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前線"-1987年"三七事件"!

1987年3月7日小金門的"三七事件",由於當時正值大山當兵的時期…
有鑑於坊間的資料欠缺,目前相關當事人已進入入中年,國家檔案漸漸解密…
我覺得有責任與義務將此事件作一完整的撰寫,讓後世的人們以此事為借鏡!

我將此研究計劃呈送給教授,也得到高度的支持。
另外,我也錄取博士班…
大山預計以二年的時間將三七事件作一完整的論述…
歡迎提供資料給我或許相關當事人也可以提供訊息給我…
雖然"歷史向來沒有真相"!
我會盡力讓此事件作一客觀的撰寫!
謝謝各位…

報告完畢   

[ 本文章最後由 大山 於 2022-08-23 13:33 編輯 ]
評論(63)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8.167.37.x 於 2016-05-29 08:10 發表

您舉的例子好像跟三七事件不太搭嘎吧!內戰、侵略、戰爭,三七事件發生在我們自己的領土,我將三七事件解讀成防衛過當或防禦過當而導致過失殺人,濫殺與誤殺需要分清楚,當時的法令規定,擅入就是摧毀射擊,就是開 ...
您果然一針見血點到重點,當時戰情會議中再三強調濫殺跟誤殺的區別.
1. 進行摧毀射擊所導至的平民百姓傷亡是誤殺.
2. 至於俘獲人員或人員已經無敵情顧慮之後仍加以殺害是濫殺.

那...,為何要濫殺這些老弱婦孺?
提示:當時的法令規定,擅入就是摧毀射擊,就是開槍開砲,船隻靠岸登陸,就是視同失職,

路人 173.56.56.x


引用:
原文由 9977 於 2016-05-27 21:34 發表
依第12則~829梯學長所說民國60年~我盲茫了~
我是在民國66年某一天依通知在區公所親自抽到陸軍第一特種兵~ 尚未抽籤的都猛拍手叫好.
67年接到管區警員送來1157梯次入伍通知單,到第八新訓中心官田營區,在結訓前 ...
為免大山弟兄的〝三七事件〞博士論文討論,受到離題的干擾;有關陸一特的種種現像,今統一移至【 軍旅回憶 » 陸一特?陸二特?】主題中討論較為合適。
http://army.chlin.com.tw/BBS/red ... amp;goto=nextnewset



我們當時聽到的是未上岸時有被砲擊過,死傷不明(有的說死傷過半,有的說大都輕傷)
而且是被金西這邊42砲擊中的,因為失去動力才漂到小金,所以我們師長才會常常去防衛部說明事件原為.
但是上岸後都是槍決,未曾聽過什麼活埋,什麼圓鍬擊斃的話,我想金門彈藥那麼多會用到圓鍬擊斃非常不可能.
這可能是作者胡說的,但是事件的主角到底是越南人,還是大陸人,我還是絕對相信是大陸人.
說是越南人可能是安撫大陸那邊情緒的吧.

事件發生當時我只是剛到金門的二兵,很多也是聽學長說的.雖然有幾位學長有直接參於事件的後續處理,但當時的氛圍也可能讓他們不敢實話實說,
如果當時的真正參於者願意出來,我想事情才能真正的水落石出.



兵器戰術圖解自32期起連續刊載此案,並有該營長提供與軍法機構之自辨書
建議大山可跟雜誌社連絡看有否舊書,先了解事件概梗.
該刊總編當時正在烈嶼服役,如果他願意協助,幫助會更大點.

遭擊毀的漁船確是由越南而來,事件過程大概也如書中所敘.想要突破須要能找到當天在場
之官,士,兵.惟我認為這點很困難,因為對他們來說這應該是他們這輩子最想要忘記的事
,如果願意透露,早就見諸於世了.
這點祝大山兄能夠有所突破.

越南解放後,越共仍持續收錢放人出海,這艘難民船途中有停靠中國某地進行油水補給
但不清楚是中共拒收難民還是他們堅持要來中華民國.

匪船靠岸視同作戰失敗
上岸之不明人士就地處置
這兩點是防區戰備規定,但規定要有彈性,不是一律比照辦理.



