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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警員部落格Po文批歌手 基八毛惹來滿頭包 [列印本頁]

作者: 序列    時間: 2008-05-21 11:26     標題: 警員部落格Po文批歌手 基八毛惹來滿頭包

警員部落格Po文批歌手 基八毛惹來滿頭包
更新日期:2008/05/21 04:09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位年輕警員日前路邊臨檢駕車的歌手伍佰,因見伍佰和他的經紀人老婆陳文珮受檢時態度不佳,事後在部落格寫下心中不爽,不料被對方上網發現,且內文有一句「基八毛的經紀人」,而一狀告到警局;小警員上周日被長官叫回隊部,令他撤掉文章、寫信向伍佰道歉,並指他影響警譽,可能還要記過處分!


稱長官要求撤文道歉


小警員路檢卻換來處分,同事抱不平,認為警員只是在自己部落格發抒情緒而已,處分未免小題大作;也有員警不滿,認為長官為求息事寧人,光處分自己人,打擊基層士氣。


根據張姓警員的部落格內文,著制服警員在夜店林立的松仁路、松壽路口執行擴大酒測勤務,依規定攔查車輛並登記證件,當時攔檢一輛BMW敞篷跑車,要求檢查證件,但當時尚未認出男駕駛就是伍佰,不料他及女伴(指伍佰的妻子兼經紀人陳文珮)都不開心,女伴去後車箱翻找行照時,甩門、用力蓋後車廂,警員登記證件,女伴還大聲喝問「憑什麼登記!我們又沒有犯法!」


指伍佰夫婦頻抱怨


文中說,女子越罵越起勁,後來連男駕駛也加入「罵街」行列,女伴還一直叫「為什麼要攔我們?」又抱怨「警察都只愛攔開雙B的車」唯恐兩人情緒失控,在場另一位項姓執勤警員遂依規定用手機錄音錄影蒐證自保,女伴見狀又責問「為啥要用手機錄影錄音?是不是要拿去給媒體刊登?」張員說當時只能陪笑臉,回隊部後將委屈心情寫上部落格,沒想到被伍佰發現,被迫撤文、道歉,還可能記過,真是惹來一身騷。昨晚警方改口表示,此事尚在了解,可能會申誡警員,但不致於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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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與警察的爭鬥問題不斷上演,不過這警察的用詞被抓到小辮子,長官又是那種怕事的,最後還是小警員自己背郭記過囉。
作者: ryoo    時間: 2008-05-21 12:03

囂張又白目,這些"異人"'真的是走不出台灣
國內警方的處理態度也是糟糕,自廢武功
自己賞自己一個大耳光...

在國外遇上警方臨檢若是敢這樣"含扣"又不合作
挨上一記槍托應該也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75山砲    時間: 2008-05-21 12:23

只是臨檢嘛!


為何大牌的藝人就不肯乖乖配合???


難道就因為執勤員警沒有認出"伍百"本人?????

當場又沒有爆發口角衝突,只是事後在部落格上舒發情緒,為何上頭長官需小題大作
作者: 浪花    時間: 2008-05-21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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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羅伯特    時間: 2008-05-21 16:29

沒想到藝人那麼大牌喔
被攔只是例行公事
有必要要搞到潑婦罵街
把自己搞得那麼難看
雖然不知道藝人那裡有何解釋
但我覺得還是會為小警員抱屈

作者: sniper    時間: 2008-05-21 19:15

雖然我蠻喜歡他的歌(以前的比較好聽),但如果真的有耍大牌,還在現場屎尿的話。他X的哩~ 那此君也是 欠人X 而已。
而長官們的做法更讓人無言,是腦袋裝醬糊嗎?  難怪內行一點的老鳥在執勤時,都不會自找麻煩。日子得過且過,不必太認真~
但這樣的話,並非社會之福,長官們三思啊~
作者: 小壞蛋神父    時間: 2008-05-21 19:20

人紅到一個程度,就忘了自己是誰
臺灣話有一句針對這些人的現象
就是說搖擺沒落魄久
大家就睜大眼睛看
作者: 軍犬士    時間: 2008-05-21 23:54

我個人覺得,只要依法執勤,那長官憑什麼記我缺失,不挺就算了,還搞落井下石,這樣下去誰敢在第一線認真執勤呢?如果人人都這樣處理,那法紀如何維持呢?
作者: 二寶    時間: 2008-05-22 08:08

寶弟和各位的看法不一樣,我若是他長官,我會要他去道歉••
這種下屬欠缺公僕精神與法律常識,要再執行正常勤務我會擔心。

假使這位警察至始至終皆是依法行事不多說廢話,我會挺他到底,但千不該萬不該在自以為是私領域的公開地方批評還被當事人看到

簡單的說,被罵"基巴毛"是很嚴重的污辱.....

