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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擊 海巡隊長 駕公務車K歌
聚餐續攤 沿路頻違規
2012年06月04日

黃文彬(中)在宴席中喝下疑似啤酒的飲料。翻攝畫面
【都會中心╱高雄報導】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直屬船隊隊長黃文彬,上月四日晚間駕駛公務車外出聚餐,餐後還到同事家續攤唱卡拉OK,過程遭接獲檢舉的《蘋果》全程直擊!儘管洋巡局督察室澄清,黃當日是公務聚餐,但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痛批:「中華民國的公務員續攤到第二攤,還能算是因公(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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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四日《蘋果》接獲爆料,指海洋巡防總局直屬船隊隊長黃文彬(六十二歲)當天應在興達港基地留守,卻在晚上六時許駕駛一輛黑色TOYOTA公務車到高市青年路的「串門子火鍋燒烤」店參加聚餐。


凌晨一時才歸
《蘋果》當晚七時許在「串門子」對面一處停車場找到該輛公務車,確定黃文彬已在餐廳內用餐,稍候《蘋果》直擊黃在包廂內與多名男子用餐,場面熱絡,桌上有數瓶啤酒,黃在席間數度舉杯喝下疑似啤酒的飲料。
當晚十時許宴席結束,黃走到停車場,開車載兩名友人前往五福二路,黃違規把公務車停放人行道,三人再一起走進附近的同事家歡唱卡拉OK,直至隔日凌晨一時許,黃才駕駛公務車離開。黃文彬接著駕駛公務車送一名同行男子返家,再走國道一號往興達港方向,《蘋果》沿路跟車,發現黃還在靠近興達港基地附近的路口闖紅燈。


辯是喝礦泉水
洋巡局督察室昨接獲《蘋果》查證電話後展開調查,督察室主任朱清和說,黃文彬接受調查時表示,當天因認為是參與公務聚餐,才駕駛公務車前往,黃還說他四月初才動手術裝心臟支架,強調只喝礦泉水,「不可能飲酒!」不過朱清和仍認為黃文彬「既然要續攤,就應考量社會觀感,不該開公務車去!」


予以告發處分
朱清和表示,若開公務車去開會就無爭議,但開公務車去聚餐、甚至續攤唱歌,「比較不適宜!」今將釐清黃是否違規使用公務車,若確定違規使用,將從嚴議處;至於黃駕駛公務車違停、闖紅燈,除聯絡警方予以告發,也會給予行政處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e/20120604/34275387

這種狀況根本是小菜一碟吧?有多少更高階的昰這樣夜夜笙歌的.有的還更離譜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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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一特 金錢 +1 續攤是唱歌就割舌頭再唱吧...紅燈直直駛過去就搓瞎眼睛;因為不看紅綠燈就別再看了 2012-06-09 23:09

  •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2012-06-09 21:42

  • t174819 金錢 +2 明明就有喝酒!公務員知法犯法~前法務部長馬英九你看到了嗎? 2012-06-09 20:07

  • 兵器連觀測兵 金錢 +1 昨天飛彈轉彎更八卦! 2012-06-04 19:37

陸軍後勤司令部運輸署四三運輸兵群四OO乘車營四OO一連下士駕駛[駐地大漢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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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勤圖利廠商6千萬 查出軍官收賄接受性招待

葉志堅
2012年6月8日 17:30

社會中心卅綜合報導

國軍收賄醜聞越滾越大!繼4月初收押一名已辦理退伍的曾姓中校後,宜蘭地檢署檢方又進一步查出,聯勤兵工生產署第302廠的採購業務承辦人員,還曾經接受廠商賄款和性招待;8日再度指揮調查人員,同步搜索12處涉案包商、股東公司和工廠。其中2名涉案廠商,因涉案情節重大且有串證之虞,目前已向法官聲押獲准。

宜蘭地檢署在收押涉案的退伍曾姓中校後查出,聯勤兵工生產署第302廠在91年辦理國軍各類服裝及帽類採購業務時,未依「政府採購法」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直接將20多件採購案以「指定」或「假投標真圍標」等方式,收賄圖利廠商6千萬元新台幣。