感謝軍友們與60砲長大大的建言:
因為近日都在準備另幾所大學博士班的考試與研討會,所以就無法回文…
我會寫三七事件的論文,一直是十多年來的心願,因為有以下的原因:

一、我寫心理碩士論文時,開始搜集三七事件的相關資料但是不完整。
二、其中幾位當事人在因緣繼會與我相逢,他們選擇不說出來的原因是…
   找不到具備客觀立場的地方說出來,或許我提升至學術論文也許他們會出場…
   我沒把握也沒預設立場。
   其中有幾位看過我碩士論文之後,答應我說我博士論文要研究"三七事件"
   他們會出場…
   只是,我想讀的博士班我考不上…直到今年才努力考上博士班
   研究計劃也是寫三七事件,也得到教授們的支持。

三、很多社會學者與歷史教授對於於"三七事件"的發生很驚訝,但是相關資料不完整
    也沒有脈絡可以搜尋,所以我盡力而為。
四、時任"司令官"近日過世,讓我感到時間的緊迫…畢竟他是當時金防部司令官
    我有太多疑問想知道。
    相關當事人,大都還在世…我想時間是不等人的…

五、軍友們的建言很值得參考,請多多發言…

另外,一位九十多歲的老兵口述歷史,最近他終於同意我的出書計劃
     我也將要開始撰寫
      請軍友們期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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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li692752 "顺便調查一位事後失蹤的中校科長"
   大大:我知道這位中校科長失蹤的事是退伍之後才知,看到他的家人在網路上的文
        但是很確定的是:三七事件之後不久,金防部發生二件軍士官"落海"失踨的事件
         不知道是否其中之一位,未正式確定消息(謠指部說是又發生"摸哨")
        但是那一年雨水豐沛常有濃霧,金防部的"說法"…"查哨落海"失蹤。

[ 本文章最後由 大山 於 2016-05-31 21:43 編輯 ]



引用:
原文由 大山 於 2016-05-30 16:32 發表
感謝軍友們與60砲長大大的建言:
因為近日都在準備另幾所大學博士班的考試與研討會,所以就無法回文…
我會寫三七事件的論文,一直是十多年來的心願,因為有以下的原因:

一、我寫心理碩士論文時,開始搜集三七事 ...
經過這幾年的國軍精實案之後,金防部戰情中心的相關戰情資料不知道是否還在?
1. 每次執行驅離或者摧毀射擊,都會有詳細的時間,目標判定,航跡,射擊座標,射擊單位,射擊效果...,以及後續狀況處理等等記載.而且還有當下相關人員級職跟批示.有些次級戰情單位甚至還進行同步錄音,以防萬一.
2. 在定期戰情講習/會議時,都會檢討當季重大戰情事件.只是會議資料事後均收回,不准筆記. 
3. 依照當時的戰情作業規訂,凡是我方官兵傷亡以及水匪登陸等等狀況,戰情中心必須於xx分鐘內回報陸軍總部.回報內容有標準格式.

希望大山兄能順利取得上述資料.

路人 173.56.56.x


感謝樓上路人大大…

"三七事件後失蹤的徐姓中校科長"
76年三七事件之後失蹤的徐姓中校科長
就我的記憶與手抄雜記:
三七事件之後幾個月中,確實發生軍士官失蹤事件。
其為"二件"事件,一位為軍官,階級我忘記了…
另一位為志願役士官,由於是接續幾天之內所發生的事件…
金防部通報是:二件均為"查哨落海",76年金門雨水豐沛,時常早晚整天都是特大濃霧
           查哨落海之說看似合理,
           但是同時為二事件,且都在近期之內發生?
           通報之當天防衛部立即將夜行軍,改由284師三營三個步兵連接續支援夜行軍,
           就是本連(第三連)先上場支援夜行軍…搞得每個人"看聲"連連…
謠指部:係水匪摸哨,當時已經事件爆發,國際非議前線國軍…形象受挫。
      此不尋常現象在當時常常成為弟兄們的話題…
      
其家人為紀念該名軍官所寫的部落格:
http://medico.pixnet.net/blog/post/26952464-%E7%88%B6%E8%A6%AA
------------------------
ali692752  大山沒錯、偶就是看到這篇⋯家屬所說都沒撫恤?
大大:金防部當時的"落海失踨"之官方說法,為何會沒撫恤?
    情理說不過去,顯然金防部另有"想法"…
    當年弟兄們較相信是被"摸哨"了…二事件都是。

[ 本文章最後由 大山 於 2016-06-02 06:27 編輯 ]