常見報導污辱人隨便告個污辱罪的少說都好幾萬起跳,何況還是污辱公眾人物!

警察是人,藝人也是人,藝人再怎麼難搞,至少警察的公僕身份要站在為民服務的立場想,能忍則忍一切按手續走,事後有怨言要貼在部落格裡也盡量避免罵人不帶髒字或者不要指名道姓就好,今天碰上藝人是這種修養,若碰上一般老百姓他又會怎麼處理?

被上頭叫去道歉是剛好而已••什麼該作什麼不該寫,當警察的豈有不明白的?
作者: sniper    時間: 2008-05-22 08:40

對~ 千不該萬不該就是在公開園地罵人!
不過,對於 "公眾人物" 自以為很紅就可以不甩人,可以藐視法律和執勤員警的話,這種行為實在不可取。講句難聽一點啦~ 敢做就不要怕人講。此行為在美國應該不會發生,因為警伯會直接帶你回去泡咖啡的。
作者: 浪花    時間: 2008-05-22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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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精誠連大帥    時間: 2008-05-22 16:40

這偌大人.
美喔
爽.
作者: 60砲長    時間: 2008-05-22 19:42

小條子的長官應該要這樣答辨

"基八毛"....並不是罵人的話

如果真要罵人應該是要寫"雞X毛"或者是"X掰啦"....
作者: 政二    時間: 2008-05-22 23:56

只能說這兩造都有白目的傾向.

這個警員要抒發心情,上錯了版面,放錯了位置(如果有指名道姓的話就更白目了).
要罵也要先鎖碼嘛,被抓到就認了唄!

伍佰夫妻也是,人家警員臨檢也不過是例行公事,何苦擺臉色給人看呢.
把事情鬧大,他們也得不到什麼好名聲.

所以兩造各打50大板,欽此!
作者: 政二    時間: 2008-05-23 00:03

題外話!

我有個鄰居開小黃的,有次被臨檢,警察要他開後車廂檢查,他老兄竟然要條杯杯拿搜索票出來才肯就範.
茹了半天,條杯杯送他兩張紅紅單子
1.不服取締
2.營業登記證未按規定位置放置(這條是硬ㄠ的)

這就是白目的下場

PS:他後車廂除了備胎啥都沒有,不知道他發什麼瘋???
作者: 雷霆    時間: 2008-05-23 00:21

引用:
原文由 政二 於 2008-05-23 00:03 發表
題外話!

我有個鄰居開小黃的,有次被臨檢,警察要他開後車廂檢查,他老兄竟然要條杯杯拿搜索票出來才肯就範.
茹了半天,條杯杯送他兩張紅紅單子
1.不服取締
2.營業登記證未按規定位置放置(這條是硬ㄠ的)

這就是 ...
我覺得喔
應該寫如下這些句子
1趕羚羊
2草資百
3草你媽
4馬狗必
5丟尼個樓摸
這樣會更好~~
作者: JACKSU93    時間: 2008-05-23 00:28

風平浪靜
各                 設
退                 身
一                 處
步                 地

海                 將
闊                 心
天                 比
空                 心


作者: 雷霆    時間: 2008-05-23 01:38

引用:
原文由 JACKSU93 於 2008-05-23 00:28 發表
風平浪靜
各                 設
退                 身
一                 處
步                 地

海                 將
闊                 心
天                 比
空                 心

:t ...
我寫的5句是來亂ㄟ
樓上93大大說的是
小弟受教了感謝你
作者: JACKSU93    時間: 2008-05-23 02:05

砲兵大, 好說好說, 個人小小心得, 也還在努力中啦......

但這簡單幾句話, 的確對EQ的培養與控制很有幫助哟.....
作者: 南洞捌    時間: 2008-05-23 07:31

關於「×巴」這名詞的由來及典故:

http://www.weike365.cn/article.asp?id=1372(請按該頁右上方“轉換到繁體中文”)

http://leeao.com.cn/online/creazywang/004.htm

http://www.got1mag.com/blogs/siewjye.php/2006/09/10/a_af_ac_a_amscp_a_e_amae_a_ec_a



以下節錄自:

http://tw.myblog.yahoo.com/km-natac/article?mid=14410&prev=15162&next=-2&page=1&sc=1
...

劉玉章將軍是國民黨的四星上將,老粗,心直口快,也不失為至性之人。有一次部下認為不公,有怨言,他挺身而出,大罵說:“我愛你們,我是×巴,你們是×巴毛,拔哪一根我都疼,我對誰都一樣,絕對公平,都是他媽×巴毛給我下去!”這一罵,部下變成下部,也都罵服了。
...
作者: 小瓜呆    時間: 2008-05-23 09:18

罵人用比較文雅的句子比較好啦!像是送她一片「更營養的老雞排」,就是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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