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1月,第一批轉服四年半役期的大專志願役軍官掛階儀式
該制度是民國69年開始推動,因為成效不錯,70年擴大辦理
這些文學校出來的軍官,體能沒有官校生好,但基本上比較會唸書,加上也"老實",所以
頗受部隊歡迎.
71年本連來了一位見習官,跟他聊過後知道他亦是轉服志願役大專兵,但不久之後就分發到
隔壁連
96年7月,與軍友同遊金門,竟然在花崗石醫院巧遇,他帶學生來金門玩,他就這麼一路簽下去
並考取教官,那年碰到時已經剛退役
義務役跟志願役的役期沒法混在一起,我下部隊後部隊仍在宣導,如果選擇轉服,之前的就不算了
重頭來過.
劉排情況不一樣,再簽下去叫志願留營.不過我認為並沒有任何追朔既往的補償方式.
轉服志願役是學生們的另一條就業選擇,但絕大部分的大專院校並沒有宣導,教官們依然只幹些
抓偷抽煙,頭髮太長..這些雞毛蒜皮小事,顯然怠忽職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