓我?不舒服!
學長
我師在我們那時因公殉職太常發生 ...有沒有蓋國旗如此作法???
作者: TRTC    時間: 2010-07-21 01:13

引用:
原文由 師經理士 於 2010-07-21 00:02 發表


正確的品名叫?忠靈罐, 還有料號!

國軍所屬經理裝備裡,  就屬 忠骸袋  忠骸箱  忠靈罐  這三種東西, 最讓我?不舒服!
正確~~~我們那裡金門籍的人員都習慣把那稱為罈~~

正確應為忠靈罐~~~~~~

作者: PeterPan    時間: 2010-07-21 03:15

反正覺得現在不管那個單位做事都沒個準,
為了早點息事寧人,怎麼做都可以!
以前真正因公殉職的弟兄那來的這些排場?
看了這些新聞很為過去的那些弟兄感到不平!
反正現在的人命才是命,過去的連路邊的雜草都不如……
作者: 呂ㄚ家    時間: 2010-07-21 06:34

引用:
原文由 師經理士 於 2010-07-21 00:02 發表


正確的品名叫?忠靈罐, 還有料號!

國軍所屬經理裝備裡,  就屬 忠骸袋  忠骸箱  忠靈罐  這三種東西, 最讓我?不舒服!
又學到三個新東東
原來這也是國軍標準裝備呀
那國旗..是制式裝備內還是要自己出大洋去買的押=.=
作者: 呂ㄚ家    時間: 2010-07-21 06:37

引用:
原文由 精誠連大帥 於 2010-07-20 21:38 發表

國旗黨旗
都需要申請
核發覆旗證書
報告長官
像這種如果沒有覆旗證書得
跟自己覆的國旗要怎麼核銷呀..=.=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07-21 08:22

引用:
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0-07-21 06:37 發表

報告長官
像這種如果沒有覆旗證書得
跟自己覆的國旗要怎麼核銷呀..=.=
以主官定額行政費辦理國旗採購核銷即可!
作者: 老皮    時間: 2010-07-21 09:13

引用:
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0-07-20 21:02 發表
這是這個月12日在苗栗竹南車禍身亡的林姓新兵得新聞
[新聞網址在此http://twy.zhreader.com/2010/07/blog-post_8665.html]
今天看到新聞,這個月12日在國道喪生的林姓新兵在今天進行告別式
http://www.nownews.co ...
軍人撫恤條例已增列「往返營區途中發生意外或猝發疾病,因而死亡者」,現行軍人因公死亡者得依此申辦請領撫卹,及申請核頒旌忠狀表彰殉難事蹟;至於因公殉職者靈柩覆蓋國旗,依前述事實、命令與「中華民國軍人禮節」規範辦理並無不妥之處,且不違背內政部「國旗覆蓋靈柩實施要點」草案,應無所謂違法之虞一說。軍方歷年因公殉職人員靈柩覆蓋國旗實際上已有諸多案例,只是未經媒體公開報導,故此次林姓新兵亡故處裡情況並不能以特殊個案視之,只是值得檢討的是,軍方在辦理因公隕歿案件時,必須一視同仁依現有法令、規定,貼心顧及家屬感受、社會觀感等周延實施,以免遭外界質疑非議,也藉此提升軍人為國效命榮譽使命感與尊崇地位。
作者: 精誠連大帥    時間: 2010-07-21 09:24

引用:
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0-07-21 06:37 發表

報告長官
像這種如果沒有覆旗證書得
跟自己覆的國旗要怎麼核銷呀..=.=
同學老爸是覆蓋\r
國民黨旗
也是要符合資格
國民黨
請了四位退伍將領來覆旗
他老爸
的戰績輝煌
可以向總統府申請國旗覆蓋\r
但是當時綠黨當玫
同學不敢造次
作者: 老皮    時間: 2010-07-21 09:49

引用:
原文由 精誠連大帥 於 2010-07-21 09:24 發表

同學老爸是覆蓋\r
國民黨旗
也是要符合資格
國民黨
請了四位退伍將領來覆旗
他老爸
的戰績輝煌
可以向總統府申請國旗覆蓋\r
但是當時綠黨當玫
同學不敢造次
誠如大帥您所述的還有諸多類似情況,皆是因"人"的因素而致處理方式有所不同,不尊重法令制度是最大敗筆,往往也辱沒前人制定法令的良善用心與損及當事者權益,舉例我一同事原曾戮力承辦國軍龐大繁瑣訓練預算不眠不休多年,妻、兒因隨雇主事業機構遷往大陸地區工作與就學,家人分居兩地十餘年,每年得能團聚多僅二次,後來回軍歷練,豈料長官竟因其家眷在陸而妄加揣摩上意不予薦報歷練旅級主官,讓當事人忿忿難平,這類事例因兩岸交流規模日增,不尊制度與因人設事,不僅難服人心,也是法制國家進步的阻礙!
作者: 小瓜呆    時間: 2010-07-21 10:54

