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Alona 於 2020-04-17 18:30 發表
傳說 錢存在郵局免扣所得稅。 ...
公家貼的很清楚 小
明民看得很模糊
https://www.post.gov.tw/post/int ... ndex.jsp?ID=3010701
利息所得稅:
每次給付之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綜合儲金定期存款利息,應扣繳稅額逾新臺幣2,000元(即利息金額逾20,009元),應按給付之利息扣繳10%利息所得稅。
每次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應按給付之利息扣繳20%利息所得稅。
利息補充保險費:
單次給付自然人綜合儲金存款利息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應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定之補充保險費率扣取利息補充保險費。
https://ipost.post.gov.tw/pst/index.html
自105年3月17日起實施定期儲金大額存款利率牌告作業,適用存款金額為500萬元(含)以上。
網搜:
定存利息所得,要怎麼避免被課稅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Rev:2019年11月8日 - 關於利息所得課稅,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以一句話帶過,就是: 「每次領息超過5000元,該利息的2%就會被政府抽走。」
網搜:
國稅局說明,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個人於郵局開立存簿儲金帳戶,按活期儲金利率所領取之利息,不須繳納綜合所得稅。 ... 如單筆領取定期存款利息金額在新臺幣20,010元以上,除繳驗儲蓄免扣證登記外,應按給付之利息扣繳10%所得稅。 該局提醒,民眾領取郵局定期存款利息部分,並非免稅所得,仍應依規定扣繳稅額,並申報綜合所得稅。Rev: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