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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今年申報綜所稅5大新制上路 [列印本頁]

作者: Alona    時間: 2020-04-14 07:22     標題: 今年申報綜所稅5大新制上路

中國時報 王莫昀台北報導
2020.04.14 上午12:51


報稅季即將來臨,今年民眾申報綜所稅,須留心有5大新制上路,包括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新增薪資特別扣除額核實認定的選擇、調高基本生活費至17.5萬、2019年登記結婚的同性伴侶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以及放寬規範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認定原則,選對適合方案,將可減少荷包失血。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會計師游雅絜表示,政府因應高齡化社會的長照需求,適度減輕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的租稅負擔,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申報時,民眾不需要就支出金額逐一蒐集憑證,即使未聘僱外籍看護工或是受有補助等情形,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享有每人每年定額減除12萬元,但須留意的是,這項扣除額有排富條款。

由於去年5月24日同婚專法上路,為此, 2019年度結婚的同性伴侶,因屬結婚當年度,可透過試算選出最有利方式,決定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但結婚第2年後便應採用合併申報。

財政部大幅放寬受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認定標準,過去原本年收入低於免稅額8.8萬元才可列報受扶養親屬,今年放寬所得在基本生活費(2019年為17.5萬元)以下即適用,且以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才能證明無謀生能力,今年適用長照扣除額的親屬也可列報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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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公教人員因為年改的關係收入減少,可以核算給 子女申報扶養。〈自己申報達到免稅額的申報戶可以參考〉
作者: Alona    時間: 2020-04-16 19:47

巷子裡〝老林〞請我幫他申報 綜合所得稅,並交代要將他的〝岳父母〞申報為受扶養者。

我幫他處理後,跟他說明:岳父母因為有營業所得,必須自己申報比較有利,所以他的年度所得稅起徵兩千多元。
他聽後很不以為然,說人家告訴他〈岳父母可以當受扶養人〉,我說那就拿去另請高明。

結果當年十月份〝補繳通知〞來了,他夫妻一起拿來問我:到底怎麼替他申報的?怎麼還要補繳兩萬多塊?
我一聽心裡有數:這傢伙拿去給人改了,出狀況卻來找我,我放軟聲調說:看看追繳說明書怎麼寫?

你拿去給人亂改,把不應申報扶養有營利申報義務的岳父母加入扶養對象,當然要補稅。

夫妻兩個相互怪罪起來,說假懂拿去給人改。

我說去繳納吧,你們很惡質就是,自己心知肚明還來找我興師問罪。
〈受申報為扶養對象 只要所得額超過起徵點 就不應申報為受扶養人〉
作者: 必勝    時間: 2020-04-17 11:49

兩仟多就在叫 我一年的股利
幾十萬看要繳多少健保補充費
現在有的人很懶 只會想政府有什麼補助
作者: Alona    時間: 2020-04-17 18:30

傳說 錢存在郵局免扣所得稅。

這是〝聽說〞惹的禍,許多當老師的就把錢拿去存放在郵局,當時又是〝從事義務教育免繳所得稅〞,以至於不知道〝申報退稅〞。
早年稅捐稽徵處下鄉宣導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作業,其中〝稅捐處秘書〞說利息所得部分,郵局的不需申報,因為沒有扣繳。

我立即質疑所說的是訛誤,他竟然老羞成怒當場指摘我亂說,還說他是稅捐處秘書,怎麼會說錯?
這時我從公事包抽出〝郵局利息綜合所得扣繳憑單〞讓他們一堆稅捐處的人過目,結果通通傻眼在現場。

我說:你們根本不專業,混吃而已。所謂郵局存款不扣繳利息是指〝存簿儲金〞這一部分,至於定存就跟其他金融機構相同。

有許多從事教職的老師就是中了這個政令宣傳的毒,大家不求甚解連稅捐處的專業人員都出洋相。
〈此事發生在民國七十幾年〉

現在網路報稅 不會出這個問題了。
作者: 匿名    時間: 2020-04-17 23:06

引用:
原文由 Alona 於 2020-04-17 18:30 發表
傳說 錢存在郵局免扣所得稅。 ...
waterdondon 年度利息所得每戶27萬以下免課稅,這要存多少錢啊?幾千萬定存?18趴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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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郵局定存還是有扣繳憑單
- 以前的 "27萬免扣稅登錄卡"(?)已取消(?)

- 幾年前的扣繳 2% 健保稅 , 把一些利息的整存整付改為每月計息, (每張定存額度oo萬起跳扣繳 2% 健保稅)


海外信託(盈利,基金...投資)
海外所得總額 NTD100萬以下
海外所得總額 + 綜合所得淨額 , NTD670萬以下
"不須申報"(免稅)(?)
作者: 匿名    時間: 2020-04-18 13:35

引用:
原文由 Alona 於 2020-04-17 18:30 發表
傳說 錢存在郵局免扣所得稅。 ...
  公家貼的很清楚  小民看得很模糊


https://www.post.gov.tw/post/int ... ndex.jsp?ID=3010701
利息所得稅:
每次給付之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綜合儲金定期存款利息,應扣繳稅額逾新臺幣2,000元(即利息金額逾20,009元),應按給付之利息扣繳10%利息所得稅。
每次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應按給付之利息扣繳20%利息所得稅。

利息補充保險費:
單次給付自然人綜合儲金存款利息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應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定之補充保險費率扣取利息補充保險費。

https://ipost.post.gov.tw/pst/index.html
自105年3月17日起實施定期儲金大額存款利率牌告作業,適用存款金額為500萬元(含)以上。

網搜:
定存利息所得,要怎麼避免被課稅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Rev:2019年11月8日 - 關於利息所得課稅,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以一句話帶過,就是: 「每次領息超過5000元,該利息的2%就會被政府抽走。」

網搜:
國稅局說明,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個人於郵局開立存簿儲金帳戶,按活期儲金利率所領取之利息,不須繳納綜合所得稅。 ... 如單筆領取定期存款利息金額在新臺幣20,010元以上,除繳驗儲蓄免扣證登記外,應按給付之利息扣繳10%所得稅。 該局提醒,民眾領取郵局定期存款利息部分,並非免稅所得,仍應依規定扣繳稅額,並申報綜合所得稅。Rev: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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