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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啥 還要用我的納稅錢去賠他 有天理嗎? [列印本頁]

作者: 阿布    時間: 2009-05-12 19:39     標題: 啥 還要用我的納稅錢去賠他 有天理嗎?

台北縣去年11月發生的國中女生疑遭姦殺案12日宣告偵破,兩名嫌犯去年底曾經遭遇警方臨檢,由於心生畏懼,企圖駕車衝撞,警方因而開槍並擊中其中一人,事後,兩嫌家長竟然在民進黨北縣議員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警方執法不當,要求國賠,令警方十分感嘆。


警方調查指出,被害國中女生去年11月6日原本準備前往學校,疑因與父親吵架後,負氣與另一鄧姓少女、隔壁班同學許姓少年(15歲)、徐志浩(18歲)相約出遊,兩嫌將兩女帶往新店力行路一處空屋,先將鄧姓少女持鐵棒敲昏綑綁,方女聽見聲響過去察看,隨即被兩嫌敲昏,同時遭徐嫌性侵,徐嫌又將方女拖到浴室,以刀割喉殺害,隨後把屍體丟下防火巷,再以雜物覆蓋屍首,鄧女醒後由兩嫌帶離現場,並不知方女慘遭殺害。


警方專案小組根據徐嫌及許姓少年(遇害女學生同學)供詞,12日在新店力行路一處偏僻巷弄內找到女學生的屍體,但由於死亡時間超過半年,死者已成白骨。


這件重大刑案之所以能夠偵破,可說冥冥中自有定數。去年12月,徐嫌偷開父親轎車,載著許嫌及其他友人出遊,父親報案後,警方派員攔截圍捕,徐嫌以為犯行被發現,駕車多次衝撞員警逃逸,警方開槍遏阻,結果擊中許姓少年,一顆子彈卡在他第7節頸椎與第1節胸椎間。當時警方並不知道兩人涉案,去年12月25日,兩嫌在家長陪同下,於民進黨台北縣黨部舉行記者會,要求國家賠償。


經過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兩人可能涉及多起性侵害少女的案件,偵辦過程中發現,鄧女多次向許姓少年問及方姓女學生去向,許答「已被姦殺」,警方遂鎖定許、徐涉重嫌。經突破兩人心防後,根據嫌犯供詞,今日上午前往新店市力行路一處偏僻巷弄內,終於找到遇害國中女生的屍體,由於少女死亡時間超過半年,只剩骨骸,但總算讓這起少女失蹤案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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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71    時間: 2009-05-12 21:20

引用:
原文由 阿布 於 2009-05-12 19:39 發表
台北縣去年11月發生的國中女生疑遭姦殺案12日宣告偵破,兩名嫌犯去年底曾經遭遇警方臨檢,由於心生畏懼,企圖駕車衝撞,警方因而開槍並擊中其中一人,事後,兩嫌家長竟然在民進黨北縣議員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警 ...
要我們賠沒關係 讓我砍個幾刀讓他感同身受  阿布最重要的部位留給你處理  亂世要用重典
作者: 60砲長    時間: 2009-05-12 22:56

從前朝開始,政府標榜人權

牢裡就關了一堆該槍決未槍決的畜生

老K上台後....法務部王部長以人權律師自居

一上任就表明反對死刑

所以畜生的數量越來越多

這些畜生包含

追馬子追不到,把她給殺了,並用美工刀毀容

陳金火,廣德強....姦殺保險業務員後,還把她煮來吃

還有個頂級畜生,為了外遇要離婚

把老婆跟兩個女兒殺了

以上畜生,族繁不及備載.....我們仍繼續供養他們中

如果要看到這些人接受該來的極刑

應該要等共產主義統一中國後,看有沒可能

我很期待,這些反對死刑的人權人士

那一天,你們會有跟受害者加屬感同身受那一天

伯母你好咧....人權,去吃屎吧!受害者的人權在那?
作者: 阿布    時間: 2009-05-12 23:00

引用:
原文由 671 於 2009-05-12 21:20 發表

要我們賠沒關係 讓我砍個幾刀讓他感同身受  阿布最重要的部位留給你處理  亂世要用重典
今天才剛朋友討論 要怎麼弄
用刀一下就砍死 沒刺激
最後我說了 用熱水澆下去 吱吱吱吱
不死也半條命
作者: 汽駕兵    時間: 2009-05-12 23:11

