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入監服刑停役的同袍

1656兄,處,刑,洽,愛,際,刑,役,刑,光,退絡,退兄。




[ 本文章最後由 美工兵 於 2018-04-21 14:22 編輯 ]
評論(29)



引用:
原文由 ㄚ炮 於 2012-05-28 16:47 發表

有位同鄉友人1650梯.也是服兵役前犯案遭起訴
此後人到了金門當兵.也是於服役期間法院判刑確定
進了金監蹲苦窯.刑期結束後還回原單位續服兵役直到退伍
每每談起.他都會忿忿不平幹譙說.
他在本島犯罪判刑卻沒回本 ...
就我所知
被關出來後要再重新抽籤下部隊
而不是回原單位繼續服役  
除非他手長再抽到原單位
在金門監獄服刑是幸運的
沒有幫派色彩也單較單純
這是我的經驗...



[quote]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2-05-28 20:23 發表
話說民國78年9月還是10月?我連一站哨天兵對空鳴槍,

這樣的事情可大可小
刺龍繡鳳的兄弟衛兵,開槍後,哭了
TNND哭參小,沒事,站哨全免,平安退伍



營參一的文章
大起解:

"裡面有兩個問題。首先,軍人在入伍前所犯的案,要到退伍恢復一般人民身分後,才會被追訴。但是這個兵是一審已被判有罪之後,
上訴期間入伍,如今判決定讞,所以還是要被關。"

http://tw.myblog.yahoo.com/jw!3y ... 1&l=f&fid=5

確是把人押回台灣服刑.或許當時敝砲組砲手尚未定讞.



引用:
原文由 60砲長 於 2012-05-28 21:06 發表
營參一的文章
大起解:
"裡面有兩個問題。首先,軍人在入伍前所犯的案,要到退伍恢復一般人民身分後,才會被追訴。但是這個兵是一審已被判有罪之後,
上訴期間入伍,如今判決定讞,所以還是要被關。"
砲長:
應該是這樣,要不然,就不會有所謂的"回役兵"了,
也不會有判七年以上,不用當兵這種說法!

在新訓中心,要出庭的新兵,是由士官陪同出庭,
班長通常都是要很槐或是體幹班的,這個可以問大樹學長,
只是不知有沒有出差費可領?



引用:
原文由 小輝 於 2012-05-28 17:16 發表
我們連上有位1730梯的學長,也是因為服役前的案子,判決定讞,在已經破百待退之時,被送監服刑。

聽連上的回役兵學長說,這種關出來還是要繼續服役至役期結束。
當兵時是聽說若犯案~當罪證確定要宣判會有兩種(情結較重大的案子~但未到死刑)
聽到的是以下的說法
依那時當兵為二年來說~不管已當兵多久
表現好點又遇到不錯的軍法官~"可能"判入獄服監十二年
表現很差讓軍法官看不下去的~"可能"判入獄服監十一年半"
據聞這當中的差別是判十二年~出獄後就直接退伍不再回到營區服役
而十一年半的~還要回到營區服完國民應盡的義務



呵~~呵~~2年的軍旅生涯.偶只有在仁武新訓中心見識到黃埔10大名菜之一.黄埔大地震

連長先下令叫偶們到連集合場坐下.教育班長到各床翻了又翻.終於找到了原凶某新兵夾帶人民幣

两位教育班長不動聲色走到原凶新兵後方施以壓至.不到10分鐘師MP車來只接上烤押走.直到新訓結束還不見其踪影



引用:
胤禛 金錢 +2 一生班長壓得住吧!
我沒帶過這種勤務,但我看過陳學長出這種勤務,
高高壯壯+體幹班出身
但以上的不是重點,重點是陳學長他是土城人,
對板橋的地形很熟(板橋地方法院出庭)...
會出這種勤務,會以熟悉當地的人優先!


"制服"一個人應該是沒問題,但誰知道---他有沒有烙人在外面...

[ 本文章最後由 一生懸命 於 2012-05-29 01:08 編輯 ]



引用:
猛沃營參一 金錢 +10 所犯罪行如本刑7年以上就不必服役,即使提早假釋出獄也不用回役。 2012-05-28 23:55
引用:
grizzle_13579 金錢 +2 聽說判七年關四年以上就不用再當兵. 2012-05-28 23:41
有朋友服兵役前犯罪.法官將他判刑六年十一個月.進去關了三年多快四年申請假釋出獄.
後來也接獲兵單.服役兩年!!