引用:
原文由 大山 於 2016-06-01 20:11 發表
感謝樓上路人大大…

"三七事件後失蹤的徐姓中校科長"
76年三七事件之後失蹤的徐姓中校科長
就我的記憶與手抄雜記:
三七事件之後幾個月中,確實發生軍士官失蹤事件。
其為"二件"事件,一位為軍官,階級我忘記了 ...
引用:
其家人為紀念該名軍官所寫的部落格:
http://medico.pixnet.net/blog/post/26952464-%E7%88%B6%E8%A6%AA
看徐科長家屬的PO文,我個人覺得有點疑惑:
1.徐科長15歲那年(1949)即在大陸結婚,反推算徐科長15歲應是民國23年次(1934)
  來台後民國42年1953年「幼年兵」因故解編,徐科長考入官校當時應為19歲
  官校4年後民國46年中畢業,受專業訓半年後民國47年初任官,徐科長當時應為24歲
  依63年軍士官服役條例規定,中校服役最大年限24年,校官最大服役年齡58歲
  以徐科長官階及年齡而言,徐科長應在任官服役24年後退役
  也就是應在民國71年時,徐科長48歲時就應退役,
  而三七是件事發在民國76年,徐科長當時為53歲,已超齡服役5年了有點不正常,
  小弟我73-74年在小金門開主官車時,綜觀全師中校軍官沒有年齡超過50歲的,
  就50歲以上的上校軍官也很少見。
  是否其家屬記錯或PO錯徐科長年齡?
2.文中述明金門尚在實施戰地政務,並實施燈火管制所有車輛大燈上半部一律塗黑只留下半部是正確的,
  但師部參謀軍官查勤或督導部隊用的是行政車,依規定軍官是不得駕駛車輛
  所以無論日、夜用車均會有駕駛兵開車,且在夜間查哨或督勤均會加派一名槍兵隨扈,
  該名槍兵並兼話務兵,發現有緊急狀況時方能做回報處置,
  我疑惑的是文中有驅車查哨並與夜行軍部隊會哨,在視導完戰車連機動後,就再也沒人看過徐萊了這一段話。
  徐科長如果是獨自一人開車外出查哨,怎麼知道有空車在集用場?又是如何取得車輛鑰匙的?
  如果是有駕駛兵開車,那麼徐科長失蹤時那這駕駛兵呢?

另外謠指部所指或在金門服役過當說水匪摸哨,當時有人泅泳上岸是確有其事,
但不是對岸的水匪!而是大金門的海龍水兵泅泳上岸的
就我在472旅部開車時個人所知,海龍水兵泅泳上岸目的有二:
一是訓練海龍水兵滲透情報收集、偵察敵情、破壞、暗殺等等任務訓練。
二是訓練守軍反滲透、反破壞。

記得曾回報到旅部戰情室是:
步二營衛哨曾抓獲泅泳上岸海龍水兵,抓獲水兵的衛哨兵成功休假嘉獎

也有營區油庫被貼炸彈2字字條於油桶堆中,該營、連長被以衛哨勤務不佳記過處分
當晚的衛哨兵被以衛哨失職,關旅禁閉一周。

[ 本文章最後由 汽駕兵 於 2016-06-03 16:27 編輯 ]



引用:
原文由 汽駕兵 於 2016-06-03 16:22 發表



看徐科長家屬的PO文,我個人覺得有點疑惑:
1.徐科長15歲那年(1949)即在大陸結婚,反推算徐科長15歲應是民國23年次(1934)
  來台後民國42年1953年「幼年兵」因故解編,徐科長考入官校當時應為19歲
  官校4年 ...
您真內行,我也有一樣的疑問。

我的推測是,徐科長在幼年兵總隊解散後,並未立刻考入陸官,而是被分發到部隊,階級可能是士兵或下士。經過幾年後,再考入"候補軍官班"(後來改稱專修班),而非官校正期生,因此初任少尉的時間可能是民國50年以後。



這當然是馬後砲 令人訝異越南船民流竄的數年間 上層竟沒想到外島前線應配置英語警告錄音 驅離時雙聲帶同時播放

民國七十年代台灣教育已經相當發達 部隊中預官與大專兵甚眾 即便沒有預備錄音帶 找個人用喇叭或大聲公喊幾句簡單英語也絕非問題吧




引用:
原文由 猛沃營參一 於 2016-06-03 17:05 發表


您真內行,我也有一樣的疑問。

我的推測是,徐科長在幼年兵總隊解散後,並未立刻考入陸官,而是被分發到部隊,階級可能是士兵或下士。經過幾年後,再考入"候補軍官班"(後來改稱專修班),而非官校正期生,因此 ...
我想的也是這樣!