唉.看了這些新聞
覺得這社會病了
而且病得很嚴重
時下的年輕人到底是怎麼了

現在被警方擊中的年輕兇嫌
不用再想申請國賠了
這2個冺滅天良的兇手
要面對的是國法的制裁
其家長更需連帶賠償被害女生家長
作者: 班超情報士    時間: 2009-05-12 23:13

法庭上只講證據,不是事實,所以很多畜生因為證據薄弱或是有有利證據而獲得較輕刑期
我有個朋友,4年前被打個半死丟到大豹溪活活溺斃,屍體還漂了3天才在12km外被找到
兇手只被判10年

被害者的母親到現在都還精神萎靡,這樣就是人權喔?

殺人償命,這些畜生不配講人權....我沒說A錢的喔,是殺人的喔
作者: 671    時間: 2009-05-12 23:19

引用:
原文由 阿布 於 2009-05-12 23:00 發表

今天才剛朋友討論 要怎麼弄
用刀一下就砍死 沒刺激
最後我說了 用熱水澆下去 吱吱吱吱
不死也半條命
先用針一針一針的刺懶教 刺完後再縫起來 再用熱水從肛門澆下去  再來個滿清十大酷刑  我看台灣可以參考回教國家如何判刑
作者: JACKSU93    時間: 2009-05-13 00:24

該斃的就斃, 至少子彈還是他們自己出錢買.....(是這樣吧? 印象中聽說是這樣.....)
作者: chefandychang    時間: 2009-05-13 06:27

出面聲援他的什麼民代也是搞不清楚狀況的豬頭一個!

都已經開車衝撞警察了,還不能對他開槍? 警察的配槍配好看的嗎?

有時候真的懷疑軍憲警的"用槍時機"是不是要再一次檢討了?
作者: chefandychang    時間: 2009-05-13 06:37

還有一條令人感慨的新聞

當初開槍打傷這傢伙的員警,目前是自己掏腰包在付他的醫藥費

以後誰還敢當執法急先鋒? 莫怪軍警臨陣脫逃了

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8/4902200.shtml
作者: 老楊    時間: 2009-05-13 20:07

廢除死刑就和縮短兵役一樣,看樣子是擋不住的趨勢,
現在沒有一個政黨願意當壞人,
唉!~~
諸位且自求多福,倒楣事千萬別發生在自己身上..
作者: acc38745029    時間: 2009-05-15 12:15

昨天冬瓜標假釋出監,說要幫受刑人爭取健保,看來監所真的要變成療養院了。本來他們這些人在外犯案時都不曾注意到自己的身體健康,等到被羈押後開始裝死,一天到晚跟主管討藥吃,有病不看醫生,等到晚上才跟主管要,主管又不是醫療人員不能隨便給藥,裝死的把感冒膠囊藥粉倒出來裝餅乾屑,騙他是止痛藥,吃了馬上乖乖睡,真正情況不對勁就趕快外醫。
作者: 阿布    時間: 2009-05-15 17:55