當年我們營上回役兵真的不少,
我報到第三天,在營集合時人官就帶了6個回役兵來報到!
加上本來就有的湊一湊也快一打了!!
其中一個是因為逃兵,而且是部隊要調去金門前(已管制)跑掉的!
聽說這樣是算敵前逃亡??
後來被抓回來關,關出來就改分配到我們這邊!
以敵前逃亡來說,這本刑一定7年以上吧?
可是他關完還是要繼續當(他報到時我忘了是一兵還二兵?)
但他老兄在營測完又跑了....!!

路人 114.34.82.x


我有兩個同學在服役期間逃兵.而且時間都超過半年!
這兩人的的境遇大不相同.

一個準時退伍.還領了退伍金.
另一個不知判了多久.刑期結束後到明德班受訓時我有去看他.
我退伍時.他還在補役期.大概還有1-2年的時間.
印象中不但服刑期間不算役期.明德班也不算役期.而且逃兵期間也不算役期.
判刑後只能服一般兵役.先前志願役士官的服役時間不知道用幾天折算一天[好像三天折一天].
剩下的役期補完後才能退伍!!相當不划算!!

記得當兵時期有看過警察至連上要詢問某位弟兄的情形.
後來警察只與輔導長比對了該員資料後就離開了.
事後問了輔導長大概情形.
原來是該位弟兄未服役前有犯案.警察來希望該員能協助釐清一些案情.
輔導長以:"沒有正式公文.權責上無法決定可否配合為理由."沒讓警察詢問該員弟兄.

[ 本文章最後由 tree10 於 2012-05-29 14:49 編輯 ]



引用:
原文由 tree10 於 2012-05-29 14:40 發表
我有兩個同學在服役期間逃兵.而且時間都超過半年!
這兩人的的境遇大不相同.

一個準時退伍.還領了退伍金.
另一個不知判了多久.刑期結束後到明德班受訓時我有去看他.
我退伍時.他還在補役期.大概還有1-2年的時間 ...
明德班有分兩種班隊 一種是軍團輔訓之後再進明德班 那要算役期的
另一種是服刑後進入明德班的  那不算役期
一期三個月
表現不好 會延訓
裡面很像監獄風雲  我同學當區隊長 都是以夷制夷的政策下去管理



阿達天兵 金錢 +1 "這是我的經驗" 希望只是筆誤
當然不是筆誤  我跟朋友說  我弟的"經驗"時  別人也會覺得怪怪的
版上在監獄任職過的 包括現任的 有兩位以上吧
我弟也曾是 他單位都是煙毒犯居多   所以經驗談是非常正確的說法



在服役前所犯的罪,如果不是太嚴重,部隊也許會讓該員服兵役期滿後才交給檢警處理,比方說詐欺,票據,過失傷人,或是竊盜這種,我想軍方還可以接受,讓這些人在部隊跟部隊作習,但是如果是比較嚴重的罪,比方說殺人,重傷害,強姦這種罪的人,的我想軍方應該不太敢放任這種人在軍中吧? 應該還是會交給憲兵隊之後停役後交警察處理,不然這種最就算後來判的是七年以下的,在服役期滿前應該也不會讓他們在部隊中跟一般部隊作習吧?



談到當兵入監服刑.大部分都是很感傷的.
我聽過一個例子.他是滿心歡喜的被移送到新店的軍監服刑.

說這個故事給我聽的是我退伍後.公司裡的同事.
他當兵時是憲兵下士.服役時間是在民國七十年前後.
有次任務是移送一位陸戰隊的弟兄.因為逃兵被判刑確定後要到新店軍監服刑.

我同事覺得很奇怪的是~~一般被移送發監執行的人都是愁容滿面.
可是這位弟兄卻完全沒有一點難過的表情.甚至是有點心情愉快的準備面對未來的牢獄生活.

從台中北上的途中.我同事開始跟這位弟兄聊天.
原來這位陸戰弟兄是在部隊某次演訓前逃兵.逃兵的原因就是不想參加該次演訓.
而就在那次的登陸演習中.他們排乘坐的LVT沉沒.全排殉職.無一倖免.
這位弟兄則因為逃兵而逃過一劫.
也因為這個原因.這位弟兄對於未來的牢獄生活完全沒有一絲痛苦的感覺!!

對照我同事跟我說的故事.我有個朋友他姊夫服役時就是在LVT的單位.服役時間也是在民國七十年左右.
在聽到我同事的這個故事前.就聽我朋友的姊夫說過他們單位有次演習沉了一部LVT.
只有駕駛跟車長逃生成功.其餘20~30人完全沒機會!!車子打撈上來後.裡面的狀況非常悽慘!

在不同的時間.由不同人的口中.我聽到相同的故事.
雖然敘述的重點不同.可是都有著當兵的無奈與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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