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前線"-1987年"三七事件"!

1987年3月7日小金門的"三七事件",由於當時正值大山當兵的時期…
有鑑於坊間的資料欠缺,目前相關當事人已進入入中年,國家檔案漸漸解密…
我覺得有責任與義務將此事件作一完整的撰寫,讓後世的人們以此事為借鏡!

我將此研究計劃呈送給教授,也得到高度的支持。
另外,我也錄取博士班…
大山預計以二年的時間將三七事件作一完整的論述…
歡迎提供資料給我或許相關當事人也可以提供訊息給我…
雖然"歷史向來沒有真相"!
我會盡力讓此事件作一客觀的撰寫!
謝謝各位…

報告完畢   

[ 本文章最後由 大山 於 2022-08-23 13:33 編輯 ]
評論(63)



其實我們在隔天就聽到消息了,畢竟通信單位最敏感,而且當時的丁師長(丁渝洲將軍)天天到防衛部開會,都會帶著我們77兵去,只是當時的說法是大陸漁船而且有孕婦,當然都是當場處理完畢.
幾個月後連長返台假,同一班飛機上有兩位監察委員,據說是來調查這件事的,只是當時由金防部的政戰主任全程陪同,周圍的座位被隔的遠遠的,委員也沒辦法跟其他的同班機的其他人說話.這也是連長回來說給我們聽的.
再後來就郝伯伯來了,帶來了讓我們痛苦不勘的黃司令官,其他的大概都不是什麼秘密了.



引用:
原文由 akianakita 於 2016-05-27 21:37 發表
其實我們在隔天就聽到消息了,畢竟通信單位最敏感,而且當時的丁師長(丁渝洲將軍)天天到防衛部開會,都會帶著我們77兵去,只是當時的說法是大陸漁船而且有孕婦,當然都是當場處理完畢.
幾個月後連長返台假,同一班飛機上有 ...
只記得之後的防衛部戰情講習,少將總協調官總是再三強調,狀況處置時,必須遵守日內瓦公約,不得任意殺害戰俘.更何況是手無寸鐵的百姓.

路人 173.56.56.x


75-76年!金門野戰部隊是處在壓力鍋中,遲早會出事!
師移防停止,返台梯次假延誤,陸一特縮減役期傳聞不斷
金防部一位上校曾說那二年金門部隊非戰時兵力耗損嚴重
指自裁,意外死亡,軍紀事件層出不窮!
76年初期,284師3營當時正在漢聲演習訓練
由料羅泅海登陸訓練,當年是金防部最重要與機密訓練
模擬登陸大陸!末代王師計劃!

訓練導致當時海防衛哨壓力極大,1-3月衛哨失職送軍法的軍紀公報案件暴量!
284師因林正義案,逃兵捉到重判速執行!槍決!
命官兵觀刑警告意味濃⋯
"判太重"的聲音⋯開始在南雄師弟兄間耳語不斷!
人權、民主、與絕對服從慢慢產生質變!

從四星上將、上校旅長到執行士兵目前在世!
定位在學術論文研究,捨棄報導文學小說類書籍
我只記得幾位當事人當我面說:
你要寫小說不要找我⋯要成為論文研究,我會出場說出來!

[ 本文章最後由 大山 於 2016-05-27 22:49 編輯 ]



