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waterdondon 於 2021-03-13 20:43 發表
聽說早期精神疾病難以認定真偽,而且役男若在當兵前一年才出示證明去辦驗退,而非長期以來即有相關就醫紀錄,這精神病病史恐有逃避兵役之預謀,醫生多半不敢開證明。
不過我有位同國中學倒是用另一種疾病免當 ...
我記得以前要因病免疫,或是被判定為丙等體位(當12天補充兵)的
很麻煩,不光只一家醫院證明就可以免疫這麼簡單,要公立大型醫院
(臺大醫院或榮總這種等級)開出的證明,還得要到三總再做好幾次複檢
軍方會以三總的最後判定為準
因為我專科同班同學就是視力問題被判定為丙等體位,但因為
他有上成功嶺軍訓,軍訓證書抵免掉了12天補充兵役
他就說去了三總複診好幾次才拿到證明
以前醫生若為了錢出假的證明,會被吊銷醫師執照還會吃上偽造文書的罪
役男不但要被控告妨礙兵役,聽說兵還是要照當,而且很高的機會會被分到
極硬斗的單位
兵役體檢的事我還真的有問過三總的骨科醫師,三總醫師也是說每年都會有
很多兵役體位判定的人來,醫師當時也告訴我說,我雙腳扁平足也可以申請
"丙等體位",當12天補充兵就好,真是感謝醫師,可惜那已是民國85年,我已經
退伍快兩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