搞了半天 原來當初是要撞警察.那位警察每月還拿3萬給那位許姓少年
一共是18萬 這位垃圾的母親 錢拿了一切都無關.把錢給我吐出來 18萬 你以為是18元嗎

這種垃圾 還需要講人權? 要槍斃他 麻煩一下 請拿錢買子彈
作者: chefandychang    時間: 2009-05-15 20:31

以前在某週刊上看過一些文章報導

這種人進到看守所或是監獄裡頭就囂張不起來了

"內籬仔"裡頭是弱肉強食的世界,這種性侵害犯在獄中地位是在食物鏈的最下層

不要緊,現在面對鏡頭很搖擺,等關進去後你就知道了

裡面的兄弟會好好"照顧"他的,教他一輩子到死都不會忘記性侵別人妻女的後果
作者: 671    時間: 2009-05-15 21:10

引用:
原文由 阿布 於 2009-05-15 17:55 發表
搞了半天 原來當初是要撞警察.那位警察每月還拿3萬給那位許姓少年
一共是18萬 這位垃圾的母親 錢拿了一切都無關.把錢給我吐出來 18萬 你以為是18元嗎

這種垃圾 還需要講人權? 要槍斃他 麻煩一下 請拿錢買 ...
這種垃圾就是把他關起來 不給吃 不給穿 照三餐外帶宵夜刷馬眼(棕刷) 有什麼父母就有什麼兒子 那個警察還說畜生家裡經濟不好他會一直付下去 阿布人家是自願拿錢給仇人花 三好加一好
作者: 天山廣吉    時間: 2009-05-16 17:52

系統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而自動隱藏
作者: 671    時間: 2009-05-17 00:08

引用:
原文由 天山廣吉 於 2009-05-16 17:52 發表



還真的是四好咧!!都穿梆了那位好心的警察還要繼續付錢,那乾脆國賠也賠一賠好了,給他們起大厝,坐賓士車,在找幾個看護,這樣對他們才有個交代~~我咧o@#X$%
沒辦法一樣米養百樣人  天底下就是有這種人  有錢沒處花 四好.... 四好......
作者: 天山廣吉    時間: 2009-05-17 11:29

系統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而自動隱藏
作者: 威武士官隊    時間: 2009-05-17 11:40

沒錯,所謂亂世用重典
這群作奸犯科的畜牲不殺,也難怪越來越多畜牲胡作非為
說的好!!
引用:
原文由 60砲長 於 2009-05-12 22:56 發表
從前朝開始,政府標榜人權

牢裡就關了一堆該槍決未槍決的畜生

老K上台後....法務部王部長以人權律師自居

一上任就表明反對死刑

所以畜生的數量越來越多

這些畜生包含

追馬子追不到,把她給殺了,並用 ...

作者: 阿布    時間: 2009-05-17 13:36

人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嗎??不管是人還是動物
尊重生命 這句話堆他們這種人來講 對牛彈琴
作者: 軍犬士    時間: 2009-05-17 21:45

我非常強調人權的重要性,因為我們是民主社會,然而我更重視的民主社會背後維持大多數民眾利益的法治,勿枉勿縱,然而也需要證據來說話,除非你真的很厲害可以銷毀所以罪證,我不知這社會的人權再強調什麼,是被害者還是加害者,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而定讞之後呢?天下沒有亂世用重點的道理,只有法律執行面公不公平的問題,或許波麗士大人影片中突顯出這問題點,然而這部份怎麼去楚哩,養這應該是人權團體更需去重視的,不要口口聲聲以加害者的觀點來談人權,執行死刑不是好事,然而還有什麼刑法比這刑法更能震撼人心,達到警示效果呢?
作者: 白目東    時間: 2009-05-18 14:17

引用:
原文由 阿布 於 2009-05-17 13:36 發表
人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嗎??不管是人還是動物
尊重生命 這句話堆他們這種人來講 對牛彈琴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1M4gT7OgOc&feature=related

給大家看一下!

阿布,高梁酒你出,魯蛋我出!
作者: 671    時間: 2009-05-18 18:18

引用:
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09-05-18 14:17 發表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1M4gT7OgOc&feature=related

給大家看一下!