1、如果當年年齡誤報早報或晚報是有可能,如當時我旅中校副旅長,據說是青年軍的,年齡我看也50吧?
就中校到頂,但軍人年齡因受風吹雨打太陽曬以及長官無情摧殘及日夜口頭問候,實在看不太個準。

2、我75年住海邊時,也曾當場遇見當面之敵船,同樣的在一片濃霧之後,幸運的是我們是陡峭的岩壁而不是沙岸,
匪船沒有登陸但已在岸邊,嚴格的說已算衛哨失職作戰失敗,只差沒有上級進一步命令且其也被50機槍驅離,否則
再僵持下去機槍一定會打船體,那時哪會管船內是何人,不是你死就是我被判軍法,請問您選擇哪樣?

3、至於說是被摸掉,我覺機率不高。雖說當時劍拔弩張但雙方仍舊克制不輕啓事端,但我相信在每個軍人心裡,
隨時隨地都保持一份戒慎之心,例如有次晚上9點連長叫我去營部帶新到部的新兵,TNND這不是營集中吔,這可是
要一個人雙手空空走在不見星光的木麻黃林戰備道30分鐘,別說是水鬼,就算衝出一條狗出來喊不要動,我也會
說大爺饒命的。所以說水匪機率較低,自己嚇自己是有的。

4、投共我覺不太可能,一個從15歲就跟國軍,在台灣又有家庭的人,是不容易做出這樣事的。
另外失足意外我覺機會也低,又不是年輕小伙子毛毛燥燥,危邦不入的道理應該懂的。最後
一個,也就是我最不願講的,就是輕生,一種認為上面硬塞責任給他又百口莫辯,一種換了誰坐
了這位置也會做這樣決定的無奈,一種終身奉獻給國家到頭來卻換成這樣......

5、希望我以上的臆測沒有傷害到當事人及其家屬,往者已矣來者可追,讓時間撫平所有的傷痛,
記取最大的教訓!我是用這樣的心情來寫此文的,因為那個時間我也在那個島!



而三七是件事發在民國76年,徐科長當時為53歲,已超齡服役5年了有點不正常,
我不懂國軍的人事法規!
當年頭ㄟ!可能有五十歲吧!
少校幹了十幾年,也不退,說是:為了他就讀政大的女兒方便搭乘便機::::云云!
老頭班出身!年資超過三十年,占著茅坑不拉屎!報退也不會少領錢!
常嚷嚷著:誰退伍沒幾年就死了::::
俺!師傅上尉!讓他卡住了,一堆慰官也是,敢怒不敢言!
頭ㄟ!千萬萬算,沒算到空軍會縮減役期,想在退伍後,我才退伍!其中緣由,不言而喻!   
俺!減到2個月,搶先退!
退伍那天八點多就給我退伍令了!還說沒想到你比我還先退!
頭ㄟ!您是老狐哩!俺!也不會比您差多少啦!

路人 65.49.68.x


在金門服役時,很多事是以訛傳訛甚至加油添醋跨大其詞,一直流傳耳語不斷,
在大小金門如有一個兵逃兵或失蹤,則是何等大事一定發布雷霆演習全金搜索,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一定要找出來,
在當時如所傳的一中校科長及一志願役士官失蹤,金防部是否發布雷霆演習全金搜索,及發布後演習搜索強度可窺其中奧妙一、二!
如發布雷霆演習全金搜索投入大量兵立及全金搜索時間很長,那人是真的失蹤了急於將人找出來,
再如發布後演習後投入兵力稀稀落落搜索時間不長,只是表面做做樣子,一中校科長失蹤做表面功夫讓人玩味了。