國軍從頭到尾就很難成為現代化國家的紀律部隊,因為主宰大權的高官,都是以兩蔣的家臣,甚至是家奴、家犬為傲。

以前中山北路還有北淡線火車經過時,有輛公車因為司機闖平交道,被柵欄上的鐵絲勾住車頂,眼看火車就要撞上,看柵工奮勇向前應是解開鐵絲,結果全車乘客平安,但看柵工被火車撞死了。

這麼壯烈的因公殉職,卻因他不是軍人,不能進忠烈祠,也不能蓋國旗;只能覆蓋黨旗,銅像也是用國民黨之名蓋的,後來國民黨失勢,以國民黨之名蓋的銅像又被搬來搬去,現在淪落於捷運雙連站市場後的空地。

軍人作戰死亡都不一定英勇,抱頭鼠竄的可能挨槍子,屁滾尿流的也可能挨槍子,至於回營途中車禍,這算是「因公」就很勉強了,還要蓋國旗,高官就是看新聞辦事,只要能息事寧人,什麼條件都能答應。

這是典型的國家名器隨意輕授,現在是太平盛世,軍人根本不打仗,卻有這樣蓋國旗的。

蓋國旗的條件是這人明知危險,但為了自己的這個國家賦予他的身分(不一定是軍人,那些消防員、警員、郵差、社工、看柵工都可以),最後選擇犧牲的。也就是說,他選擇為國家死,國家才給他這樣的榮譽。名器要符合死者的死因。

當兵一星期就放假,回營的路中車禍而死就蓋國旗,國軍高官自己不看中自己,你要別人怎麼看得起軍人?車禍死亡的蓋國旗,那些拆炸彈、拆地雷而死的怎麼辦?蓋一面特大號的,還是蓋兩面?

阿扁在位時升了多少將軍?甚至讓一大堆人退役前升個官、站個缺,然後走人;活的勳章隨便發,死的國旗隨便蓋;陳哲男也有勳章,惡搞到了荒謬。現在小馬是收斂了一點,但三不五時還是有些怪事。要成為一個「正常化國家」,真的很難,也許我們的正常就是「亂」吧!
作者: 狼官    時間: 2010-07-21 10:56

時代不段進步
舊有規定或許有些不足
但仍在進步當中
以前的時代
幕僚或下級揣摩上意
草草了事
讓人悲傷
在我服役的年代
敢揣摩上意的人很少
是講求依法行政的年代
印象中
我還沒見過或聽過蓋國旗的

舉例小弟遇過兩次狀況
志願役士官外宿回營途中車禍死亡
因公殉職
認定是要回部隊執行任務時死亡

另一個是退伍前一天晚上外宿酒駕車或死亡
認定為可避免意外發生
意外死亡

因公死亡與意外死亡撫恤的金額差別很大
所以如果可以
長官對於不幸事件的處理態度
大多會想依因公死亡辦理
畢竟人命無價

想起兩次去基隆等船接人
先下船的都是弟兄的忠靈罐
站在一旁等船家屬看到忠靈罐下船那一幕
柔腸寸斷的哭泣聲

[ 本文章最後由 狼官 於 2010-07-21 10:58 編輯 ]
作者: 狼官    時間: 2010-07-21 11:04

引用:
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0-07-21 10:54 發表
這麼壯烈的因公殉職,卻因他不是軍人,不能進忠烈祠,也不能蓋國旗;只能覆蓋黨旗,銅像也是用國民黨之名蓋的,後來國民黨失勢,以國民黨之名蓋的銅像又被搬來搬去,現在淪落於捷運雙連站市場後的空地。
小瓜呆大

林靖娟老師以一屆平民身分進了忠烈祠

看您的文章一堆市井小民壯烈的犧牲生命

確在死後還....

無比感慨
作者: 經補連小兵    時間: 2010-07-21 12:26

引用:
原文由 師經理士 於 2010-07-21 00:02 發表


正確的品名叫?忠靈罐, 還有料號!

國軍所屬經理裝備裡,  就屬 忠骸袋  忠骸箱  忠靈罐  這三種東西, 最讓我?不舒服!
這東西所在的倉庫,平時無人想要進去ㄠ,怕一不小心動搖一下,會不會就有人要來領了!!
作者: 小P    時間: 2010-07-21 12:40

竹市經國中華路交叉口的唐高義士銅像至今仍保存者...算是市府有良心了。有沒有對國家、社會有功勳、進不進忠烈祠、覆不覆國旗黨旗等...個人認為對家屬遺族不夠有實質性幫助,不過留了點好名聲...;就像當年政府對老兵一樣,哪一個不是歷經殺豬拔毛或抗日8年,而政府給了他們什麼?
個人以為實質性補貼一筆錢,比以上那些形式來的更好
作者: 師經理士    時間: 2010-07-21 15:36

引用:
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0-07-21 06:34 發表

又學到三個新東東
原來這也是國軍標準裝備呀
那國旗..是制式裝備內還是要自己出大洋去買的押=.=
都有  軍墓勤務組  這種編制了, 當然也要有這三種東西配套!



