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由 阿布 於 2009-05-29 19:27 發表
看到這則新聞
就想到之前那2少年開車衝撞警察 警察還擊.
結果卻被告上法庭....
犯法者逍遙法外 而維護治安警察卻要因為還擊
而要負出相當責任....
警察不是不敢開 而是一開下去 那些民意代表又來哭天喊地
難道 ...
原文由 Walker629 於 2009-05-29 19:20 發表
希望我們台灣的國軍遇到敵人也能這樣啊!!![]()
原文由 威武士官隊 於 2009-05-30 14:54 發表
其實我覺得2邊都該譴責
試想一下,改天各位弟兄也走在路上,遇到警方盤查
倘若你也沒帶證件,又有爭執點時...※警方也對空鳴槍
你認為如何?還會認為這警察的行為是英雄?
日前有交通警察實施攔檢勤務時,未經機 ...
~老外警察會說"I am very sorry".那已經是很有禮貌了,聽過在曾在美國念書的同學經驗.例如,初次要到就讀的學校報到前一天,先投宿當地的汽車旅館.睡到半夜,突然有人急促的敲門.開門後,好幾位荷槍實彈.持長槍短槍員警嚇令不許動.原來前一位住宿旅客發生命案.被殺害,屍體被藏在床底下.我同學還不知情地睡在床下藏有屍體的床上.並且,被美國警察現場盤問.確定與命案無關,事後要求旅館更換房間.哪敢繼續睡在這命案現場,我同學說.電影情節發生在身上,終身真是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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