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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法律問題 [列印本頁]

作者: cccyt    時間: 2009-08-10 17:08     標題: 法律問題

這次水災 損失慘重
不過 其中的一個魚塭的塭堤會裂開 最大的原因
是隔壁魚塭的主人(簡稱甲) 把我魚塭的進出水口塞住(故意的)
魚塭在遇上大水災時 只要打開進出水口 讓水自由進出魚塭 魚塭的塭堤就不會垮掉
(魚塭水少  外面水多  壓力大就會讓塭堤受不了而裂開
  如果魚塭內外的水一樣 壓力平衡的慶況下 塭堤不會裂開
結果甲沒經過我家的同意 就塞住出水口 塭堤受不了大水的壓力
裂了一個大洞(3.5頓貨車可以開過去) 魚蝦就跑光了
(泰利水災時  我打開進出水口 水比塭堤高 但因為壓力平衡
  所以塭堤沒裂開 塭堤上圍網子 順利保住一萬多台斤的吳郭魚)

請問各位軍友
以上這種狀況 我該怎樣用法律來解決這件事
甲已經承認是他塞住出水口  還說報警就報警
不但不道歉負責 而且認為他做得沒錯!
塞住進出水口對我家的魚塭更好 塭堤會裂開是因為我家的塭堤不夠堅固才會垮
(我媽在下午四點打點話給甲 上兩行是甲說的話  我會申請通聯記錄)
我已經先報警 但因為路上還有積水  到不了派出所
執班警員告訴我會請管區的負責員警跟我聯絡

[ 本文章最後由 cccyt 於 2009-08-10 17:13 編輯 ]
作者: 行政排    時間: 2009-08-10 17:23

報告 cccyt 大

小弟不曉得法律上要如何去聲請賠償或主張, 但讓魚塭內外水壓保持等壓是保護相對於一般堤防較為脆弱的塭堤的方法是完全正確的。

不管如何, 還是請 cccyt 盡量拍下影像紀錄作證吧.
作者: cccyt    時間: 2009-08-10 17:52

行政排:
我已經先把能拍照的部份先拍好了
還有另一個被甲塞住的管子還在水裡沒法拍攝
等明天水全退了 管區的過來再拍照
作者: 大山    時間: 2009-08-10 17:56

大大:
  你必需要舉證,你的損失是由對方所造成的,才能主張侵權行為,而請求損害賠償!
作者: 白目東    時間: 2009-08-10 18:18

工具士大,申請通聯只能證明你們間有過對話,內容你得自己錄音錄影下來!

所以記住,再去對質一次,要偷偷錄下來!

不然上法院是以在警局所作筆錄為主!到時他在警局反口說不知道誰堵的,你拿他沒皮條!

再來就是,打官司前得先就訴訟金額先繳一筆裁判費用(古人說告田了田,告地了地),打贏了才能叫對方出這筆跟賠償你錢(電影中常看到的訴訟費用由對方負擔),萬一一審輸了要上訴,這筆要再來一次!

還有就是你必須去找有關土木營造或是相關專業人士幫你出庭作證,他的行為確實會造成裂堤,因為法官是文學院的,不是理工出身(就算理工出身也不一定懂)!

最後民事打贏了,你才能向他求償,不給再拿判決證明去請求債權憑證去查封他名下財產!
要查名下財產得拿判決證明跟債權憑證上國稅局調財產清單,萬一他先脫產,你告贏也拿不到半毛!

最好方式是先拿錢出來擔保,先閃電對他財產執行假扣押!再進行民事訴訟!

但是若是事後你敗訴,對方反告誣告,並舉證你的扣押行為造成損失的話,你的擔保金就優先賠付給他!

以上是大致流程!
作者: cccyt    時間: 2009-08-10 19:52

因為要做損害責任這部份很難 官司又不好打  所以我才想向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這樣比較簡單 調解不成 我就要先保留法律追訴權(可保留幾年?)
然後 比照上一次的土地糾紛(會向大家報告戰況)
要私底下的動作 那很簡單的 這件事不賠償我 我會挖洞讓他付出十倍二十倍的代價
搞個幾年 就能讓甲賠光家產
當然 我會做到沒有法律上要付的責任
既然甲認為他沒有錯 我也會做到我完全沒有錯的地步
作者: cccyt    時間: 2009-08-10 19:56

甲要塞住水的出入口 他說有打電話到我家通知
但沒接通 再請我阿姨打電話過來  我媽接的
所以已經有人證了 不怕他說謊
我是要去申請通聯內容 電信局有受理嗎?
作者: 白目東    時間: 2009-08-10 20:00

引用:
原文由 cccyt 於 2009-08-10 19:52 發表
因為要做損害責任這部份很難 官司又不好打  所以我才想向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這樣比較簡單 調解不成 我就要先保留法律追訴權(可保留幾年?)
然後 比照上一次的土地糾紛(會向大家報告戰況)
要私底下的動 ...
講真的,他擺爛的話,不動用非法正義很難搞啦!