而檢方也在調查後發現,廠商為了行賄軍方負責採購業務人員,不僅相繼付出2百多萬賄款,更提供性招待賄絡承辦軍官。據知情人士透露,這個案子恐怕不會就此打住,擴大追查後預料將有更多驚人內幕。
http://www.nownews.com/2012/06/08/138-2822413.htm

這些採購案豈是曾姓中校及負責採購業務的承辦軍官所能作主的.當然後面還有更大尾的一定要把他捉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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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2012-06-20 21:57

  • 阿JO 金錢 +5 讚!讚!讚! 2012-06-10 09:41

  • ㄚ炮 金錢 +3 鞭難鳥好~~ 2012-06-09 23:40

  • 陸一特 金錢 +1 讚!讚!讚!有性招待就要重鞭南鳥,一次10下! 2012-06-09 23:00

  • t174819 金錢 +2 讚!讚!讚! 2012-06-09 20:04

陸軍後勤司令部運輸署四三運輸兵群四OO乘車營四OO一連下士駕駛[駐地大漢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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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車保養 紅線停半天
2012年06月19日 林先生發現一輛軍用卡車違規停在紅線上一整個上午,大罵離譜。投訴人提供【投訴組╱台南報導】台南市永康區林先生於6月初發現一輛陸軍軍用卡車紅線違規停車,且停放一個上午,他質疑是不是駕駛趁出車洽公時摸魚。對此,陸軍八軍團公共事務組表示,駕駛將車開到民間保養廠做定期保養,保養廠擅將車子違停附近道路,會要求保養廠改進,並懲處裝備保管人。學者指出,軍方應告誡保養廠,避免影響軍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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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懲處駕駛
林先生說,6月6日上午在台南永康區國光七街與大勇路76巷口,發現一輛軍用卡車停在巷口紅線區,附近並無軍營或軍事機關,也未見駕駛在車上,直到下午1時30分行經該處,軍卡都還停在原地,質疑「軍方出車,駕駛卻跑去摸魚。」
陸軍八軍團公共事務組組長徐德威說,這輛軍卡屬於該軍團裝騎營,駕駛將車開到民間保養廠定期保養,因保養廠待修車輛太多才將車子停到附近,除要求保養廠不得再違停軍方送廠保養車輛,也會依規定懲處裝備保管人,即該車駕駛

應告誡保養廠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陳耀祥說,雖是保養廠違停,但軍方仍應告誡保養廠不得違規,甚至事先與保養廠預約進廠立刻維修,避免類似情況。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e/20120619/34308368

偶素認為這位爆料者林先生.不要只會找軍人麻煩雖然紅線停車是不對的.丫紅線停車者一大堆你怎磨不去爆料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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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信署黑駕駛 金錢 +1 媽的 ! 那個抓扒子的 , 它敢保證從來不曾違規停車 ? e04 ! 2012-06-20 00:53

  • 大毛 金錢 +1 FUSO的喔 2012-06-20 00:18

  • 細摳銘 金錢 +1 完蛋了 這駕駛兵 不平安了 回迄準關禁閉 2012-06-19 23:42

陸軍後勤司令部運輸署四三運輸兵群四OO乘車營四OO一連下士駕駛[駐地大漢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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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爆彈」卡水門?軍方確認是「地錨」
轉載至2012/6/20【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卅新北市報導】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171592.shtml

各縣市最近全力防水災,新北市十五日發生新莊區塔寮抽水站的水門卡著一枚「未爆彈」,市府、市警局擔心造成恐慌,封鎖消息,多次連繫軍方協助處理,但軍方十七日下午才確認是形似彈頭的「地錨」,由抽水站人員移走,結束驚心動魄的四十八小時。

為處理水門「未爆彈」,十五、十六日幾未闔眼的新北市水利局長張延光,昨天低調證實此事,並抱怨「救災如同作戰,軍方拖四十八小時才處理完成,這種效率怎麼打仗?」

新莊區市議員黃林玲玲吃驚地說,塔寮水門若無法關閉或被炸壞,碰到豪大雨或大漢溪水倒灌,四十萬人口的新莊至少五分之四泡水,萬一不是地錨而是未爆彈,軍方能負責嗎?