此事件可說是158師誠實部隊難以抹滅一大恥辱!
我也是曾是158師一員,雖是一顆小螺絲釘,在退伍後一年多發生此事件後也想了解事發始末,
尤其是發生在我曾待過的東崗連,73年初曾在東崗連待了2個月時間,後調到大山頂營部及南塘旅部開主官車,
誠實亭過去的採石場在往前走就是新兵時我待過的37據點{排據點},誠實亭附近就是36據點{沙灘地漁港哨}。
73-74年時大陸漁船離岸3000公尺左右時,連部逐層上報營、旅部後,便會接到驅離射擊命令,
接近東崗連海岸防區驅離大都由37據點50機槍,37據點是比較凸出海岸線射線比較佳,
防區驅離射擊以朝船隻對空射擊或是朝船隻四周海面射擊,不會對船隻直接射擊。
當時事發情形不于評論,個人想法只能說是天時{3月霧季}、地利{36據點是凹地}、人{越南人無法溝通},
種種不利因素湊在一起,以致發生不應發生的慘案。不會是如外傳的旅長下令擊毀該船,
如欲於擊毀該船,勿須待其漂到岸邊在以火箭筒擊毀,37據點有75無後座力砲及57戰防砲、50機槍即能摧毀該船,
在不然,兵器連106砲排就佈署在36據點附近海岸線上{反登陸火力}。
依我在營、旅部開主官車時了解,營、旅長甚至師部沒那趴數下令擊毀,除非是司令官下的命令,
但當時兩岸已不若以往劍拔弩張,金防部也不至於下達摧毀令,應該是實施驅離射擊時視線不良誤擊造成死傷。

記得在退伍10年後,在高雄大寮工業區曾遇到一位張姓退役中校,在與他聊天時他有略提及此事件,
他也是因此事件有受到牽連,在事件調查後恢復軍職,在服役滿18年可領終身俸後便萌生退意打退伍報告,
猶記的他當時提起此事件憤憤不平,依法依律執行命令後,排、連、營、旅級軍官幹部竟受到軍法調查,
排、連、營、旅長都被判軍法,但是、軍法判所有軍官徒刑,卻又都宣告緩刑恢復軍職。

個人認為如官方調查報告屬實,最不該的是執行任務軍官隱藏事實,未逐層往上呈報就地掩埋被害者,
但軍法判所有軍官徒刑卻又宣告緩刑另一方面的意義,讓人有無限的想像空間了!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

大山兄如以此事件作為論文,盼能深入了解事發始末釐清事實,
能還對當時被害的難民一個公道!

[ 本文章最後由 汽駕兵 於 2016-06-03 23:47 編輯 ]



引用:
原文由 專35期 於 2016-06-03 22:44 發表



我想的也是這樣!

1、如果當年年齡誤報早報或晚報是有可能,如當時我旅中校副旅長,據說是青年軍的,年齡我看也50吧?
就中校到頂,但軍人年齡因受風吹雨打太陽曬以及長官無情摧殘及日夜口頭問候,實在看不 ...
非常認同[專35]長官的觀點!!
同是那時期的金門(民國75~77年)...
尤其是第二和第三點的看法...
海防第一線的步兵連野戰師弟兄們,夜裡站衛哨,前方...要注意海面上的動靜,後面...又要提防查哨軍官來訪,任何風吹草動...都要立刻緊張起來!!衛哨失職,小則關旅部禁閉室,大則軍法嚴辦...軍令一下,如同聖旨,...誰敢不從??
夜裡防衛部或師部`旅部,查海岸哨所...的時候,都是吉普車直接殺到我們大門口( 本排哨是政戰點,有黃土路直通環島北路,比較倒楣 )!!車上留置,駕駛兵乙員...槍兵隨查哨軍官入哨所點檢,...都笑不出來!!...也不能笑!!...很肅殺!!
其他的...海防班哨或是蚵管哨,都隱藏在地堡裡面,沒有衛哨帶路,根本就是...自尋死路!!...旅級以上的單位,幾乎很少踏進那邊...路不熟,一邊是海岸線,一邊是雷區,查哨軍官沒有槍兵隨身,...簡直是自找麻煩!!... 像這些哨所,都是由營部或是連級幹部,去查的!!...可以請他們吃巧克力!!
記得,剛移防到[ 排哨所 ]...有一次,遇到不知道是哪一個單位的[夜行軍]部隊??...我就呆呆的走過去,端槍問:[ 口令 ]!!...他奶奶的,中尉帶隊官大屌不甩二屌的喝斥:[ ...趕路啦!!...讓開!!...還口令勒??]...靠...剩下我還是呆呆的站在路中間,...要開槍警告嗎??...不用吧??!!...可以對空鳴槍,再逼問口令的...照理說要這樣做!!...但是,會沒事變有事!!...這就是軍隊!!...這就是...生存之道!!失去的...只有你的自尊心而已,日子一樣過去!!
37事件,對我們金東師來說...只是那篇[電話紀錄](註:前幾篇文,有提到!!)我印象比較深刻而已!!...後續的,啥投奔對岸??啥軍官叛逃??當時..根本沒聽過!!只看過一次電話紀錄...就是,我們幹訓班的輔導長酒駕開吉普車出去,被[雷霆演習]而已!!...那也是民國七十七年...大概四月或是五月的時候了!!



