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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列管對象、現役人員、甲級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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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吉格艾諾 於 2017-11-11 11:24 發表
在小的正式服役之前,就曾聽聞這類傳言


若從國軍的某些單位退伍,會被:


1、列管一定時間

2、身份證註記「甲級流氓」


「列管對象」的部分,大致有一點概念

感覺有點像役男出國,或者在軍中升到 ...
我有一朋友,海軍爆破隊退伍. 的確被列管2年後才能出國.
但身分證沒註記甲級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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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甲車修護班第1期,旗山乙型941聯保廠沒修過履車的履車修護士,還佔上士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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