因為「六一二」水災,新北市府官員神經緊繃,十五日當天傍晚又下大雨,塔寮抽水站人員下午三時檢視排洪設施,在重力閘門底框發現卡著一枚長約兩公尺、直徑約廿五公分,通體黑色且一端圓尖的「未爆彈」。

新莊警方獲報後通知市警局鑑識組到場,研判可能是飛彈彈頭或未爆彈,馬上封鎖現場並連繫軍方處理。十五日晚間聯勤總部七堵爆破小組派員到場勘查,認為水深達一公尺多,應由海軍爆破隊專業處理水下爆裂物較安全,未處理即收兵,聯勤爆破小組隔天再到現場,又說水位兩公尺深未處理,市府擔心消息曝光民眾恐慌,決封鎖消息。

十六日下午雨量主要在永和、土城,不在新莊,市府官員和警方心急如焚,副市長李四川、水利局長張延光、市警局長伊永仁、消防局長黃德清十七日凌晨,一直密切連繫。

十七日上午,黃德清連繫陸軍關渡師指揮官告知事情嚴重性,不久張延光接獲爆破小組指揮官電話,怒嗆「致電國防部抗議,並公布此事讓媒體周知」,海軍爆破小組當天下午四時趕到,下水檢視確認是「地錨」,才由抽水站人員移除。

官員說,塔寮抽水站有兩道閘門,地錨恰好卡在重力閘門底框處,造成閘門無法關閉;雖還有一道自動閘門可放下擋水,但兩道閘門相距僅約一公尺多,如果是未爆彈突然爆炸,又碰上大潮及豪大雨,新莊市區可能全部「泡湯」,國賠官司打不完。
烏龍一場,還是用恐嚇的方式「致電國防部抗議,並公布此事讓媒體周知」處理速度會比較快,這是新北市官方一貫的作法

[ 本文章最後由 520觀測兵 於 2012-06-20 06: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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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達天兵 金錢 +1 蠻奇怪的 爆破小組看兩次都瞧不出是地錨 玄 2012-06-20 10:43

  • Jen 金錢 +1 地錨或是砲彈應該差很多吧?大家爭的或許....只是誰該去把〝它〞撈起來! 2012-06-2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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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貓哥 於 2012-06-19 23:36 發表


軍車保養 紅線停半天
2012年06月19日 林先生發現一輛軍用卡車違規停在紅線上一整個上午,大罵離譜。投訴人提供【投訴組╱台南報導】台南市永康區林先生於6月初發現一輛陸軍軍用卡車 ...
一碼歸一碼,軍車交給民間車廠修護保養,亂停車責任在車廠而非軍方!這位檢舉的老兄今天亂停的是地痞流氓或是地方民代的車,你還敢多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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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ivisionist 金錢 +1 贛!蘋果也是唯恐天下不亂,我就不信牠報社的車不曾停紅線! 2012-06-20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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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啥狗屁地錨...搞啥專業名詞呼弄人!!就簡單說是木樁就好!!果園等農業或是在水道工程(木頭碼頭引道)很常用耶!這樣也能鬧上新聞還說是未爆彈?我看是民代跟公務員一群腦包王八蛋!!

[ 本文章最後由 t174819 於 2012-06-20 09: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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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師關東橋到158師烈嶼~大膽~金陵山莊~陽山X2~貴山~二膽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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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酒駕再犯 考慮成立集中營                                    中國時報
為有效遏止酒駕,法務部著手研議提高刑度,並建議內政部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直接拘留酒駕再犯者,最長拘留三天,引起警界憂心拘留室人滿為患問題。法務部官員昨再拋新點子,建議內政部協調國防部利用閒置營區充作拘留場所,解決警局拘留室空間不足的問題。
不怕抓就關起來▲法務部建議閒置的營區可作為拘留酒駕再犯者的「集中營」。圖為新店戒治所,目前是軍方提撥給法務部使用的毒癮勒戒所。(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只要原則確定,就可以好好來談,一切以嚴懲酒駕為目標。
警政署官員表示,拘留衍生的不僅是空間不足,還有管理等執法及法律問題,況且「把一群酒鬼集中關在一起,難保不出事」他強調,目前僅在研議,還可再討論。
法務部官員指出,各國實證經驗發現,拘束人身自由的拘留手段比罰錢有嚇阻力。其中大陸規定,酒駕可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務部認為,二度酒駕拘留三日,雖不如大陸嚴厲,但有遏止酒駕惡習之效,值得內政部參考。
法務部還幫內政部想到配套措施,官員指出,國軍近年大幅精簡人力,內政部不妨與國防部協調,將閒置營舍再利用為拘留室,不失為解決空間不足的好方法。

