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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軍官20多年前遭長官性侵 手記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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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chocho55 於 2013-09-05 00:58 發表
民國六十年金防部司令是馬安瀾,馬之後是侯程達,侯之後是夏超,夏超之後是李家馴,再之後就蔣仲苓,這幾位是六十年代金防部司令,

馬是軍校第十期畢業,第十期畢業的時候老蔣已經是中原大戰之後事情,怎麼算都不 ...
大學士大與蝴蝶鳥大:

路人放了砲就走,害軍友們爭論紛紛,我來說吧!

早期金防部司令官胡璉有兩位夫人,尹俊也有花名。但最最誇張的,當然還是劉玉章。但他也坦白,甚至對「校長」都坦言:「我不煙不賭,唯一戒不掉就是這一樁。」

劉玉章在警備總司令任內,曾向某公營機關借招待所,用來作為與女開房間之用∼∼原因是各旅館門上都高掛自己具名的公文,禁止嫖妓姦宿之類的,自己打自己嘴巴,實在覺得不大好意思。

各位軍友檢索一下「劉玉章」「好色」,就知道國軍的爛,絕不是自洪仲丘案才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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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從一個比較不同的角度來看二十年前女軍官遭性侵的事,
因為此事是否真的發生,只有當事人才確切知道,所以我只假設此事是確實存在過

進入正題:
不管怎麼宣導,台灣民間社會至今,從來也沒能讓性侵案消失
如果是二十年前,真有一個女性被性侵了,甚至很可能該女最後會以嫁給性侵犯做了結,不管是當大某還是細姨
而那個性侵犯,很可能也有不小比例,當時是靠著在地方的權勢才得以性侵成功的

我想說的是:
1.有些事情,涉及到人性的卑劣面,似乎永遠不可能使其全部消失
2.但是把時間拉長來看,社會慢慢還是會進步,現在被性侵還會嫁人的事大概很少了,現在會有比較多的女性敢出來揪出罪犯。
可是反過來說,如果以現在的標準,說過去被性侵還嫁人那是姑息過惡,話本身是沒錯,但是在當時社會環境,卻沒進步到知道那是姑息的地步。以今日標準非難過去,有時是會講得過頭的。
3. 我思考的是:能不能把民間發生的性侵案件,尤其是利用權勢性侵的案件,說是這個社會腐化罪大惡極?我想說的倒不是個案不能代表社會,我想的是到底那個界線到底在哪?因為如果像印度那樣,性侵案隨時發生,確實很難不說印度社會真的病了。但難道用數量的差異,就能判別說印度社會有病,台灣社會還好?但如果判別台灣有病,又似乎和我們常識認識到的台灣不符。

前面我講的是台灣民間社會,但對此次案件,似乎也可這樣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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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3-09-05 09:06 發表

大學士大與蝴蝶鳥大:

路人放了砲就走,害軍友們爭論紛紛,我來說吧!

早期金防部司令官胡璉有兩位夫人,尹俊也有花名。但最最誇張的,當然還是劉玉章。但他也坦白,甚至對「校長」都坦言:「我不煙不賭,唯 ...
唉呀 早期那個時代,一個成功的男人背後一定有許多女人
革命先行者
軍閥
校長自己
校長的兒子
商界成功的王先生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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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蝴蝶鳥 於 2013-09-05 00:48 發表
另外一個觀點..當事人等超過法律追訴期後再出來自爆內情..到底當初是"職權脅迫"或是"把柄被握"?
[單純懷疑.無任何它意]該事件對她造成無比痛苦.為何當年不提告?是證據不足還是高層強壓?
後因身心極度受創而導致 ...
蝴蝶鳥大:

你的懷疑,我來解釋。蘭姐的做法沒那麼多陰謀,她要能有陰謀,這二十多年也不必活得如此辛苦了。

蘭姊1989年被性侵後,就因創傷症候群精神失常,之後的很多精神病人所出現的行為,自然無法用常理推論。後來病情嚴重,她被迫退役,到私人醫院工作,最後因病無法勝任,多次自殺,最嚴重時甚至喪失生活自理能力。

她是在受害二十年後,才接觸勵馨基金會,再經這幾年的心理輔導與重建,加上教會弟兄姊妹的支持,才逐漸恢復。寫書還原事實,作為當事人復健的方法之一,這是今年才由勵馨社工建議的。所以你問為什麼過了二十年後才寫書,原因就是這樣,跟想要傷害國軍形象一點關係也沒有。

記者會當天出面聲援的台灣護理學會雜誌總編輯、前軍醫署署長,都是國防醫學院畢業的。至於你問的二十年追訴期,那是媒體自己推論的,你也不查而誤信。性侵罪在2005年之前追訴期是十年,所謂的二十年是在2005年後才修改的。何況蘭姊受害時,性侵還不屬於公訴罪。主流媒體對這則新聞的報導大多浮面,電子媒體更糟。建議請看《台灣立報》:

蘭姊在新書《一個被性侵女軍官的手記》裡提到,受害者被性侵,卻又要面對「自己行為不檢點、勾引男人才會遭遇到如此後果」的質疑,她希望大家能夠知道:「性侵害不是受害人的錯。」

《你不知道的台灣.國軍故事》作者管仁健指出,軍中性侵案的受害者若是男性,
只要講出「我不是同性戀」,調查過程便不再過問受害者跟犯罪者的關係。但換作是女性,申訴一提出,各種聯想也跟著出現,像是女性受害者言行端莊與否、服裝是否整齊、與加害者有無曖昧關係、是否為挾怨報復等。

管仁健表示,受害者若是男性,這些質疑根本不會被提出。他強調,性侵受害者是無罪的,看待被性侵的女性,應該比照被性侵的男性才是。

蘭姊認為,軍中性侵類似於洪仲丘案,都是長官濫用自已的威權。她表示,國軍需要改變,她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一定還有許多性侵案未提申訴或調查,受害人仍持續活在陰影中。

關心軍中人權的立委黃偉哲則表示:「不是我們不愛這個國家、不是我們不愛國軍,只是因為如同蘭姊所說,在冰山一角之下,有太多受到不公平對待、侵害的人。」

他建議,執政者應該建立公正的申訴機制,因為冰山底下,不知還有多少破碎的家庭,唯有將國軍內部壞掉、爛掉的部分揪出,才不會愧對全體國軍、才能讓受害者得到公平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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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ragon690 金錢 +2 讚!讚!讚! 2013-09-0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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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蝴蝶鳥 金錢 +3 敬佩學長對此事的用心.揭露.有助於保護現今百倍於以往的女軍士官人權.. 2013-09-05 13:05

  • 北竿老政戰士 金錢 +5 讚!讚!讚! 2013-09-0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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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年軍人性侵好像是重罪.就像搶劫不管是否攜械搶劫.軍人搶劫就是唯一死刑.記得當時外島屬戒嚴地區.晚上還有宵禁.與16歲以下發生關係視同強姦.好像也是唯一死刑.所以那麼大的事.爆出來我看上從師長都要下台.問題是我當時在旅部當幕僚跟旅長處得好.每回晚上還要還要陪著看據點.在往據點路上閒聊都沒聽到任何風聲.為了表是我得知不少小道消息.當時我還聽到發生在其他旅長身上靈異事件.那個靈異事件下回說明那位旅長也昇將軍.所以以我所知真的想不到.而且我家老闆與余上將私交好.連兩家眷屬眷探由我還是負責接待.余夫人當時正在三軍總醫院護理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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