沒有所謂保留追訴期這個字眼,法律對事件都有一定的追訴期!

如普通的車禍卡到過失傷害這部份,是半年,你不需要特別主張,就是半年,就算你主張要保留,過了半年,一樣自動消滅!

再來,調解會他不去開,你沒皮條!
開完了,也跟你簽白紙黑字,但是我就是不給錢,你也只能拿著單據上法院民事求償!
這又回到原點!

你也從事養殖業,今天你幹我的馬,明天我殺你的狗!
要報復還不簡單,一瓶年年春打開,往池子一丟,不單整池翻過來,還得掘地三尺換土+曝曬n個月

問題是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
作者: 龍門連甲駕    時間: 2009-08-10 20:14

神經東大大說的一點也沒錯
上法院  法官只會要你拿出合理的證據
就算你贏了  到了民事賠償的部分
他只要名下沒不動產 沒有固定領月俸
真的是拿他沒皮條
所以囉!!!
有時候還是得執行 [必要之惡]
他怎麼搞你 你就怎麼搞他
作者: cccyt    時間: 2009-08-10 20:38

白目東:
我說了啊 可以做到完全沒有法律責任
而且不會害到別人
要搞私底下的小動作 太簡單了
目前首要工作 就是拿回我的損失
養殖業者的大忌 就是不能動別人魚塭裡的設施
就算在半夜裡別人魚塭的水車停止了 你也不能在未經同意下 去開動水車
否則一出問題 就得承擔責任
(遠房姑媽在傍晚天剛黑時看到魚塭的水車停止了 馬上去打開電源
  結果她忘了白天去請水電師傅要來修理水車
  幸好這師傅還沒接近水車 否則姑媽會賠到死!)
作者: cccyt    時間: 2009-08-10 21:25

早上剛到魚塭時 魚塭的崩塌處只有約長2公尺 也只塌下一點點的土
而且剛開始崩塌 可以用網子將崩塌處圍起來
為了怕水深 塭堤也很滑很危險 所以一定要划膠筏去圍網
但是 卻發現塑膠筏被甲划到距離岸邊兩公尺的進排水管處塞水管後
沒有再停回原來的地方 就停在進排水口旁
(水少時 進排水口就在離岸邊八十公分處(約竹筏的寬度)  水多時距離岸邊兩公尺)
(岸邊兩公尺處 水多的時候大約近2公尺的深度)
還把我原本綁在膠筏上的繩子割斷
就這樣膠筏不能使用 不能圍網  也不能立刻拿起進排水管的塞子進行排水
只好看著退去的洪水將崩塌的塭堤沖的越深越大  魚蝦跑多少出去 也不知道
只知道依以前的例子 大概剩不到1/10
如果要說損害是甲造成的 這一點應該是最有力的說明!

法律方面 要告就交給我哥 因為他符合法律扶助的標準
比較不怕沒錢可以告!

[ 本文章最後由 cccyt 於 2009-08-10 21:46 編輯 ]
作者: 惡烈    時間: 2009-08-10 21:47

阿東講的沒錯,舉證的資料多找一些,例如進貨(魚苗、飼料)的清單或收據
作者: cccyt    時間: 2009-08-10 22:04

魚苗 蝦苗的單據都可以拿的到 虱目魚的飼料也有一定的使用量
虱目魚已經300公克了 白蝦再過20天也可以捕撈了 草魚大頭鰱也有3-4台斤(300尾)
被害到損失 實在很不甘心!
作者: cccyt    時間: 2009-08-11 07:57

今天早上到魚塭  甲也在他的魚塭工作
我質問他為何沒經過我允許 就塞住進出水口  甲回答--我看水很多就去塞住
並告訴他 因為他的行為讓我不能用膠筏圍網 導致魚蝦逃走