官員表示,拘留酒駕再犯者僅針對酒測值○點二五至○點五四的二度酒駕者,屬行政處罰;至於超過○點五五的刑事部分,法務部研議修正一般酒駕刑責,刪除拘役、罰金條文,未來酒測值超過○點五五毫克,起跳刑責就是兩個月。
法務部下周二將召開刑法研修小組會議,除討論刪除拘役、罰金部分條文,另致人於死酒駕行為的法定刑度,從現行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提高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重刑,酒駕致重傷也從現行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提高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上,確認後陳報行政院修法
~~廢棄營區再利用~推動鞭刑!!超過0.55的一律1鞭.超過1.0的賞2鞭.依此累加.0.25~0.55之間的關3天然後觀刑!讓他們看別人被抽鞭子
  就不信有人會說~來啊...大爺身上好癢


[ 本文章最後由 t174819 於 2012-06-20 18: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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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師關東橋到158師烈嶼~大膽~金陵山莊~陽山X2~貴山~二膽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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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貓哥 於 2012-06-04 19:35 發表
直擊 海巡隊長 駕公務車K歌
聚餐續攤 沿路頻違規
2012年06月04日

黃文彬(中)在宴席中喝下疑似啤酒的飲料。翻攝畫面
【都會中心╱高雄報導】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直屬船隊隊長黃 ...
這事兒沒什麼好意外的,如果猜的沒錯,應該又是一件軍系跟警系兩大派別的官場鬥爭大戲!
這是永遠都不會落幕的!除非海巡跟海防統一警系或軍系...或是回歸原建制,不然還可以看
到更多這類大戲!接獲民眾檢舉?怪了...怎麼這麼多人認識海巡官員.....
引用:
原文由 貓哥 於 2012-06-19 23:36 發表


軍車保養 紅線停半天
2012年06月19日 林先生發現一輛軍用卡車違規停在紅線上一整個上午,大罵離譜。投訴人提供【投訴組╱台南報導】台南市永康區林先生於6月初發現一輛陸軍軍用卡車 ...
這個也是一樣,除了有心人士或特定目的之外,誰會如此正義檢舉軍車停紅線?台南多的是數百萬上千萬的名車天天無時無刻在"危"停,怎麼就沒人檢舉?
或許檢舉人就住在附近,亦或許檢舉人本就熱心正義,我不去質疑檢舉的內情,只是希望在檢舉前先想想,違規的是誰?為什麼違規?該不該檢舉申訴?該
打那裡檢舉?而不是動不動就投訴媒體,相信打憲兵隊會比投訴媒體更有用吧!那麼之前在某災區前集結的軍車都停在紅線上....是不是也該檢舉投訴媒體
說這幾輛軍車因為救災違停在紅線上停了大半天?

[ 本文章最後由 SkyBlue 於 2012-06-20 22: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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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貓哥 金錢 +1 讚!讚!讚!拍謝丫春一塊 2012-06-23 00:07

  • 陸軍野戰砲兵 金錢 +2 我很贊同,沒錯,沒錯,人就是愛鬥的動物,為錢,為女人,為權力,為自由,不斷鬥 2012-06-20 22:22

能坐的時候就不要站著,能躺的時候就不要坐著。
把握每一個幸福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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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520觀測兵 於 2012-06-20 06:17 發表
「未爆彈」卡水門?軍方確認是「地錨」
轉載至2012/6/20【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卅新北市報導】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171592.shtml

各縣市最近全力防 ...
看到這......只能說咱們的官呀!國家要靠這些人呀......不如先解散先!
只要在國中高中的物理化學或是小學的自然科學課裡上過課,就算沒當過兵也
能從外觀上判定材質形狀,把這講成未爆彈?真是讓人啼笑皆非....但國軍相
關單位的處理態度卻更讓我無言以對....難道國軍的訓練成果就是這樣?不過
話說回來,按SOP是應該先通報消防單位,並由業務負責人會同消防隊前往會勘
瞭解,並討論處置方案。若屬火工案件除立即通報當地警勤實施現場封鎖管制之
外,並轉報憲兵隊與國防部未爆彈處理小組立即前往會勘處置,而不是這樣胡搞
瞎搞!!還威脅打電話投訴媒體?真不處理,打通電話給高部長不就得了!難道
你們這些大學畢業還高考普考通過受過半年公務人員訓的公務員腦袋裡只會做打
電話通報的事情嗎?如果只會做打電話的事情,那麼國家何需浪費納稅人的民脂
民膏一個月付你們五六萬塊錢的薪水?朱市長,你的手下領國家這麼多錢,卻只
會打電話耶......您要不要查查怎麼回事?