記得,剛移防到[ 排哨所 ]...有一次,遇到不知道是哪一個單位的[夜行軍]部隊??...我就呆呆的走過去,端槍問:[ 口令 ]!!...他奶奶的,中尉帶隊官大屌不甩二屌的喝斥:[ ...趕路啦!!...讓開!!...還口令勒??]...靠...剩下我還是呆呆的站在路中間,...要開槍警告嗎??...不用吧??!!...可以對空鳴槍,再逼問口令的...照理說要這樣做!!...但是,會沒事變有事!!...這就是軍隊!!...這就是...生存之道!!失去的...只有你的自尊心而已,日子一樣過去!!

78年吧!馬祖回來志願役的士官,傳出馬祖有一隻狗,晚上蹲坐著像熊般,有一兵臨退前,晚上被新兵衛哨,打掉手臂!
似是倚老賣老,口令出問題,加新兵緊張!晚上聽見拉57步槍機,腿都會嚇軟,他是幹了十幾年的上士!
有一通航的新兵要過馬祖!
可能也是他一人隻身前往!
可能剛從通校出來的老實斯文人!
因為編制不同,輪調獎懲也不同.不是很熟悉他們的人員調動!
工作上是蠻親近的!
同行!
他們也是一人輪值,不過是三班制!8小時!所以會有半夜交班!
志願役的還曾扮鬼丟小石頭嚇過我們的兵!   
我有報復過他們!就整晚通通別想睡,一個小時或一個半小時,我就要搞一次!
馬祖回來羅上士高雄人,有請我喝過幾次舒跑及飲料!
其他想硬碰硬,結怨的就不表!縱都是志願役的!事經二三十年,我也還記得姓名級稱及長相!
俺!沒丟單位的臉,更沒丟聯隊的臉!就公事公辦,一切依法,秉公處哩!    
我們是值一休三,24小時!所以對班可以遇見他們三人到四人(排休的問題)
他們是配屬單位,生活管理上比較嚴格,中隊長最大,就屌死人了.只是對它們中隊啦!
俺!當年理都懶得理他!
想起來了,有一天它們中隊在地勤餐廳帶防毒面具集合,不曉得在瞎演練啥!
俺的室友,在看A片,聲音吵到他們!那名中隊長,跑到窗戶前,勸說聲音小點! :testK :testK
那天我在當班!回去聽見這個笑話啦!
其實他也知道那棟是我們在住的,還有可能知道那間房間是俺的!至少認得我們單位的兵啦!
至於同行的工作量,不敢說只有幾百分之一,但至少也有幾十分之一!至於其他雜務,就不得而知!
通校出來,啥肖都不曉得,工作也不熟練!心理素質如何,只見過幾面!換言之,只執勤過幾次,且在機房中很多人一同!
就派去馬祖!幸好他們的業務,單純!量又小!
有平安回來!
79年還看見過他!
回選!他故鄉的基地服務去吧!
去東沙島的!就沒這麼幸運了!
去不到幾個月,住進海軍802精神病房!
幾十年了,我也還覺得!愧疚!
老實斯文人,由祖父母帶大,恆春分隊的!
頭ㄟ!叫俺簽的字!   
只受訓幾星期,工作技巧,看似可以!
能不能獨挑大梁?抗壓性到哪?膽識及穩定性如何::::::
這牽扯,生長環境.遺傳因子.教育如何.個性態度::::::
極其複雜!我也不知道怎麼形容!

大家當年可能也是善意!
老實斯文!讓他升下士,工作又輕鬆,又可回選故鄉的基地服務::::::
還是要該分隊補人!去東沙島!
一樣也是受訓幾星期!
不過這次!
不是我簽字!
有平安退伍吧!

路人 65.49.6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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