問他是否同意我以後可以不經過他同意就動他魚塭裡的任何設施  他不敢回答

事件到此 我從昨天到早上也拍了很多照片 現場我也不去動
等管區員警做相關的筆錄!
作者: 南洞捌    時間: 2009-08-11 08:20

能看得出或問得出這位某甲先生是故意去把它塞住,還是為了別的理由「不小心」去把它塞住?
作者: cccyt    時間: 2009-08-11 14:30

有證人及電話確定是他去塞住進排水口
早上請員警照過相片
他建議我直接到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
調解不能就準備開民事庭吧!
作者: 鐵男    時間: 2009-08-11 14:38

學長阿:

這種事看能不能在調解委員會解決吧.上了法庭之後可是勞民傷財~兩邊都不討好
作者: 臥底小弟    時間: 2009-08-11 15:03

工具士大大,儘管小弟幫不上什麼忙,還是由衷的希望您的問題能早日的獲得合理的賠償。
作者: 1518    時間: 2009-08-12 15:48

甲為何要塞住水的出入口?有正當理由嗎?為何那麼好心,看有水流入就去塞,那甲自己魚塭為何沒塞住水的出入口?這些要先確認,以判斷他是否有故意過失,及他是否可主張緊急避難。另外自己的損失要估算出來,以做為損害賠償之依據。
作者: 通作排    時間: 2009-08-12 18:31

天災就已經很麻煩了 又遇上人禍 cccyt大 您辛苦了
作者: chefandychang    時間: 2009-08-12 19:48

cccyt大多保重

家人都好嗎?人平安比較重要,該討回來的公道再慢慢跟他算帳
作者: 七先生    時間: 2009-08-12 20:43

嘉南沿海地區,每逢颱風一定淹水,這次更糟的是碰上了漲潮。祈求工具士家中平安,能夠順利討回公道。
作者: cccyt    時間: 2009-08-12 21:08

阿猴學長與各位軍友:
感謝大家的關心  家人都平安 我們附近幾個村落也都無人傷亡
應該是常常淹水造成的豐富經驗訓練 讓我們知道怎樣度過惡水之患
這筆帳 明的暗的 我都會討回來 要來陰的 我還算排前幾名!

1518大:
甲就是太會計算 以為我的魚塭的水太多 會危害他的魚塭
所以才塞住進排水口  這才造成我的魚塭和他的魚塭都潰堤
結果我的魚蝦和他的魚蝦都跑的差不多光了

如果不塞住 那最慘也不過是我和他的魚塭彼此溢滿 所有的魚蝦都會留在兩人的魚塭內
(這是因為我的魚塭外堤岸高度高於洪水水位 不會讓洪水滿溢
內堤岸甲的部份保護不當有老鼠洞可能會被水衝壞 )
最後看是要協調還是看誰的運氣較好 魚蝦較多罷了
(我家的另兩個魚塭就因為採用自然進出水法  雖然內岸潰堤  但外堤岸都完好)
魚蝦就是在四個魚塭(另兩個是朋友的)內 沒投奔大海
這另外的兩個魚塭 一個損失少許 10萬以內 另一個剛放魚苗蝦苗不久
下午灑網一看  一些魚苗送給隔壁魚塭 換了一些可以補撈的白蝦回來
我和另兩個朋友都很慶幸)
作者: 1518    時間: 2009-08-13 13:43

甲塞住出水口之行為,與您的損失間,需有因果關係。
您說:甲把我魚塭的進出水口塞住(故意的),塭堤受不了大水的壓力,裂了一個大洞(3.5頓貨車可以開過去) 魚蝦就跑光了。這個「受不了大水的壓力」這句物理原理,是否人人皆知的必然之理,還是同業間都知的COMMON SENSE?畢竟法官不從事養殖業,雖知物體內外壓力不平衡會破裂,但不代表他了解魚塭塭堤實際狀況,而你必需要提出專家或證據來說服他。

也就是:「魚塭在遇上大水災時 只要打開進出水口, 讓水自由進出魚塭 魚塭的塭堤就不會垮掉(魚塭水少, 外面水多, 壓力大就會讓塭堤受不了而裂開, 如果魚塭內外的水一樣,壓力平衡的慶況下,塭堤不會裂開。」這句話代表的是一種理解,不表示必然。您要準備這次颱風相關數據,例如雨量及臨近損害狀況,來支持「結果甲沒經過我家的同意 就塞住出水口 塭堤受不了大水的壓力,裂了一個大洞(3.5頓貨車可以開過去) 魚蝦就跑光了」這結果是有極高比率會發生。

甲也受有損失,大家都落難,建議先去鄉鎮協調會,不行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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