抱歉...是新北市...新北市是朱市長不是郝市長!

[ 本文章最後由 SkyBlue 於 2012-06-20 23:4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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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坐的時候就不要站著,能躺的時候就不要坐著。
把握每一個幸福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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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裝甲靈車 專送軍事迷「安心上路」
2012年06月21日22:43 一部專門位軍事迷、戰爭狂人設計的專屬「靈車」,日前在英國公開亮相,能讓這輛車送上最後一程,想必可以讓他們「安心上路」。

由履帶式裝甲運兵車FV432改裝而成的這輛靈車,改裝者是今年50歲的米德(Nick Mead),他自己就是個軍事迷,一日突發奇想,將買到的FV432後廂進行改裝,拆掉部分裝甲,裝上透明的強化玻璃,就成了一個透光的棺木放置廂。米德說:「真正熱愛坦克的人,應該會很想用一次吧」。


米德與他改造的坦克靈車。翻攝網路


改裝後的車廂可放棺木。翻攝網路

有人說偶素坦克裝甲兵可以預約嗎?哈~~哈~~到了(終點)還不是一樣要下車

[ 本文章最後由 貓哥 於 2012-06-23 00: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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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kyBlue 金錢 +1 我希望那天到來時,可以拉一艘美國航母陪葬! 2012-06-23 01:56

陸軍後勤司令部運輸署四三運輸兵群四OO乘車營四OO一連下士駕駛[駐地大漢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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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前夫齊抓包 偷情軍侶判刑
13:35:37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3日電)已退役的王姓上校向妻藉口離家參加操演,卻趁機幫已婚中校學妹慶生兼嘿咻。王男與學妹各自離婚後,前妻與學妹前夫聯手揭發姦情。台北地院依通姦、相姦罪,將上校及學妹判刑。

法院判決書指出,王男擔任陸軍上校,與妻子結婚逾20年,但卻出軌偷吃,與已婚中校學妹發生姦情。王男在民國97年5月間,向妻子藉口說要離家南下高雄參加操演演習,卻趁機和學妹上摩鐵慶生兼嘿咻。

王男後來與妻漸行漸遠而離異,學妹也和丈夫離了婚。王男前妻調閱通聯紀錄後察覺有鬼,才恍然大悟,原來王男與學妹偷情已久,並把兩人姦情告訴女方的前夫,還憤而具狀對兩人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訴。

檢方調查時,王男與學妹雙雙否認出軌,王男說當時是南下參加演習,學妹則說是被王男前妻誣陷,對方還向她任職單位及立委檢舉她妨害家庭,害她和王男都為此提早退役。

王男學妹的前夫也是軍人,他向法官證稱,當時聽說姦情時一頭霧水,還以為對方是詐騙集團。後來他拿錄音筆去逼問前妻,前妻才坦承出軌。

法院審理時,王男學妹認了姦情,表示是為了慶生,不是勾引,而是彼此都互有好感。法官參酌錄音等證物,認定兩人犯行明確,依通姦、相姦罪,將王男及學妹都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10623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206230076.aspx

南下參加操演這真是個不回家的好理由.两人也都因此事提早退休.讚!讚!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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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一特 金錢 +1 就是操演;只是不是看,而是親自操演! 2012-06-24 00:21

