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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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9/06 12:06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6日電)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今天表示,總統馬英九出訪時曾多次入、出境美國,都是持非移民簽證,在這部分,根據美國法律規定,所謂的綠卡或永久居留權,就已是失效、不存在的狀況。


章計平上午在外交部受訪時做如上陳述。


維基解密(Wikileaks)8月30日公布大量來自美國在台協會(AIT)的電文,其中提及,在2008年總統大選期間,藍、綠陣營都關注當時身為候選人的馬總統的綠卡問題,時任AIT台北辦事處長楊甦棣(StephenM. Young)曾表示此問題「很複雜」。
..........................................................................
他是合法的總統候選了,馬沒有美國籍,永久居留權也失效了;馬先生加油!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6/5/2y817.html

[ 本文章最後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9-07 13:38 編輯 ]
評論(12)

引用:
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9-06 23:23 發表

更新日期:2011/09/06 12:06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6日電)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今天表示,總統馬英九出訪時曾多次入、出境美國,都是持非移民簽證,在這部分,根據美國法律 ...
怎麼沒回文?

我有一張舊版千元鈔,拿到市場去用,是失效了不能用。但只要我去台灣銀行換鈔,那一千元的價值就恢復了。

信用卡過期了是不能用,除非你剪卡通知銀行不續約(尚得清償卡債),你的信用仍然有效,換新卡還是可以用。

「久不用就自動失效」,那麼神奇! 若我很久沒用我老婆,那是不是不必打婚姻官司,也會自動失效? 欠卡債,久不還,是不是也會自動失效?瞎好康,謝謝馬總統



引用:
原文由 Tiger 於 2011-09-07 00:52 發表


怎麼沒回文?

我有一張舊版千元鈔,拿到市場去用,是失效了不能用。但只要我去台灣銀行換鈔,那一千元的價值就恢復了。

信用卡過期了是不能用,除非你剪卡通知銀行不續約(尚得清償卡債),你的信用仍然有效 ...
Tiger大

拍謝啦偶比較老丫.看沒你在講什麼乃.舊版千元鈔可以跟偶換.

差價偶補給你因為偶有在收集舊鈔.興趣而已啦

[ 本文章最後由 貓哥 於 2011-09-07 11:48 編輯 ]



一個總統夠不夠格要靠美國法律來認定
還是國軍的三軍統帥哩!!!!
實在悲哀。



引用:
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9-06 23:23 發表

更新日期:2011/09/06 12:06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6日電)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今天表示,總統馬英九出訪時曾多次入、出境美國,都是持非移民簽證,在這部分,根據美國法律 ...
小兵兵你好!
你這張是在那裡拍照的,那個地方一定不錯,風光明媚風景如畫,說個地址吧!
是台灣南部嗎?有荷花!白河嗎?
馬總統有去剪采嗎?不趕快去荷花就要失效了!

[ 本文章最後由 陸一特 於 2011-09-07 01:28 編輯 ]



陸一特老學長,~ 老婆若是綠卡,最好是白金卡,那我就要常常刷卡

阿不拉,「拍謝啦偶比較老丫.看沒你在講什麼乃.舊版千元鈔可以跟偶換…. 」,~ 就是因為怕失效,所以早就用掉了。不然,哪天變草紙,還真的不能用了



又要選舉了,這話題又由同一批人提出來,已沒新意了,令人厭惡
為何不辯論民生及台灣如何在現實的國際環境下的生存之道!

ㄧ些政客猛喊愛台灣,已當作是口號,但實際做出來的行為,大家已經體會過8年了 ...

但真正的愛,不會是掛在嘴邊的
你對親人或情人的愛,不會站在台上說,只會是在眼裡、心裡,默默的散發

幾年前常進出美帝地盤,美屬關島,對台是落地免簽,若護照有美簽者,必需用美簽名義進入
相同的是,進入美帝本土,非移民ㄧ定要美簽,有綠卡必得用該身分進出

對任何事情,都要用合理的態度去獨力思考,別被牽著鼻子走,別變成愚民



每逢選舉就來吵一次,都不新鮮了,還真的有點無聊,有些事情,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這種新聞,不是新聞,冷飯也吵不起來,還只能說無聊



雖是冷飯熱炒,但馬總統的綠卡失不失效,永久居留權存不存在,應該是發卡的美國說了算吧,我國外交部發言人憑什麼越俎代庖?



此篇已經涉及政治文的版規,不管你我的立場為何,這種討論依然是兩極化,又會造成軍友間的你來我往,這樣對二寶大來說也比較尷尬,畢竟版規還是得遵守,請各位不要因此傷了和氣!!



我會發此帖,也考慮很久.
我希望是在法律實務上來,探討這問題;不想在政冶上考量!
既然有政治文之嫌,請管理人員刪除,拍謝!



引用:
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9-07 13:18 發表
我會發此帖,也考慮很久.
我希望是在法律實務上來,探討這問題;不想在政冶上考量!
既然有政治文之嫌,請管理人員刪除,拍謝!
呵呵~~因為這類的討論,最後大都會失焦,尤其選舉又要到了,怕又會引發以往那種不愉快的事情,所以不是針對觀測兵大大,請觀測兵大大見諒!!



此文開文時許多管理者當做沒看見,事後出來說是政治文我覺得是馬後砲

路人 65.49.1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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