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60砲長 於 2010-05-13 15:23 發表
人都槍斃掉了,如何非常上訴
法官要去觀落陰嗎?
軍法審判向來是草菅人命
一審定讞馬上打掉
就像蘇建和案,主謀王xx因是軍人身份
早就伏法
留著一堆迷團讓案情無法突破.
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0-05-13 16:39 發表
砲長大
這件案子發生在解嚴後,軍法審判裡還算「嚴謹」,因為國防部是發回更審,但空總竟將更審案將交給原來的三位法官再審一次,所以其實江國慶是拖了一年再被打掉的,這在軍法體系裡算是「慢審慢決」的。
還 ...
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0-05-13 16:49 發表
Sam大
交給MP?那絕對會比交給政戰更「嚴謹」。MP狗皮倒灶的事更多,恐怕等不到槍決就先「宿疾復發,送醫不治」了。
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0-05-13 16:49 發表
Sam大
交給MP?那絕對會比交給政戰更「嚴謹」。MP狗皮倒灶的事更多,恐怕等不到槍決就先「宿疾復發,送醫不治」了。
原文由 Guest from 220.143.26.x 於 2010-05-13 18:28 發表
倘若調查結果出爐,該名枉死的江姓士兵,
牌位是否應該入祀忠烈祠呢?
還是三軍統帥應該率領國防部長.參謀總長.總政戰局長.空軍司令.國防部軍法局長,
和那些誤判軍事法官.刑求嫌犯的偵辦人員,
到江姓士兵牌位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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