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真實故事發生1991年11月27日左右ㄉ故事中ㄉ楊士官正是我兵校中同班同學,當時楊士官服役於91兵工群906 建國營9607三級兵工連兵器軍械士,當時本人我服務於91兵工群904 樹林營 9608 泰山三級兵工連車輛檢驗士乙職o
故事起因發生於1991年11月27日左右,有一輛自用箱型車輛,在台北下交流道後。被警車發現超速,
進而追補。後因箱型車爆胎翻覆,歹徒逃逸。警方在箱型車上找到,
一把國軍65式自動步槍,一箱子彈,一箱手榴彈。爆發震驚全國新聞軍火盜賣案。
二天後,軍方迅速逮捕一群軍人。包括陸軍九一兵工群906營少校馬祥傳
上士軍械士楊朝興及陸軍九一兵工群906營一名上士及上兵。
這案件起因:是陸軍九一兵工群906營上兵在外面的老大,
中壢角頭曾雲鵬的弟弟在被槍殺。
上兵於是找上曾任職(雙連坡)連長的少校馬祥傳,以及隔壁上士軍械修護士
楊朝興幫忙。由馬祥傳至(雙連坡)軍火庫竊取65步槍子彈一箱千餘發及
手榴彈一箱二十五顆。再由楊朝興竊取自陸軍士官學校,所送修至的陸軍九一
兵工群一把65式自動步槍。
問題是906營馬祥傳、楊朝興與上兵,各在不同連。為何會串聯盜賣軍火案?
軍方就想與另名與上兵同連的士官認識這三位為牽線,故先抓去51工兵全群關緊閉,再用刑拷打,
逼迫承認主導馬祥傳軍火盜賣及楊朝興私造軍火。
教導送軍事檢察官時應該怎麼說,及承認那些事項。二天後送看守所,才由軍事檢察官偵訊。
當時士官害怕再回去被拷打,但又不願成為他们的代罪羔羊。故意承認竊取一個當時照片上
被竊取65式自動步槍所欠缺的零件,就是65式自動步槍的[上護木]。這樣軍事檢查官也能起訴該士官。罪名:私造軍火(唯一死刑)
最後該名士官才知道,馬祥傳為某馬將軍之子,為幫馬祥傳擺脫死刑,馬將軍下令監察系統找一替死鬼,
要能串起這三人。士官就是那該死的。最後該名士官也才知道,那三人早已因吸毒,在營區成一伙了。
結局:馬傳祥[槍斃]楊朝興[無期徒刑]
士官一審法官用自首、情堪憐憫等3種減刑法,台灣軍法史上,用最多減少徒刑的人。由死刑減至7年。
二審法官一樣用自首、情堪憐憫等3種減刑法[減至6年]。
兩審法官都知道士官是無辜的,根本沒有上護木。檢察官起訴後只能用減低徒刑方式!以前會判無罪嗎?不可能
現在該士官很高興已不用再當兵,也慶幸自己沒被犧牲。該士官出獄後曾被點閱召集結一次。
若真的打仗被徵召。他發誓:一定幹軍方逼迫他承認的那些事,而且是十倍佰倍的量。
最後江國慶死了有人申冤,該士官ㄋ?監察院對這種沒死人的會受理嗎?
士官現已經40歲了,若平反該名士官還要再回去當兵嗎?還是士官該選擇帶著忿恨,在外面工作養妻兒?
以上為真實事件、江國慶的曝光,讓那士官願意說起當年
江國慶人死了、士官的心也死了!這名主角士官目前心情不願多說,只願平安渡日子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