  •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2012-06-23 22:24

  • t174819 金錢 +2 去給人家操...演.... 2012-06-23 21:21

  • Walker629 金錢 +2 那是佔領陣地並就砲,么發待命放,本來就是操演了 2012-06-23 21:18

陸軍後勤司令部運輸署四三運輸兵群四OO乘車營四OO一連下士駕駛[駐地大漢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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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中校搞人妻 爆料男賠20萬
2012年06月23日 【孫友廉╱新北報導】陸軍中校劉哲宏去年8月北上參加活動,投宿前女友江宜蓁三重住處,不料,江夫杜宏楷從2人會面後沿路跟拍到妻住處,到凌晨再敲門捉姦,結果在客房找到穿著背心、四角褲的劉男,杜男告2人通姦,也向《蘋果》爆料,不過最後檢方以查無通姦事證不起訴,劉男認為名譽受損求償,板橋地院昨判杜需賠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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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損軍譽求償縮水
劉男(34歲)向法官表示,杜男向《蘋果》爆料指控他通姦並提供照片,致他被調離主管職務,並記過2次、申誡3次,喪失獎金24萬餘元,又經媒體報導,名譽受損,故要求精神賠償35萬元,總計求償59萬餘元。
杜男否認爆料及提供照片,並指劉男確實與妻獨處,只是證據不足,他並無侵害劉男名譽。但法官指,從報導內容可知確是杜男向《蘋果》投訴,雖杜男提告為保衛個人權利,但在事實不明、尚待司法確認時,杜男主動向媒體指控劉男通姦,事後卻不起訴確定,已損害劉男名譽。
不過劉男被軍方處分,是休假與已婚婦女獨處等有損軍譽,所以僅判准精神賠償20萬元。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彭懷恩認為,爆料仍有揭弊功能,對公眾有益,只是媒體要多查證並保持中立,平衡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e/20120623/34320529

法律甚麼就要找證據.老婆明明就跟別的男人在睡一起.還要等他們打一砲嗎?然後再報警拍照舉證嗎?情何以堪丫

[ 本文章最後由 貓哥 於 2012-06-24 00: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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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軍官與女友到墾丁旅遊,在民宿過夜時涉嫌強吻女友胸部、意圖性侵;他否認涉案,但女友胸罩驗出他的口水DNA。軍事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四年,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駁回確定。

高雄高分院調查,中尉軍官楊姓男子前年經女友的妹妹介紹,二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楊男去年三月五日駕車載女友南下墾丁遊玩,晚餐後投宿一家民宿,女友要求一人一房休息,但這家民宿只剩一個房間,只好同宿一房。

二人入住後,女友感到不安,曾要求到其他地方投宿,但楊姓男子以不敢酒醉駕車為由拒絕,並說讓女友睡床上,他在沙發上休息,安撫對方情緒,沒想到女友穿著完整衣褲熟睡後,楊姓男子翌日凌晨四點,爬上床壓住被害人。

女友驚醒極力掙扎反抗,楊姓男子仍強吻被害人胸部,接著一手壓制女友雙手,另一手意圖性侵被害人私處。女友激烈反抗,引起身體極度不適,楊姓男子才罷手,趕緊將被害人送醫急救脫險。女友不甘受辱,事後驗傷提告。

經鑑識在被害人胸罩內,驗出楊姓男子的口水DNA。但他否認性侵,辯稱當時二人發生爭執,他的下嘴唇因碰撞受傷,可能口水飛濺到女友胸部。不過法官不採信他的說法,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四年。

楊姓男子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楊姓男子聲稱,是口水飛濺到女友胸部的說法,與常理不合,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全文網址: 軍官硬上女友 胸罩驗出口水DNA…判4年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又是一個精蟲肥大症患者,不會去嫖妓阿,軍官的前途到此為止,去蹲苦窯吧!!牙刷刷龜頭,遭監獄老大雞姦,這些有你受的了.......

[ 本文章最後由 kaiwang530 於 2012-06-24 20: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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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T 空降特戰62旅精誠連 (步四營四連60砲組一砲下士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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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軍官楊姓男子前年經女友的妹妹介紹"
不知要為這位小姐寸土不讓鼓掌 還是替楊姓軍官進攻無方悲哀 交往前後少說也十幾,二十個月了 居然裝檢胸器還被判了四年 實在是太遜了

阿達天兵 體能智力 人人搖頭 驗退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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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楊姓中尉未免太猴急了!人家雖然答應跟你出遊,但不代表晚上要跟你[進一步深交]。孰知你還想硬上,那當然只有等著吃官司,大好前程就這麼毀了!年輕人,可惜了!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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