我任內未曾聽聞過有殉職弟兄有覆棺過的, 只有之前那位砲九三三營弟兄有申請過軍便服入殮, 其實...我門補辦室也要檢討, 當時不應便宜行事撥發他軍便服的, 正確的作法是要讓他穿~軍常服!

看到 Taking Chance裡的軍官還開棺檢視他的遺容, 而我們...需要拍張照以供核銷之用, 大家卻...組長推經理官, 經理官推經理士, 經理士推工補士, 工補士推二級工補士, 二級工補士推二級經理士, 二級推一級經理士...終於完成任務~真是汗顏!

[ 本文章最後由 師經理士 於 2010-07-21 15:38 編輯 ]
作者: 呂ㄚ家    時間: 2010-07-21 18:59

引用:
原文由 老皮 於 2010-07-21 09:13 發表

軍人撫恤條例已增列「往返營區途中發生意外或猝發疾病,因而死亡者」,現行軍人因公死亡者得依此申辦請領撫卹,及申請核頒旌忠狀表彰殉難事蹟;至於因公殉職者靈柩覆蓋國旗,依前述事實、命令與「中華民國軍人禮節 ...
但是經我向內政部民政司的同學詢問
一般覆國旗都是以總統褒揚令為基本條件
所以我才有此疑問?
作者: 671    時間: 2010-07-21 21:57

我營上學長從觀測所回拱北山路上 見到路中央有條電線好心要移開(怕別人會觸電)結果自己電到全身發黑 結果啥小都沒有 只有穿軍服入殮 國防部竟然要給那位新兵覆蓋國旗 實在是亂七八糟
作者: 呂ㄚ家    時間: 2010-07-21 22:56

引用:
原文由 小P 於 2010-07-21 12:40 發表
竹市經國中華路交叉口的唐高義士銅像至今仍保存者...算是市府有良心了。有沒有對國家、社會有功勳、進不進忠烈祠、覆不覆國旗黨旗等...個人認為對家屬遺族不夠有實質性幫助,不過留了點好名聲...;就像當年政府對老兵 ...
小時後記得那雕像週邊很寬
現在剩小小的一小塊地,還充滿垃圾跟雜草
在海線鐵路談文站[竹南得南下一站]往南邊山上望去,可以看到一個白色大型石標
據說也是當時的駐軍救溺不幸淹死的紀念物
所以說我輩軍人對於百姓都是如此的親民英勇救難,值得大家尊敬才是,但那邊目前也是荒草漫野
不勝唏噓呀..這就是當英雄的下場?
國防部真的要搞好我輩國軍親民愛民的形象
不如尋訪一下這些值得歌誦的各式愛民如子的學長的事蹟 好好宣揚
不是比幫個新兵蓋國旗有用嗎?
各位軍友不知道可否幫忙蒐集各地的如此英勇事績
查證一下後發布上來
我想利用國軍的青溪雜誌管道幫忙喚醒一些傻官的腦袋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作者: 呂ㄚ家    時間: 2010-07-21 23:00

引用:
原文由 PeterPan 於 2010-07-21 03:15 發表
反正覺得現在不管那個單位做事都沒個準,
為了早點息事寧人,怎麼做都可以!
以前真正因公殉職的弟兄那來的這些排場?
看了這些新聞很為過去的那些弟兄感到不平!
反正現在的人命才是命,過去的連路邊的雜草都不 ...
正解呀
服役期間遇過同袍2次的不幸
雖然都不是認識的[一個是官校的不認識學長,一個是不同連的自裁新兵]
但是..一個好好的子弟送到部隊,剩下一罐骨灰交還他們的父母
而且當時只有8萬元...真的是..
作者: 呂ㄚ家    時間: 2010-07-21 23:05

引用:
原文由 狼官 於 2010-07-21 10:56 發表
時代不段進步
舊有規定或許有些不足
但仍在進步當中
以前的時代
幕僚或下級揣摩上意
草草了事
讓人悲傷
在我服役的年代
敢揣摩上意的人很少
是講求依法行政的年代
印象中
我還沒見過或聽過蓋國旗的
文長略
因公死亡與意外死亡撫恤的金額差別很大
所以如果可以
長官對於不幸事件的處理態度
大多會想依因公死亡辦理
畢竟人命無價
想起兩次去基隆等船接人
先下船的都是弟兄的忠靈罐
站在一旁等船家屬看到忠靈罐下船那一幕
柔腸寸斷的哭泣聲 ...
想像起這場景
鼻子就不自覺得酸了
幸好板上的各位軍友都跟小第一起平安退伍了^^
作者: 呂ㄚ家    時間: 2010-07-21 23:08

引用:
原文由 師經理士 於 2010-07-21 15:36 發表


都有  軍墓勤務組  這種編制了, 當然也要有這三種東西配套!



