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的冤案!江國慶還有唾液、這只因用刑加故事就判了.

  這則真實故事發生1991年11月27日左右ㄉ故事中ㄉ楊士官正是我兵校中同班同學,當時楊士官服役於91兵工群906 建國營9607三級兵工連兵器軍械士,當時本人我服務於91兵工群904 樹林營 9608 泰山三級兵工連車輛檢驗士乙職o
故事起因發生於1991年11月27日左右,有一輛自用箱型車輛,在台北下交流道後。被警車發現超速,
進而追補。後因箱型車爆胎翻覆,歹徒逃逸。警方在箱型車上找到,
一把國軍65式自動步槍,一箱子彈,一箱手榴彈。爆發震驚全國新聞軍火盜賣案。
二天後,軍方迅速逮捕一群軍人。包括陸軍九一兵工群906營少校馬祥傳
上士軍械士楊朝興及陸軍九一兵工群906營一名上士及上兵。
這案件起因:是陸軍九一兵工群906營上兵在外面的老大,
中壢角頭曾雲鵬的弟弟在被槍殺。
上兵於是找上曾任職(雙連坡)連長的少校馬祥傳,以及隔壁上士軍械修護士
楊朝興幫忙。由馬祥傳至(雙連坡)軍火庫竊取65步槍子彈一箱千餘發及
手榴彈一箱二十五顆。再由楊朝興竊取自陸軍士官學校,所送修至的陸軍九一
兵工群一把65式自動步槍。
問題是906營馬祥傳、楊朝興與上兵,各在不同連。為何會串聯盜賣軍火案?
軍方就想與另名與上兵同連的士官認識這三位為牽線,故先抓去51工兵全群關緊閉,再用刑拷打,
逼迫承認主導馬祥傳軍火盜賣及楊朝興私造軍火。
教導送軍事檢察官時應該怎麼說,及承認那些事項。二天後送看守所,才由軍事檢察官偵訊。
當時士官害怕再回去被拷打,但又不願成為他们的代罪羔羊。故意承認竊取一個當時照片上
被竊取65式自動步槍所欠缺的零件,就是65式自動步槍的[上護木]。這樣軍事檢查官也能起訴該士官。罪名:私造軍火(唯一死刑)
最後該名士官才知道,馬祥傳為某馬將軍之子,為幫馬祥傳擺脫死刑,馬將軍下令監察系統找一替死鬼,
要能串起這三人。士官就是那該死的。最後該名士官也才知道,那三人早已因吸毒,在營區成一伙了。
結局:馬傳祥[槍斃]楊朝興[無期徒刑]
士官一審法官用自首、情堪憐憫等3種減刑法,台灣軍法史上,用最多減少徒刑的人。由死刑減至7年。
二審法官一樣用自首、情堪憐憫等3種減刑法[減至6年]。
兩審法官都知道士官是無辜的,根本沒有上護木。檢察官起訴後只能用減低徒刑方式!以前會判無罪嗎?不可能
現在該士官很高興已不用再當兵,也慶幸自己沒被犧牲。該士官出獄後曾被點閱召集結一次。
若真的打仗被徵召。他發誓:一定幹軍方逼迫他承認的那些事,而且是十倍佰倍的量。
最後江國慶死了有人申冤,該士官ㄋ?監察院對這種沒死人的會受理嗎?
士官現已經40歲了,若平反該名士官還要再回去當兵嗎?還是士官該選擇帶著忿恨,在外面工作養妻兒?
以上為真實事件、江國慶的曝光,讓那士官願意說起當年
江國慶人死了、士官的心也死了!這名主角士官目前心情不願多說,只願平安渡日子o
評論(44)



可以勸你同學,找好律師.
就算回補役期也不久,但寃獄賠償應該可領不少!
但是要確定他真的是寃旺的.



引用:
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8/05 02:46 發表
可以勸你同學,找好律師.
就算回補役期也不久,但寃獄賠償應該可領不少!
但是要確定他真的是寃旺的.
我有跟我同學相聚過ㄌ他目前只想平安過日子不想搞是非



您是哪位士官長?馬少校事件發生時我已經屆退在休退伍假還被抓回去集中營區,所以我沒記錯的話,我初到部時您應該還是中士對吧?如果真的是您,那可就要問好請安了,我是1599T連上唯一的一個,履車校訓,姓黃,感謝您當時的照顧,不過馬少校一案不是有牽涉到電玩賭博的事?當時的副營(老連長)也差點被抓起收押,您還記得嗎?我跟您的學長們幾位退伍後都還有連絡,但也慢慢的失聯了,很高興在這看到同連的長官。