阿布,高梁酒你出,魯蛋我出!
這最後一餐是給那三個吃 還是你自己要吃 要不要再來一根煙
作者: 阿布    時間: 2009-05-18 18:30

我等等馬上去買58度高粱.還是要28度
作者: 671    時間: 2009-05-18 19:35

引用:
原文由 阿布 於 2009-05-18 18:30 發表
我等等馬上去買58度高粱.還是要28度
給他喝到茫舒舒 子彈打下去才不會痛  魯蛋趕快吃了好上路
作者: 阿布    時間: 2009-05-27 23:09

國中女姦殺案/被警開槍誤傷 許姓少年堅持提告
更新日期:2009/05/27 18:1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縣國中女學生慘遭性侵殺害案,涉案的許姓少年去年底因為拒絕攔檢衝撞警車,被員警開槍擊傷導致癱瘓,他今(27)日在家人陪伴下前往板橋地檢署出庭,許姓少年不承認自己有錯在先,堅持向開槍的員警提告。


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彭彥凱,去年12月21日晚間接獲任務,要支援追衝撞員警的偷車人,當時現場情況一陣混亂,嫌犯企圖以汽車衝撞他的機車,他在情急之下開了一槍,打中其中一名嫌犯,事後才發現對方未成年,而且因為他的一槍導致癱瘓。


事後,嫌犯家屬與民代高調召開記者會,質疑警方用槍過當,要求4500萬元的國賠。雖然經調查後,彭彥凱用槍時機認定沒問題,但見傷者家境不好,基於道義,他還自掏腰包支付起每個月3萬3000元的看護費用。


由於許姓少年是徐姓嫌犯姦殺國中女學生案的共犯,彭彥凱今日出庭時露出笑容,似乎暫時放下當時開槍傷人的歉疚感;被他槍傷的許姓少年幾乎是同一時間現身板橋地檢署,他戴著白色棒球帽坐在輪椅上,他刻意壓低帽簷,左手撐著下巴,父親則陪在一旁。


當記者驅前想採訪許姓少年,他的父親立刻要他「不准說話」、「爸爸在這裡」制止兒子發言。據了解,許姓少年認為警方執法過當,他堅持要提起告訴;員警彭彥凱表示,當時少年不服臨檢,甚至企圖開車衝撞警車,才會開槍警示、誤擊少年,他也負擔部份醫藥費用

這是怎麼情形? 好阿要算帳是不是 全算 連姦殺案也一起下去算 看他要賠多少給那位不幸往生的女孩
作者: 671    時間: 2009-05-27 23:57

引用:
原文由 阿布 於 2009-05-27 23:09 發表
國中女姦殺案/被警開槍誤傷 許姓少年堅持提告
更新日期:2009/05/27 18:1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縣國中女學生慘遭性侵殺害案,涉案的許姓少年去年底因為拒絕攔檢衝撞警車,被員警開槍擊傷導致癱瘓,他今(27) ...
幹 死死ㄟ鶴   有其父必有其子  下細下竟
作者: 671    時間: 2009-05-28 00:02

引用:
原文由 阿布 於 2009-05-27 23:09 發表
國中女姦殺案/被警開槍誤傷 許姓少年堅持提告
更新日期:2009/05/27 18:1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縣國中女學生慘遭性侵殺害案,涉案的許姓少年去年底因為拒絕攔檢衝撞警車,被員警開槍擊傷導致癱瘓,他今(27) ...
對了 一支懶叫4500萬 先割再賠 擱嘎抓去槍殺  讓牠(畜牲用牠)死無全屍
作者: 大刁    時間: 2009-05-28 23:14

真是不要臉的全家
還有他兒子.怎麼會只有半身不髓而以呢?
應該連手都變殘廢才夠 .
靠到現在還不認錯

他哥他老爸 .想要錢想過豪華生活. 有種就不要帶口罩
蓋麻不敢見人 .淑辣

還有立委 . 哪個立委還敢出來幫忙嗆聲的
去你媽的立委
作者: 鐵男    時間: 2009-05-29 10:36

就以衝撞警車來說吧.被打死算剛好而已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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