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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爭議!嗆「你撞撞看」 檢認定同意攻擊

我笑了   哭笑不得~ 你們都聽到了 這種要求這輩子沒聽過

[新聞] 爭議!嗆「你撞撞看」 檢認定同意攻擊


這起判例讓被害人直呼離譜!台東一名黃先生日前和人發生衝突,對方揚言開車衝撞,一
氣之下他回嗆「你撞撞看啊」,對方竟然真的衝撞他的愛車,他因此提告,沒想到檢察官
認為,被告是在黃先生的同意下攻擊,屬於「阻卻違法」中的承諾行為,予以不起訴。讓
車主無法接受,法界人士也覺得有爭議。

電影片段:「打我啊,笨蛋。」

公堂之上嗆聲「打我啊」,就換來一頓拳打腳踢,打人的卻沒事。電影片段:「大家都聽
到了,是他叫我打,我才打的,像你這種要求,我這輩子沒見過。」

但電影搞笑橋段真實上演,可就令人傻眼,黃姓男子的轎車車頭被整個撞爛,開車衝撞的
男子卻獲不起訴,就因為他嗆了一句「你就撞撞看啊」。

黃姓車主:「好啊,你撞啊,我有講這句話沒錯,如果真的以這樣子就不起訴的話,那下
次我就拿刀子去砍人就好了,說實在的,我整個都傻掉了,怎麼會這樣子,變成不起訴。


車主直呼太離譜,對方因為和他積怨,開貨車來恐嚇要衝撞他,一時氣急回嘴嗆聲,竟然檢察官竟然認定是他同意被衝撞,檢察官引用法條,這是屬於阻卻違法的「承諾」行為,
是指當事人的言行、形式上違反法律,卻不用被處罰。

只是刑法24條規定,為避免生命、自由、財產,在不得已的情況才不罰,如今卻用在衝撞
車輛的毀損案件上,引爆法界爭議。律師吳漢成:「這個不起訴處分書或許有可採之處,
如果再把它前因後果對照,這可能在經驗法則上就有所欠缺了。」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怡明:「告訴人應該是出於真意所為的意思表示,所以檢察官才
會做出阻卻違法的認定。」

地檢署認為檢察官做了專業判定,當事人不服,可以提出異議,但只要嗆聲就等於同意被
攻擊,這樣的判例讓被害人及部分法界人士,都很難接受。


http://ppt.cc/CK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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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鏡:.......馬的



[ 本文章最後由 白目東 於 2012-05-15 14: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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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呂ㄚ家 金錢 +2 讚!讚!讚!星爺這電影真是司法寶典 2012-05-15 21:38

  • 60砲長 金錢 +2 恐龍法官遍地開花,安份良民自求多福吧! 2012-05-15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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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機歪 2.哩金變態 3.金豪洨 4.幹 5.零分 6.舊排球 7.這啥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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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生氣的時候,就會講說打看看,那就打看看囉~
這個時候就要加上一句並錄音,是不是真的要我打看看,不能事後追討。

預乙46期第一梯
127師380旅 1營營部連/ 7營營部連 通信排排長
127旅裝步基幹營 通信排排長
373旅保修營保修連 電子排排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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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用恐龍來形容....還有辱了恐龍!

發現有本書裡記載了這麼一件故事.....

翻開腦殘遊記看了幾頁之後,我就明白..會出現這樣的現象應該沒什麼好奇怪的!
在這些上位者,自小天天苦讀四書五經六法,地不用掃碗不用洗家事通通不用做,
讀書睡覺都沒時間了那來閒工夫做家事?甚至念到不知今夕是何夕....不知老爸
老母是做那行!隨著越念越高書越讀越多,離鄉背井一個人上了都市租屋念大學、
念法研所....一個人嘛...倒也簡單,要亂就亂了嘛!接著不斷不停的考試....
考上了位居上位之後,每天不斷的案件審不完的訟,還真沒時間看臺灣霹靂火或
是父與子....早上八九點上班,回到家已經十一二點了!孩子都不知道睡到第幾
殿去了!想吃個東西,出門只剩7-11了.....所以菜市場保護費怎麼收....我那
知道啊?KTV毒怎麼賣...哇更不知哩.....東西買完就回家了!更不知道飆車族
已經開始在暖身了,等飆到上位諸官家門前時....不好意思...累了...開著冷氣
已經舒舒服服入夢鄉了!休假誰給你去墾丁人擠人啊!?位居上位者難到買不起機
票?當然不是歐洲瑞士再不然就是美國拉斯維加斯....想要世外桃園就去帛琉海邊
走走,散散心舒發一下壓力!所以東區有什麼活動我那知啊!墾丁有什麼趴我也不曉
得哩!回國後又是忙碌的每一天,好不容易想到車還沒保養,打了通電話,業務親自
過來晉見,下班前車子準新新亮亮的在停車場恭候上位!好不容易抽個空帶了妻小出
去吃吃飯,不是王X就是圓X福X....服務人員一整個滿臉笑容態度良好,那裡聽的到
趕羚羊草支擺?......我也不知道雞排機車有什麼關係....反正開頭都是雞嘛....

阿部隊都有教,說1就是1說2就是2!既然對方都講說你撞撞看啊....那當然另一方就
按照對方的要求去撞撞看啊.....這有什麼不對呢!你們這些刁民很奇怪ㄋㄟ!怎麼有
那麼多的問題呢!反正來到這邊有O判生沒X就判死嘛...很簡單的不是嗎!不然你就
要貴為王子或公主嘛....不然也要皇親國戚啊....例如是某某的姐姐啦....或是某某
的親家啦....這不就簡單了嘛!真不知道你們念什麼書腦袋裡裝什麼....所以你們活
該養我們一輩子!不然我們怎麼是大人你們叫做小民呢!