哈哈哈,曹士官長啦!您的喇叭褲我初見可印象深刻,還有海龍臂章,您剛來報到至些弄到雷公很不爽我還記得,晚上喝酒在那邊歲歲唸,還有您同學李建中,讓我想起那晚一起喝酒時的畫面,哈哈,我還被您故意弄去華統演習,後來過幾天又被營輔遲威律派車從湖口抓回去您記得不?哈哈哈,我現在長駐匪區工作,跟您問好。



妳終於想起來我是誰哈哈哈我就正感到奇怪ㄉ事1599梯ㄉ觀測組會是誰原來不出我所料正是妳哈哈哈妳還記ㄉ我在軍中ㄉ作風真是醜事別在這說給各位知道妳退伍後我就被調到兵校教勤連那邊升士官長乙職ㄟ一直到編制為丙型聯保廠後我才退伍ㄉ



曹士官長,我是履帶的啦,後來還佔履帶士官長缺,您說的觀測是1598T盧威光,我們兩還常常聯絡喔,他在台中,來大陸出差會碰面,但當時我兩天天躲在觀測器材室喝酒打電動聽音樂沒錯,盧威光後來也接了連部的工務管制士歸你管的,這樣講我想起來了,有一次你躺在櫃檯下面睡覺,剛好黃連長進管制室不知三小就往櫃檯重重拍下去罵人,你嚇一跳驚醒還掉到地上,我那天剛好在管制室,你跟連頭A走了後我們差點笑翻,不知道你記得否?開玩笑的,您別介意,调9607退伍喔?爽喔!不用下基地了耶。



開版軍友談的事件,看完真的很感慨:我服役時較事件發生時晚個一兩年,當年(1990年代初)雖然已解嚴,但是整體來說社會風氣和解嚴前相差還不多,更不用說部隊這種上下階級分明的封閉體系了。那時軍中冤假錯案應該真的不少。就我自己所知,我也知道一個高中同學被冤枉的事,他一直關到退伍。當時服役/當兵的人,其實在部隊真的沒啥人權可言,只能碰運氣,希望不要碰到會栽贓自己的長官。
所以,我一直還滿贊成讓申訴管道暢通的,雖然版上軍友常說因為這樣,國軍戰力才衰弱。我也不否認確實有可能有此效果,但是如果當兵時能平安退伍得要靠運氣,這實在是不應該的。我是覺得,部隊要照規定來訓練不要放鬆,但是也要注意到軍中的人權。每個當兵的都是國民,沒有一個人該被冤枉而無處申訴。

路人 219.84.0.x


引用:
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8-05 02:46 發表
可以勸你同學,找好律師.
就算回補役期也不久,但寃獄賠償應該可領不少!
但是要確定他真的是寃旺的.
這種案件要找立委,立委會出來開記者會,一捅開軍方不正視也不行.
沒事被關六年,污名還要背負一輩子,如果息事寧人,就是縱容壞人
縱容壞人,等同危害社會.
最重要的,如果證明是被冤屈,還有冤獄賠償
一天要賠1000~3000,還要加計利息.
以一天2000計算,可獲4百多萬的賠償金.
所以如果有冤屈,就不需要吞忍.



引用:
原文由 60砲長 於 2011-08-05 16:04 發表


這種案件要找立委,立委會出來開記者會,一捅開軍方不正視也不行.
沒事被關六年,污名還要背負一輩子,如果息事寧人,就是縱容壞人
縱容壞人,等同危害社會.
最重要的,如果證明是被冤屈,還有冤獄賠償
一天要賠1000 ...
60砲長說得對,大選快到了;一些立委不知找那些話題博版面.
快找你同學找位立委伸寃!加油!

[ 本文章最後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8-05 16:53 編輯 ]



如果能成功是最好的~~
冤獄賠償是其一~~
其二是他當初沒事繼續當~~
是有機會有可能會吃到終身俸的~~
這國軍是該怎麼算給他呀!!

那個馬將軍是該負啥責任~~
雖然他已賠一個兒子,但是指揮不法、也有責任吧!!

當初那一個上兵,一定被抓到很大的把柄吧!!
不然怎麼讓這麼多軍士官遭殃!!
真是想不透呀!!



引用:
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8/05 16:09 發表

60砲長說得對,大選快到了;一些立委不知找那些話題博版面.
快找你同學找位立委伸寃!加油!


