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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陸正案 [列印本頁]

作者: 阿布    時間: 2009-04-13 18:49     標題: 陸正案

發生在22年前的新竹市10歲學童陸正綁架撕票案,台灣高等法院更十審13日宣判,主嫌邱和順維持死刑判決且褫奪公權終身。邱和順聽到判決結果後,當場咆哮抗議,最後被法警制伏並還押看所守。另外,共犯林坤明被判刑17年、邱和順女友吳淑貞被判刑11年。邱和順義務律師李勝雄表示將上訴到底。


李勝雄說:『(原音)(邱和順等人遭)刑求自白現在法律已經不能做為證據,(而且)祕密證人、所謂這個污點證人既然已經都翻供了,竟然不採信。』


然而,陸正的家屬認為,只有主嫌被判死刑不足以扼止犯罪行為,因此深表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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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22年轟動全國的陸正綁架撕票案,高等法院今天更十審宣判,合議庭依強劫殺人、擄人勒贖故意殺人等罪,判處主謀邱和順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邱和順在得知判決結果,當庭大喊司法不公,義務辯護的律師團和人權團體則是質疑,被告曾經遭到刑求和虐待,加上陸正的屍體至今下落不明,全案疑點重重又充滿爭議,呼籲司法單位拿出勇氣,改判無罪。


這起案件纏訟至今已經二十二年,被告也成為司法史上羈押最久的未決案件,上午高等法院更十審宣判,人權團體和民間司改會出面聲援,不過,合議庭仍依強劫殺人、擄人勒贖故殺人等罪,判決主謀邱和順應執行死刑,褫奪公司終身。羈押中的邱和順得知判決結果,情緒激動,當庭高喊「我沒有做,你們都沒有幫我調查,還判我死刑」。


義務辯護的律師李勝雄則是質疑,被告曾經遭到刑求和虐待,加上陸正的屍體至今下落不明,全案疑點重重。李勝雄進一步指出,蘇建和案的被告都可以獲得交保,為什麼邱和順不行。


由於被告方面將再提上訴,全案充滿爭議,辯護律師希望,司法單位能夠拿出勇氣,改判無罪,讓這起懸案儘快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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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家都來喊司法不公 這樣一喊 怎麼罪都可以一筆勾銷 被害人 你自己想辦法
沒有人來替受害人幫忙.找不到屍體 就認定人不是他殺 那當初怎能講的非常清楚
找不到屍體 所以不是他殺. 就如同 錢不是我收的 所以我沒貪污.

已經22年了 我們養這畜生 養22年了
律師說判無罪 如果這樣就無罪 那對陸家人情何以堪
作者: 電台報務    時間: 2009-04-14 10:07

記得之前,新身分證打算要加指紋紀錄,
我就搞不清楚,這會影響到誰的人權??????
那些作奸犯科的人,
反而要維護他們的權益,
我們繳的稅,還要供他們吃住,
應該要犯罪者支付賠償才對啊......
如何敢相信...明天會更好呢???
作者: 白目東    時間: 2009-04-14 10:32

沒辦法,社會制度就是這麼奇怪!

植物人家屬為照顧親人,耗盡家產外加賠上青春(如有名的王曉明)
作奸犯科者,政府免費供應食宿外加健保(被關不用繳健保費喔,真的)說真的有時候我挺希望台灣能有勞改的!
他媽的還看電視打電動勒!

題外話,當年聽說要綁的是"黃家"公子,是的就是前陣子宣家的女婿
但是綁錯了,綁到陸正!
陸正姐姐叫陸露,應該是嫁入黃家。
作者: acc38745029    時間: 2009-04-14 10:34

引用:
原文由 電台報務 於 2009-04-14 10:07 發表
記得之前,新身分證打算要加指紋紀錄,
我就搞不清楚,這會影響到誰的人權??????
那些作奸犯科的人,
反而要維護他們的權益,
我們繳的稅,還要供他們吃住,
應該要犯罪者支付賠償才對啊......
如何敢相信...明 ...
影響的只是犯罪嫌疑人的人權,如果你不是『犯罪嫌疑人』,幹嘛還要怕呢?這些受刑人要講人權,要享受權力總要進一點義務吧!
我們上班都要用指紋機了,總不能為了人權不按指紋上班吧!
作者: 小胡    時間: 2009-04-14 13:19

引用:
原文由 電台報務 於 2009-04-14 10:07 發表
記得之前,新身分證打算要加指紋紀錄,
我就搞不清楚,這會影響到誰的人權??????
那些作奸犯科的人,
反而要維護他們的權益,
我們繳的稅,還要供他們吃住,
應該要犯罪者支付賠償才對啊......
如何敢相信...明 ...
之前的新身分證 要加指紋紀錄 是一種笨方法

真正有心要犯罪的人 不會戴手套嗎?