看了腦殘游記故事書之後,我終於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但願在現實生活裡不要出現跟故
事裡的情況一樣............

[ 本文章最後由 SkyBlue 於 2012-05-15 15:5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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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坐的時候就不要站著,能躺的時候就不要坐著。
把握每一個幸福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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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恐龍應該要看-不起訴處分書內容來論而非看[報導]
超法規阻卻違法是存在的~!
一般正常情形只有形式上有組卻違法事由存在才能阻卻違法
超法規阻卻違法其存在要件在於
(實體面上)
1.形式上也存在阻卻違法事由
2被害人有權承諾(超阻卻違法事由之一-經被害人同意或承諾)
3.阻卻違法行為非違法行為
舉例來說-當醫生要跟病人開刀他就犯了傷害罪(或重傷害)
但有1.的情形-業務上正當行為存在
2.被害人也同意或承諾(有權)其行為(醫療)來阻卻違法
3.醫療行為非違法
有這些ABC才存在-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這個不起訴處分是否真如這樣還是要經由-不起訴處分書來觀察
非一言敝之!!
另外在救濟上-被害人可以利用聲請再議程序.對這不起訴處分不服
所以並非這處分已確定(程序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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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9807C-化學士 於 2012-05-15 17:00 發表
是不是恐龍應該要看-不起訴處分書內容來論而非看[報導]
超法規阻卻違法是存在的~!
一般正常情形只有形式上有組卻違法事由存在才能阻卻違法
超法規阻卻違法其存在要件在於
(實體面上)
1.形式上也存在阻卻違法事由 ...
那我很認真的問你一個問題

邱淑貞的三級片中有一幕是  邱若男 我要x死你

請問合意性交下 邊炒飯 邊說要x死對方 結果對方因而受傷(甚至致死) 是否觸犯蓄意傷人(殺人)罪

國考好像不會考這種生活考題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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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174819 金錢 +2 業務過失! 2012-05-15 22:55

  • 通信署黑駕駛 金錢 +1 要看是X完前死亡 , 或X完後死亡 ? 若是後者 ~ 抱歉 ! 罪名不成立 ! 2012-05-15 22:12

  • 呂ㄚ家 金錢 +2 只有東哥你會想到這種題目 哈哈..那些老頇典試委員出這種題目可能會興奮到中風.. 2012-05-15 21:40

  • 9807C-化學士 金錢 +1 等你典試委員時候你來出^^ 2012-05-15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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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機歪 2.哩金變態 3.金豪洨 4.幹 5.零分 6.舊排球 7.這啥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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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2-05-15 17:16 發表


那我很認真的問你一個問題

邱淑貞的三級片中有一幕是  邱若男 我要x死你

請問合意性交下 邊炒飯 邊說要x死對方 結果對方因而受傷(甚至致死) 是否觸犯蓄意傷人(殺人)罪

國考好像不會考這種生活考題 XDDD
你又來了 且既然是死就是加重結果.
哪來蓄意(故意)問題??頂多是過失傷害/過失致死
主觀上只有預見不預見/預見可能性的問題而去影響故意
中部某所大學教授上分則-可以整學期講-性侵害罪章
所以還是有人樂於此問題-鑽研
阿東~!!兄弟要說一句你別生氣
砲這些沒用啦
你要證明自己那就好好的花時間把學問基礎做好
砲這對你沒用處!
等你達到打不倒/所有問題都了然於胸的境界
就什麼法律問題都難不倒你
砲這些對你沒幫助!!
人家問你-你誰阿你(問你職位或是學術地位)
你就沒輒了不是嗎??

[ 本文章最後由 9807C-化學士 於 2012-05-15 18: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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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174819 金錢 +2 業務過失致死... 2012-05-15 22:56

  • 白目東 金錢 +2 賣鬧阿 我的科目跟你又不一樣 當然問你了~ 2012-05-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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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新聞後 心中出現一種想法
以後 壞蛋做壞事後 多了一個 解套 的發法

先不要說 檢座的理由對不對
台灣 不是一個講 情.理.法 的國家嗎
那~~~~~檢座的理由 是否有違社會常理ㄋ
一切的一切 讓社會大眾來評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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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2-05-15 17:16 發表
那我很認真的問你一個問題
邱淑貞的三級片中有一幕是  邱若男 我要x死你
請問合意性交下 邊炒飯 邊說要x死對方 結果對方因而受傷(甚至致死) 是否觸犯蓄意傷人(殺人)罪
國考好像不會考這種生活考題 XDDD
我想這問題,根據最近幾個判例:

如果東哥對邱若男說:「我要X死妳」,結果對方真的掛了,
這如軍友所言,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

如果東哥對邱若男說:「我要X死妳」,結果他老兄走後門,而對方因此掛了,
這是加重性侵致人於死…

如果東哥對邱若男說:「我要X死妳」,結果卻是鳥不起,
理論上這當然不構成性侵,但卻犯了性騷擾、非公務之懈怠職務或處置失當、廣告誇大不實、還有詐欺…
如果是找網路一夜情的話,還多了一條業務登記不實,
百分之九十九的案例都是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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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貓哥 金錢 +1 讚!讚!讚! 2012-05-16 11:22

當夢想逐漸遠去,記憶慢慢變得模糊,
青春,熱淚,歡笑,汗水,俱往矣!
而傳說,終究只是一場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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