引用:
原文由 大山 於 2016-05-25 15:31 發表
1987年3月7日小金門的"三七事件",由於當時正值大山當兵的時期…
有鑑於坊間的資料欠缺,目前相關當事人已進入入中年,國家檔案漸漸解密…
我覺得有責任與義務將此事件作一完整的撰寫,讓後世的人們以此事為借鏡!
...
講一下,當時的[ 電話紀錄 ]好了!!
民國七十六年初,過完農曆年後...金門金東師美人山旅,步九營正與步七營換防;步七營(洋山營)下基地沙美,九營接防洋山...防區為金門東邊[田墩]到[浦邊]面海一線,本連為第一連...連本部為雞鳴山成功堡!!
剛接防時...又逢志願役軍士官輪調,原本292師( 苗栗師 )返台,由舊金東師319師虎軍部隊返金接防,...所以,連上幹部;由連長到志願役士官全部換新,相對於...本連義務役士官兵們,在領導統馭和適應力方面...是有一小段的磨合期,基本上...沒有構成很大的問題,反而有煥然一新的感覺!!
剛剛輪調返回金門的幹部們,對外島前線非常有興趣,在夜裡...只要有風吹草動,就帶著槍兵,到海岸線去搜索[水匪],白天...則是開槍趕[蚵民]!!不知道是哪一位長官,突發奇想...要把成功堡,往海上推60米~100米,於是...本連開始陷入,夜夜構工,挑燈夜戰的日子!!...太陽一下山,各班哨排哨來支援構工的阿兵哥就集合在碎石區...敲石頭的,攪拌水泥的,拿鋁製臉盆去灌漿的...人來人往,非常熱鬧,偶爾...獅山那邊傳來50機槍的聲音,或是兵器連打照明彈的聲音...這叫:[槍聲,砲聲,構工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狗屁倒灶事,事事關心!! ]
現在才切入主題...不好意思!!由於...成功堡構築工事,所以白天衛哨勤務,由其他[蚵管哨]或[排據點]支援站安全士官!!...某天,輪到我值安全士官,接到一通電話紀錄:[ XXXX部隊,由於衛哨失職,放任匪漁民,私自上岸討水喝,請各連加強海岸警戒,從今爾後,再遇到此一問題...依衛哨守則,開槍驅離!!]...其實,當年下這種電話紀錄,很正常!!...不正常的在哪裡??就是那句:[ 放任匪漁民,私自上岸討水喝 ]??...這句話就很離譜了,擺明衛哨打瞌睡或是怠忽職守,這要軍法的!!所以呢...這個電話紀錄一下,當晚夜裡...海防一線,到處都在開槍,大家開得不亦樂乎!!...有聽到[ 機帆船 ]的聲音,50機槍一拉起來,沒打一輪不過癮( 先是三發點放,第四發是曳光彈,第五發是穿甲彈....專打機帆船 )!!...白天,我還能開76戰車砲的射口,火力支援,...只是,除了演習外,我沒用戰車砲驅離過匪機帆船...萬一,有用到...就是[準戰爭狀況]了!!
大概是過一陣子,又一通電話記錄下來:[ 奉金門防衛部指示,爾後驅離射擊前,需逐層上報,由旅部統一下令,請各海防單位,確實通知到 ]!!...靠...這下子,又不給打了??...第一次遇到這樣的電話紀錄!!怕漁民討水喝,可以開槍驅離,現在又...馬上收手??...奇也怪哉!!...後來,才從排長那邊聽到消息說,小金門和金西師出事了!!...這下子好了,槍砲聲沒了...剩下構工的聲音!!...凌晨4點,碎石場連構工聲音都不見了,剩下打呼聲!!



又去看了一遍管大寫的"三七事件"~
從裡面所提的各部門機構單位~
就可去深究相關資料~
也要(可)研究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成分~

路人 49.218.21.x


沒注意到登錄 重發
上篇請刪除

小弟建議既然是論文
除了當時的情形成之外
很重要的一點是從來沒有人寫到
以當時金門戰地的眼光來看
全世界的戰地都是一樣的
守軍有絕對的責任維護軍令
這是國家核定的
守軍的處置在沒有違反軍令的情況下的作為
為什麼被抹上骯髒的政治目的後
除了沒有據實上報這點之外
其他的全都違法了?
那麼守軍如何自處?
如何保家衛國?
軍人執行正確的命令只要不符某些人的期待就是有罪
當時的守軍違反那一條戰地法令?
若是迎合某些特定的目的
那才是真的錯了
反觀現今的亂象 什麼才是對錯?
如果是論文 能夠持平的將這些一並有所研究報告
應該才是真的符合絕大多數人的期待



引用:
原文由 1420 於 2016-05-29 00:03 發表
沒注意到登錄 重發
上篇請刪除

小弟建議既然是論文
除了當時的情形成之外
很重要的一點是從來沒有人寫到
以當時金門戰地的眼光來看
全世界的戰地都是一樣的
守軍有絕對的責任維護軍令
這是國家核定的
守軍 ...
其實喔~~一篇論文,全在乎於執筆者,是從哪一個角度切入,而去做探討!!
任何一個國家的[ 大使館 ]即是該國的領土延伸;也就是說...你跑進[ 新加坡大使館 ]範圍內,吸毒!!管你是加拿大或法國的公民,依照新加坡法律...不好意思!!...就是死刑!!
之前,有一部電影,主角是:山謬傑克森和湯米李瓊斯!!...片名我忘了!!大意是,某敵對政權的暴民,跑進[ 美國大使館 ]燒殺擄掠,拆國旗燒房子...美軍義無反顧,為了維護主權,還是必須對可疑的平民或是婦孺開槍!!...這是天經地義!!後來...在國內卻引起議論,導致...山謬傑克森被司法調查.他的辯護律師湯米李瓊斯一起陪著他,打了一場...精彩的官司!!...可以參考一下,這部電影!!Rules of Engagement (2000)- 交戰守則.當時台灣翻譯的片名...我忘記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ACfE_R-SfA
以上是[ Youtube ]的官方剪輯影片!!
同樣的...三七事件發生的當下,金門外島還是[戒嚴時期],更是我中華民國的領土...有宵禁,有夜間通行證,有燈火管制...!!所以,在那個時空背景下...身為軍人,該如何處置??換個立場...在當今,北韓的脫北者或是平民百姓,跑去抓北緯38度線;南韓的鐵絲網,...南韓軍人,該如何處置??
軍人以服從為天職,當個軍人...維護國家憲法和領土的完整,是最高原則!!保密,不洩露軍機,則是最基本的要求!!...最基本的,做到了嗎??問當時在場的,軍官也好,阿兵哥也好...服從和保密,有做到了嗎??...當初,我和人家[ 阿玲]的事...我都很保密,我都做到了!!

