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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廣吉 2009-07-22 17:31

評餐點難吃挨告 部落客嚇壞 網友抵制中壢KiKi屋

評餐點難吃挨告 部落客嚇壞 網友抵制中壢KiKi屋

更新日期:2009/07/21 15:48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在自己的部落格寫美食評論、抒發心情,竟然可能會被業者告上法院!一名女網友今年6月中旬,到中壢一間以HELLO KITTY為號召的「KiKi屋」餐廳消費,之後就在部落格上圖文並茂寫心得,評論菜色和服務態度不佳,沒想到被業者看到,憤而提告。


清一色粉紅色系的HELLO KITTY擺滿整個空間,這間位於桃園縣中壢的特色餐廳「KiKi屋」,就是以HELLO KITTY為號召,吸引許多人上門光顧,只是裝潢氣氛佳,但餐點好吃嗎?


有網友在部落格上批評感覺不太優,飲料好水、好稀,169元的鍋燒麵像超市買的餐包,還說服務不好。原本只是單純寫寫自己用餐後的想法,沒想到被業者看到一狀告上法院,還和恐嚇扯上邊。


「KiKi屋」業者林佩綺受訪時表示,「會去提告也不是因為他寫的那些文章,是因為他打電話來跟我恐嚇,不知道他寫那些目的,是讓我怕,還是隨便寫一寫攻擊我。」提告之外,業者還在門邊貼告示,指責網友是恐怖分子,美食評論是網路謠言,更上網在網友的部落格上留言回擊,指責網友拍照已經侵權,要網友把網誌拿掉,否則擺得愈久、傷害愈大、賠得愈多。甚至更寫說,「『小妹妹』不要因為無聊的行為,連累朋友上法院」等字眼。


莫名官司纏身,讓這名網友簡直嚇壞了,不但立刻改內容,更直接道歉,但業者還是不肯罷休,林佩綺表示,「我要知道她是誰,我到目前為止,都是我在明他們在暗,他們到底是誰?我根本不知道,我覺得就算在網路上,大家講話還是要留點口德。」


部落客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寫美食評論,卻吃上官司,這樣頭一遭遇上的狀況,其他網友錯愕,認為服務業該有被批評的雅量。只是業者堅持透過司法挽回生意和聲譽,也讓網友很不滿,揚言抵制拒吃,聲援部落格言論自由。(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蕭化明、郭淑靜)


這未免也太誇張了吧!!吃頓飯回家寫個食記,還要被店家提告,這是麼社會啊!!剛看新聞訪問店家,還振振有詞,真是太超過了,難不成吃到難吃的東西,還要學食神那樣大喊"太好吃啦"是嗎??

chefandychang 2009-07-22 18:30

店家應該要有相當的認知:做餐飲這一行的,被客人批評服務與菜色是很正常的事情,畢竟一樣米養百樣人,客人的口味百百種,要想滿足每個踏進店門的客人本來就是不可能的任務,不過聽聽客人的意見,盡力改進是應該的;她還願意批評表示還有期待店家改進,再度光顧的可能,否則只要在網路上留下"XX店是黑店!"等等模糊的字眼就算了,根本懶得提供改進意見

消費者也要注意:像這樣指名道姓,又PO相片跟內容的網路文章,的確要考慮一下被人告的危險,當然店家不見得告的贏,但總是不愉快的經驗不是嗎?類似對餐飲內容與服務的建議應該直接EMAIL給店家比較妥當,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他們不聽的話下次不要去消費就好了,不必跟他們一般見識

234702 2009-07-22 19:51

該業者所說 "擺得愈久、傷害愈大、賠得愈多。" 也適用他自己。
[url]http://www.sanrio.com.tw/html/4_news/1_2_detail.php?ID=231[/url]
台灣三麗鷗聲明該店未經授權,不排除採取法律手段。

反向思考:這會不會是一種廣告行銷的手段呢?該店現今知名度大漲了吧。

天山廣吉 2009-07-22 19:56

知名度是大漲沒錯,不過還有誰會去消費呢??

Atenza 2009-07-22 23:25

小弟我也覺得這家店是變相的在炒熱知名度,增加在新聞上的曝光率

ralphy 2009-07-23 22:20

這事其實發生了一個多月, 不知道怎樣又被記者報出來, 撇開店家的惡劣態度不談, 我倒是覺得該部落格何必一被店家的不當警告就改文章與道歉, 之前花費的心力都放棄其實滿可惜的,另外以下的連結有懶人包可以給大家參考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url]http://alex6609.pixnet.net/blog/post/25433549[/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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