我在此由衷代替我同學,感謝這ㄐ位大大都能慷慨解囊敘述如何解決方案,但是被關出來ㄉ或已離開社會已久ㄉ人,如沒有相當有背景ㄉ人相挺ㄉ話,只能說啞口無言,只能夠選擇平平安安渡日子~~~



引用:
原文由 Mickey 於 2011/08/05 05:04 發表
曹士官長,我是履帶的啦,後來還佔履帶士官長缺,您說的觀測是1598T盧威光,我們兩還常常聯絡喔,他在台中,來大陸出差會碰面,但當時我兩天天躲在觀測器材室喝酒打電動聽音樂沒錯,盧威光後來也接了連部的工務管制士 ...


糜爛ㄉ時光真是叫人難以忘懷,妳所提到那件事被連頭抓到ㄉ事件,我被他叫去他ㄉ連長室後,就跟它贛起來鬧ㄉ很不愉快,之後,沒多久又加上每年兵工界九月份,又是撥給下級單位車輛輪胎季節,連長要我蓋好空白2404鑑定表及2407工令表格給他,好讓他做順水人情給他ㄉ同學53工兵群,妳共ㄟ,依當時ㄉ我個性會蓋給它嗎,答案~~不可能~~,我身為車輛檢驗士兼代理管制官ㄉ位置,當然,是堅守崗位,你可以去問阿光他就知,我也有好ㄐ次在管制辦公室裡面,就跟連長贛起口角起來,當然是業務上公事才意見不合,有時還為ㄌ那位管制士~~老師ㄉ因素及管制室同仁跟連長吵好ㄐ架ㄟ,這個妳可能不知悉妳要去問阿光才知,我在管制室常常被連長開砲ㄉ對象,所以,我才被連長它去跟古營長說,把我做營內調先調9704補給連後,接這到9606教勤連,一直改褊為丙型聯保廠,我又跟黃連長又碰面,真是ㄉ有夠衰



引用:
原文由 年少輕狂 於 2011-08-07 00:30 發表




糜爛ㄉ時光真是叫人難以忘懷,妳所提到那件事被連頭抓到ㄉ事件,我被他叫去他ㄉ連長室後,就跟它贛起來鬧ㄉ很不愉快,之後,沒多久又加上每年兵工界九月份,又是撥給下級單位車輛輪胎季 ...
不好意思我請問一下
到底是54兵工群還是45兵工群阿 在那裡?
我以前聽我爸講過他就是在那服役的,主修履車,每個月需進貢憲兵不等量汽油,以換取不違紀,憲兵車進來就是加滿,憲兵修車優先,然後外面遇上憲兵就是 我xx兵工群的 你可以走了............


陸軍543T 民國55年 15歲才上國中 三個月就去當兵了 第二士校 第二期 是鳳山的第二士校(現在的中正預校)
很多人聽到第二士校會想到 是金門的那個



引用:
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1/08/07 00:38 發表



不好意思我請問一下
到底是54兵工群還是45兵工群阿 在那裡?
我以前聽我爸講過他就是在那服役的,主修履車,每個月需進貢憲兵不等量汽油,以換取不違紀,憲兵車進來就是加滿,憲兵修車優先,然後外面遇上憲兵 ...


我說ㄉ53開頭ㄉ是指工兵群,而不是91開頭ㄉ兵工群,妳所說ㄉ事,應該是指兵工界才有發生ㄉ事,而不是工兵界造橋鋪路ㄉ兵種,

91兵工群駐紮第一士校旁ㄉ建國營區內
92兵工群駐紮彰化芬園鄉
目前都裁減為聯保廠之稱號



引用:
原文由 年少輕狂 於 2011-08-07 00:48 發表
我說ㄉ53開頭ㄉ是指工兵群,而不是91開頭ㄉ兵工群,妳所說ㄉ事,應該是指兵工界才有發生ㄉ事,而不是工兵界造橋鋪路ㄉ兵種,
91兵工群駐紮第一士校旁ㄉ建國營區內
92兵工群駐紮彰化芬園鄉 ...
這個事件發生時,我正在士校受訓說,
建國營區與士校只有一門之隔,那邊應該是手榴彈投擲場,
與這事件相關的影響有二:
一是士校的步槍妥善率高得驚人,每把步槍都能打,
二是後來下部隊後,六軍團下電話記錄,所屬各連軍械士,
隔日凌晨四點鐘起床,集結上軍車,到軍團看打靶




發表評論
標題 (可選)
選項
禁用 URL 識別
禁用 表情
禁用 Discuz!代碼
使用個人簽名
接收新回覆郵件通知

       [完成後可按 Ctrl+Enter 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