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真是錯判冤案,國防部應該發旌忠狀還其清白.因為,他是國家司法權力而奪去生命.但真要是這樣,也前所未聞!於自己的後兩年役期時,連上弟兄兩位分別於隔年意外離開.一位先天性心臟病(已經可以免役,且來連上沒有聽他說他有心臟病)在營區伙房倒下.後一位於休假時騎車北上回家,在路上摔車走掉.他們都算因公,皆獲旌忠狀且理賠,撫恤.
原文由 精誠連大帥 於 2010-05-28 13:24 發表
人死了
要公道
人活著(軍法官)
一絛命如何還
死刑(軍法官)他們可以接受
他們知江國慶
如何的害怕無知
這要怎麼還
| 歡迎光臨 後備軍友俱樂部 (http://army.chlin.com.tw/BBS/) | Powered by Discuz!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