我任內未曾聽聞過有殉職弟兄有覆棺過的, 只有之前那位砲九三三營弟兄有申請過軍便服入殮, ...
新兵車禍都蓋旗了
就別這麼計較給什麼服了
反正軍便服你留著也不能賣
還不是給徒弟核銷用...
作者: 呂ㄚ家    時間: 2010-07-21 23:11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8.168.129.x 於 2010-07-21 08:22 發表

以主官定額行政費辦理國旗採購核銷即可!
收到
謝謝您的解惑
作者: 師經理士    時間: 2010-07-21 23:19

引用:
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0-07-21 23:08 發表

新兵車禍都蓋旗了
就別這麼計較給什麼服了
反正軍便服你留著也不能賣
還不是給徒弟核銷用...
不管是新兵還是老兵?都是一條年青的生命!

他的老父是榮民, 母親早跟人跑了, 就只剩下這一血脈, 怎會不令心酸!

老父年紀已老, 擔心百年以後, 沒人還記得他的孩子, 才央求能否把他送進忠烈祠!

我們可是專案跟總部申領新品的軍便服, 可不是從庫房內翻出那鹹菜般的陳年皺巴巴堪品的!

現在那老父不知是否還健在, 想到老父....心情不禁沈重了起來, 我們何其有幸平安退伍, 那老父?為國犧牲了青春的歲月, 離開了家鄉的父母, 來到海峽這一端, 還要面對喪子之痛?真的很難想像老父這些年來是怎麼走過來的!
作者: 老皮    時間: 2010-07-22 11:47

現任陸軍背景的國防部長治軍確實積極嚴謹,絕非前數任爰例每週四處視導部隊精神講話、頒發慰問金、合影留念作作樣子,重要政策不分主從與深慮影響後果,一昧奉承上意與敷衍應付,自媒體報導所見,高部長履新就職後,嚴格要求發生軍紀(法)與失職案件單位,軍種司令二日內親赴單位主持檢討會,肇生意外傷亡事件,部長率軍種司令當日親自慰問,著有具體優良事蹟者,二日內部長親自召見表揚頒獎,這些作為不僅在整飭內部紀律提振軍隊形象,自另個角度來看,也是對國家社會負責的一種表現,因此有許多軍友不太認同的新訓小兵靈柩覆蓋國旗一事,其動機出發點約可自此見證;事實上「中華民國軍人禮節」內還有對因公殉職者治喪發「喪槍」的規定,許多年前幻象機墜海殉職飛行員喪禮中便曾實施,外界應不知此例,我想要強調的是,國軍各項法令、準則、規定已十分周延詳備,但卻常因主導執行者的怠惰不用心與疏忽,而產生差異不公情況,甚至招致外界質疑與不諒解,這方是真正問題與改正重點所在。
再舉一例,因淡水河防之重要性,十餘年前陸軍即已依國防部命令於空軍氣象聯隊營區進駐戰車部隊,同時建置次口徑靶場一座,並協調空軍辦理使用土地撥讓作業,後續計畫將氣象聯隊搬遷至台北衛戍區內既有控置營區,豈料除戰車部隊進駐以外的事項竟拖延至今年仍毫無進展,以致戰車部隊官兵仍住宿簡陋鐵皮組合屋,與同駐營區空軍單位生活環境對比差異太大,自部隊管理角度來看,這是會影響官兵心理情緒與衍生後遺的,長期以來竟無權責高層注意與要求限期完成,高部長四月間巡視後下令氣象聯隊二週內搬遷完畢,相關營產點交陸軍進駐部隊接收,雙方部隊不敢輕忽命令,各自迅速到達定位,生活設施完成改善,部隊任務與運作管理也未受影響,這不僅解決涉及兩個軍種間長期因怠惰與本位心態作祟衍生的管理問題,事實上也給予各軍種高層一個震撼性機會教育,多年來因諸多外來因素干擾,影響軍隊管理廢弛敷衍成習,實確有大刀斬蕀改革端正必要。
國軍不能被過度神話,任何負面事故不必刻意放大嘲諷,有過立即檢討改正,優良者也應給予公開表揚,因公殉難者則循依規定治喪撫恤,其他各種任務亦應比照辦理,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皆豎立遵守法令規定與貫徹命令共識,才能永續經營一支有為有守的紀律勁旅。

[ 本文章最後由 老皮 於 2010-07-22 16: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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