[ 本文章最後由 蔡店連 於 2016-05-29 17:53 編輯 ]



引用:
原文由 蔡店連 於 2016-05-27 23:07 發表

講一下,當時的[ 電話紀錄 ]好了!!
民國七十六年初,過完農曆年後...金門金東師美人山旅,步九營正與步七營換防;步七營(洋山營)下基地沙美,九營接防洋山...防區為金門東邊[田墩]到[浦邊]面海一線,本連為第一連...連 ...
這是趙萬富旁邊的作戰處長下的令 基本上也是趙的意思 三七事件 從頭到尾 趙都知情 包括老郝也在幫趙擦屁股 只是後來事情鬧大了 老郝也扛不了 趙只能調陸總部待退 爽到黃幸強



引用:
原文由 大山 於 2016-05-27 22:23 發表
75-76年!金門野戰部隊是處在壓力鍋中,遲早會出事!
師移防停止,返台梯次假延誤,陸一特縮減役期傳聞不斷
金防部一位上校曾說那二年金門部隊非戰時兵力耗損嚴重
指自裁,意外死亡,軍紀事件層出不窮!
76年初期 ...
四星上將會跟你說真話 陸軍最不要臉的就是這個四星上將 打仗不行 作假第一名 連他兒子也一樣 全陸軍我最看不起的就是他



看來,還是有幾位老軍友,頭腦清楚!
美軍屠村,是指前進到別人的國家,在別人的領土上殺人。
即使在現在的2016年,台灣的漁船,動不動ㄧ不小心就給人連人帶船的扣了回去。
甚至之前還發生射殺我們小琉球船長,雷聲大、雨點小,不了了之!
穿上軍服,軍令如山,許多不得不的作為,例如戰地政務戒嚴時期,金馬前線擅闖岸際沙灘者⋯⋯格殺!
南北韓早年,也是採取同樣的做法,為的就是確保敵對雙方的防線安全,並無不妥。
骯髒的政治,只要伸手進來國防,都是為了抓對手的痛腳,就像取消義務役,搞募兵,純粹只是為了選票。
非常時期,非常處理,站在軍人立場,國家安全第一。
當年進出金馬地區,管制的比入出國還嚴格,對金馬民眾非常不便,但金門民眾也配合了幾十年,一句話⋯相忍為國!我還是重申,非常懷念當初前線服役時,強硬執行防務的作為,儘管只是真的越界來捕魚,侵入領海,又是敵對狀態,又影響到金門漁民的權益,開槍開砲絕對是依法執行任務,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造成傷亡,也無不妥。
這個邏輯就好比,現役軍人,在那個年代,觸犯軍法,同樣的罪,本島或許判有期徒刑,在金馬前線,就是拉到靶場槍斃!
我還是懷念那個年代,結夥搶劫,唯一死刑,擄人勒贖,唯一死刑,殺人者,幾乎都死刑,威權或嚴刑峻法對我而言,是生活的保障,因為對大部分奉公守法的人來說,不但沒有影響,反而是讓社會更安全。
非常時期,非常作法!
三七事件,站在人道立場,真的是深表遺憾,但是在軍方的立場,在當時的時空環境,只有一個選項,消滅外來入侵者,在當時,擅入者,格殺勿論,真的是唯一選項。

路人 118.167.37.x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8.167.37.x 於 2016-05-29 05:09 發表
看來,還是有幾位老軍友,頭腦清楚!
美軍屠村,是指前進到別人的國家,在別人的領土上殺人。
即使在現在的2016年,台灣的漁船,動不動ㄧ不小心就給人連人帶船的扣了回去。
甚至之前還發生射殺我們小琉球船長,雷 ...
軍令軍令軍令...,二戰期間納粹軍人屠殺猶太人不也是奉令行事,中國戰場日軍四處屠村,不也是奉令行事!
至於三七事件,當老弱婦孺(包括孕婦)都已經在狀況掌控下,為何還要逐一槍決,圓鍬擊殺甚至活埋? 下達此一軍令的理由為何?
如果是為了掩飾缺失而所下的命令,這還算是軍令嗎?