如果說外國人 在臺灣境內預繳犯罪的話 比對指紋紀錄 一樣還是抓不到人

還是說 外國人入境時 一樣要按指紋紀錄

既然 我們納的稅 也養了一堆公務員

也請他們做一些聰明又有效率的事
作者: Walker629    時間: 2009-04-14 23:42

引用:
原文由 小胡 於 2009-04-14 13:19 發表


之前的新身分證 要加指紋紀錄 是一種笨方法

真正有心要犯罪的人 不會戴手套嗎?

如果說外國人 在臺灣境內預繳犯罪的話 比對指紋紀錄 一樣還是抓不到人

還是說 外國人入境時 一樣要按指紋紀錄

既然 我 ...
小胡學弟:
   的確高舉著人權的大旗,可以不全國按捺指紋建檔,但是受害者的人權又有誰去維護呢?如劉邦友官邸血案,也是一直無法破案,個人覺得除了必需指紋建檔外,連毛髮皮屑等微物跡證都必需要全民建檔,這樣歹徒要作奸犯科之前就會三思的!
作者: 阿布    時間: 2009-04-15 11:56

引用:
原文由 Walker629 於 2009-04-14 23:42 發表


小胡學弟:
   的確高舉著人權的大旗,可以不全國按捺指紋建檔,但是受害者的人權又有誰去維護呢?如劉邦友官邸血案,也是一直無法破案,個人覺得除了必需指紋建檔外,連毛髮皮屑等微物跡證都必需要全民建檔,這樣歹徒要 ...
非常贊成 我實在搞不懂 這有侵犯到怎麼人權
作者: 小胡    時間: 2009-04-15 13:26

引用:
原文由 Walker629 於 2009-04-14 23:42 發表


小胡學弟:
   的確高舉著人權的大旗,可以不全國按捺指紋建檔,但是受害者的人權又有誰去維護呢?如劉邦友官邸血案,也是一直無法破案,個人覺得除了必需指紋建檔外,連毛髮皮屑等微物跡證都必需要全民建檔,這樣歹徒要 ...
當時領取新身分證要按指紋 我覺得很像是一個警察國家的行為

這麼說大家覺得治安敗壞 那我們要不要恢復戒嚴?實施宵禁

這些都是極權國家的一個做為 我們在國民黨幾十年高壓統治下

都已經忘記悍衛我們最基本的人權
作者: 電台報務    時間: 2009-04-15 16:13

引用:
原文由 小胡 於 2009-04-15 13:26 發表


當時領取新身分證要按指紋 我覺得很像是一個警察國家的行為

這麼說大家覺得治安敗壞 那我們要不要恢復戒嚴?實施宵禁

這些都是極權國家的一個做為 我們在國民黨幾十年高壓統治下

都已經忘記悍衛我們最基 ...
是沒錯啦!不過為了捍衛人權,
所以盜匪之徒,要套面罩(保障犯罪嫌疑人權益?),
所以吸毒者,政府會提供針筒回收(或供應?忘了??),
犯罪嫌疑人,大剌剌的在社會上遊走,
每個人都疾呼著人權或公義....
有時真的搞不清?我們適用全盤西式制度嗎?
那些鞭打犯人的效果,也是不錯啊!
至少,他們國家的犯罪率低,
我感覺犯罪率低,就保障了大部分人了!
至少對於非死刑的刑事罪罰,都要嚴厲一些,
以收警惕之效....
作者: acc38745029    時間: 2009-04-19 16:40

引用:
原文由 電台報務 於 2009-04-15 16:13 發表


是沒錯啦!不過為了捍衛人權,
所以盜匪之徒,要套面罩(保障犯罪嫌疑人權益?),
所以吸毒者,政府會提供針筒回收(或供應?忘了??),
犯罪嫌疑人,大剌剌的在社會上遊走,
每個人都疾呼著人權或公義....
有時真的搞不 ...
是提供針具交換,有的在藥局就可以交換,在各大醫院還設有美沙酮替代療法,就是以毒攻毒,這是愛滋減害計畫的一部分,這又是顧及到哪些人的人權,能顧及到小老百姓的福利很少,不要再拿人權來自欺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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