路人 173.56.56.x


補充上則,包含我自己,還有所有更早期在前線服役的前輩們,跟本島服役的弟兄相較之下,在本島服役的弟兄們,真的是幸福太多了,何謂島休?!外加兩航次返台假,搭船十天,扣掉航程,實際八天,住北部的,高雄下船再搭車北上,自費搭民航機返台休假,就是八天,直飛台北,二十多年前,光是買機票,就花掉一個月薪俸,一年十個月役期,返台兩次共16天,我們的島休,就像是本島的散步假,菜鳥時,0900∼1200,等於放你出去四個鐘頭或五個鐘頭,稍微老一點時,才有所謂的0800∼1700。更早期的學長,移防過去,除了退伍,連返台假都沒有。
沒辦法,手氣差,阿就抽到金馬獎,認命吧。想洗熱水澡要撿柴撿木麻黃來燒水,連鍋爐都是用軍用油桶自製,非常簡陋,住紅土洞,我剛抵金時,真的覺得自己很像身處有部電影∼異域!類似那樣的部隊生活,在當時的環境,也是逆來順受,更別說學長制了。
三七事件,簡單說,就是制度殺人,幾十年來,枉死在金馬前線的軍民何其多?!韓國有部電影海岸線,民眾擅闖海岸管制線⋯合法射殺!金門早期也是如此作法,我一直佩服金門鄉親,金門耆老跟我說,早期司令官出巡時,百姓都要打掃街道環境,以示尊重,金防部一紙命令,全島軍民一致貫徹服從,因為,當時就是這樣的制度。
三七事件,沒有軍人為此事進軍監,後續的懲處,也是受到輿論與炒作的壓力,而作出懲處。

路人 118.167.37.x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73.56.56.x 於 2016-05-29 07:36 發表

軍令軍令軍令...,二戰期間納粹軍人屠殺猶太人不也是奉令行事,中國戰場日軍四處屠村,不也是奉令行事!
至於三七事件,當老弱婦孺(包括孕婦)都已經在狀況掌控下,為何還要逐一槍決,圓鍬擊殺甚至活埋? 下達此一軍令的理 ...
依照當時戰情規訂,第一線活捉之敵方人員,都還得送金防部,而三七事件的越南老弱婦孺(包括孕婦)卻是就地槍決,圓鍬擊殺甚至活埋? 當時金門老百姓私下議論紛紛.
在防衛部戰情講習時,一位戰情官就私下開玩笑說:愛民十大紀律新增第11條 (槍決,擊殺跟活埋).

路人 173.56.56.x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73.56.56.x 於 2016-05-29 07:36 發表

軍令軍令軍令...,二戰期間納粹軍人屠殺猶太人不也是奉令行事,中國戰場日軍四處屠村,不也是奉令行事!
至於三七事件,當老弱婦孺(包括孕婦)都已經在狀況掌控下,為何還要逐一槍決,圓鍬擊殺甚至活埋? 下達此一軍令的理 ...
您舉的例子好像跟三七事件不太搭嘎吧!內戰、侵略、戰爭,三七事件發生在我們自己的領土,我將三七事件解讀成防衛過當或防禦過當而導致過失殺人,濫殺與誤殺需要分清楚,當時的法令規定,擅入就是摧毀射擊,就是開槍開砲,船隻靠岸登陸,就是視同失職,當時前線就是比照戰時,我只能說,沒有折扣可打,早期前線衛哨失職被軍法議處的不在少數,誰替他們含冤或平反呢?!
切莫人云亦云,也切莫以為維基百科就是真相,光是213事件,名嘴們還拿著維基百科錯誤版本的資料在電視上大放厥詞,胡說八道,讓人不勝唏噓。

路人 118.167.37.x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73.56.56.x 於 2016-05-29 08:01 發表

依照當時戰情規訂,第一線活捉之敵方人員,都還得送金防部,而三七事件的越南老弱婦孺(包括孕婦)卻是就地槍決,圓鍬擊殺甚至活埋? 當時金門老百姓私下議論紛紛.
在防衛部戰情講習時,一位戰情官就私下開玩笑說:愛民十大 ...
我怎麼覺得您跟所謂的戰情官是當初在場槍決與擊殺的參與人員之一?!是哪一種圓鍬?開槍殺人的總共開幾槍?
45手槍有沒有卡彈?是用45手槍還是T72左輪?總共是哪幾位軍官開槍?
趕快去查維基百科再來發表,您可以用電腦開兩個畫面,這樣您比較方便。

路人 118.167.3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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